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余国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9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我们认为该
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 2019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募集
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
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我们认为关于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系依据财政部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进行的,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
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
见

     经核实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及对外担保情况、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情况,我
们认为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
金风险;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

     上述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对上述事项予以认可。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意见出具人(签署):




        黄寅生                 郑云瑞                  朱星文




                                           签署日期:2019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