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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余国科: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31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列席了公
司 2020 年度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对公司经营决策程
序、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重大
事项进行有效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20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2、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3、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2020 年度,为监督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
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监事会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
监督职能。
    1、经营活动监督
    2020 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事会列席了 4 次公司董事会会议、3 次公
司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实施监督。对公司经营管理层执
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以及生产经营计划、重大投资方案、财务决算方案
等方面,监事会适时审议有关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情况,并对此提
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2、财务活动监督
    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是监事会的工作重点,2020 年监事会会同公司审
计部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要求公司财务部门定期提供
报告和相关财务资料,及时掌握公司财务活动现状,实施财务检查,不定期对公
司财务活动状况进行检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公司特点提
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促进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
监事会审查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保障了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
    4、管理人员监督
    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监事会在履行日
常监督职能的同时,并督导公司证券事务部或法务部门组织高级管理人员学习法
律法规,增强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法律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公司经
营活动依法进行。
    (二)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专项检查
    2020 年 8 月根据省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对各出资监管企业所属混合所有制
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赣国资监督[2020]124 号)及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军工集团”)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各股东出资
情况、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及监督制衡、财务管控及财务监督、内控体系等方面开
展了专项检查,并形成了自查报告上报给省军工集团,同时积极配合省军工集团
完成了对公司混合所有制企业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公司各股东出资均到位,公司
运作规范,不存在相关问题。
    三、监事会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方面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参与了公司
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并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2020
年度公司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进行
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的
内控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勤勉尽职,遵守国
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维护公司利益,没有发现有违法、违规和损害
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活动方面
    经过认真、细致的检查与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
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
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方面
    公司监事会日常密切关注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监督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批程
序和披露义务。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2020 年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2020 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公允公正,未发现有内幕交易,或其它损害
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公司规模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制定并有效执行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健全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组织机构,
保障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防范运营风险,保护公司的资产安全和完整,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人员配备到位,保证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执行及监督作用;
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得到完善,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总体
上不存在重大缺陷(重大风险)。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方面
    监事会审查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存
放及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 公司利润分配方面
    监事会审查和监督了公司实施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和实际执行情况,认为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
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
者的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 2021 年工作思路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而努力工作。
    (一)定期学习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学习其他优秀公司监事会工作
经验,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提高本公司监事会工作能力和效率,进一
步强化监事会监督和履行勤勉尽职义务的意识,继续维护好全体股东利益。
    (二)依照各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监督董事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日常工作的执行、决策表决以及遵纪守法情况,督促法人提高治理水准,
使公司的各项工作更加合理、规范。
    (三)继续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认真监督检查,以保证专款专用,
对公司财务进行检查并积极配合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及时与他们沟通,全方
位了解监管信息。加强财务核算审计与管理,对重大项目、重大资金进行专项核
查,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