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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川智能:民生证券关于海川智能2020年年度跟踪报告2021-04-2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海川智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梁 军                     联系电话:021-60453970


保荐代表人姓名:秦荣庆                    联系电话:010-8512786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是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0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0 年 12 月 11 日
                                                      《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审核规则》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不适用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
                                                 无              不适用
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无              不适用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 5%以上股东持股及减股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 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 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8. 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 创税额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 董监高薪酬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 反商业贿赂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 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3. 土地闲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4. 违反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15. 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不适用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梁 军               秦荣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