海川智能: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24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
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加强了
对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管人员履行公司职务的合法、合规性的监
督,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管
理制度等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 2019 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公司 2019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19 年,所有监事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均
列席了 2019 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
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勤勉
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按照公司既定发展方向,努力推进各项工
作,实现了业绩稳定增长的目标。
二、2019 年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召开 4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日期 届次 召开方式 议案内容
1、《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3、《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 2019年4月25日 现场
第五次会议 的议案》;
4、《关于制定<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 《关于审议2018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
核销资产的议案》;
10、《关于审议<2018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的议案》;
11、《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2、 《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议案》;
13、《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额度的议案》;
14、《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5、《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2、《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3、《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2 2019年7月3日 现场
第六次会议 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4、《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选择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
5、《关于取消授予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第三届监事会
3 2019年8月27日 现场 要>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2、《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第三届监事会
议案》;
4 2019年10月29日 现场
第八次会议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
法经营,决策合理、科学、程序合法。公司内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控制体系及有
关制度。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各项授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
和检查,认真审核董事会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
司 2019 年定期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
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
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关于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
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
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
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
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
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行为。
(六)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按照财政部等五
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建立
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对编
制真实、公允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四、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计划
2020 年,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做好以下几
项工作:
1、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
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
高监督实效,增强监督的灵敏性。
2、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证资
金合规及高效地使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3、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
质量,更好地配合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工作。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