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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川智能: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2022-03-04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3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资概述

   2022年1月4日,公司与成都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通科技”)、
李睿、成都芯通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通软件”)签署了《投资协议》,
约定公司按照投资协议约定的条件以现金8480万元购买芯通科技持有的芯通软
件20%的股权;同时公司向李睿提供8,000万元的可换股借款,并因此获得针对李
睿或其控制的企业届时所持芯通软件股权的无条件的换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号)。

   二、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方芯通科技的相关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编号:2022-004号)中,披露了本次交
易的交易对手芯通科技与香港谢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谢威公
司”)存在未决诉讼案件(2021)川01民初9851号,谢威公司主张其对芯通科技
自有不动产享有物权并要求芯通科技赔偿侵害物权的损失;谢威公司就此申请保
全芯通科技的财产并在 3,000 万元限额内冻结芯通科技所持芯通软件 100%股
权,随后芯通科技通过提供3,000万元现金保全置换方式解除股权冻结,在一审
法院裁定驳回了谢威公司的起诉后,谢威公司就该裁定提起上诉。

   公司近日收到芯通科技的告知函,上述(2021)川01民初9851号案件已取得
终审裁判,具体情况如下: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18日出具(2022)
川民终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谢威公司的上诉,维持原裁定,该裁定为终审
裁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二十三条的规定,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申请保全
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被保全人也可以申请解除保全。芯通科技目前正在处理该
案的财产保全解除工作,解除财产保全后,芯通科技用于保全置换的财产亦将正
式解冻。

   三、备查文件

    《关于芯通科技(2021)川01民9851号案终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