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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余国科:独立董事对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18-05-25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董事候选人相关事项的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第一届董事会成员
在履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
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2、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董事会提名金卫平、辛仲平、袁有根、黄勇、
姜才良、游细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黄寅生、郑云
瑞、朱星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候
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
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书面同意。
    3、经审阅上述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提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上述董事候
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均具备担任公司董
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基于以上审查结果,我们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公司董事候选
人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意见出具人(签署):




        黄寅生                 郑云瑞                   朱星文




                                            签署日期:2018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