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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余国科: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0-04-16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江
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
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的资产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自我评价全面、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核意

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
际情况,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
程中正常发生的,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

前进行合理预测,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也
不存在故意规避税收的行为。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

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
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审阅《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后认为,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审核意见发表人签字:




       朱泰东                 黄 桦                 陈 炜




                                                     2020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