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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川智能:关于公司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1-09-18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1-072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郑贻端、郑雪芬、吴桂芳、梁俊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郑贻端、梁俊计划自本减持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 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720%);
      2、持有本公司股份9,068,760股的吴桂芳女士计划自本减持公告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
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58%);
      3、持有本公司股份9,068,760股的郑雪芬女士计划自本减持公告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
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86%);

      公司近日收到郑贻端、梁俊、吴桂芳、郑雪芬(以下称为“减持股东”)出具
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持股情况和拟减持情况:
                                                           拟减持数   拟减持数量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拟减持数量不   量占总股   占自身持股
序号
           称         (股)      例(%)   超过(股)     本的比例   数量的比例

                                                            (%)       (%)
  1      郑贻端      16,839,900    8.66%       2,600,000   1.3374%      15.4395%
  2         梁俊       13,238,640     6.81%         2,400,000      1.2346%          18.1288%
  3        吴桂芳       9,068,760     4.67%            400,000     0.2058%           4.4107%
  4        郑雪芬       9,068,760     4.67%            600,000     0.3086%           6.6161%
        合计           48,216,060     24.81%     6,000,000.00      3.0864%           -

      (注:1、公告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

为四舍五入导致;2、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

调整。)


       2、减持股份来源:上述减持股东所持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及公司上市后实施权益分派取得的股份。
        3、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4、减持期间:郑贻端、梁俊自本减持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吴桂芳、郑雪芬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减持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且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得减持股份。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
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上市后实施权益分派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减持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公告书》作出的与股份减持有关的承诺如下: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关于首次发行

                前股东对所持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
郑贻端、郑雪
                股份自愿锁定 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芬、吴桂芳
                承诺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关于首次发行

               前股东对所持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

       梁俊    股份自愿锁定 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承诺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1)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 个月至第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关于首次发行
                                的公司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
               前持有公司股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
               份的董事、监
郑贻端、郑雪                    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事、高级管理人
  芬、梁俊                      个月;(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
               员对所持股份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确定后续持股计划。
               自愿锁定承诺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格。如本人确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承诺将

                                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相

                                关事宜,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

                                义务;(4)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

                                如公司遇除权除息等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5)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郑贻端、郑雪 关于首次公开 1、本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

芬、吴桂芳、 发行前持股5% 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

梁俊           以上股东的持 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
             股意向及减持 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

             意向         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

                          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应作相

                          应调整);3、本人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合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

                          合竞价等)进行减持;4、如本人确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

                          承诺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办理相关事宜,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

                          息披露义务。




  注: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
在违反其相关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减持计划公告为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的预披露公告,本次拟减持股
东可能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决定
是否实施、部分或全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因此本减持计划具有不确定性。公司
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公司将督促上述拟减持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如适用)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
度的要求。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