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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余国科: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9  

						 证券代码:300722             证券简称:新余国科             公告编号:2019-028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 年 4 月 26 日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在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光明路 1368 号 3 号楼三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及会议

材料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上午以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卫平先生主持,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

董事 9 名(其中辛仲平先生、黄勇先生、姜才良先生、郑云瑞先生、黄寅生先生、朱星文先

生共 6 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以记名表

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 2019 年第一季度

的经营管理情况,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

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

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


                                        1
进行相应变更,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上述规定。公司执行前述会计政策变更

不会对 2018 年度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不利影

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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