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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余国科: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1-07-16  

                         证券代码:300722             证券简称:新余国科             公告编号:2021-030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袁有根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刘爱平先生、王璞先生和何

光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游细强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颜吉成先生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邓涛先生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同意聘任陈花女士担任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

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审

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

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颜吉成先生、陈花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颜吉成、陈花

    联系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光明路 1368 号国防科技工业园三号楼


                                        1
邮政编码:338000

联系电话:0790-6333186/0790-6333906

传真号码:0790-6333004

电子邮箱:dmb_9394@163.com



特此公告。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




                                      2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袁有根先生,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中国兵工学会专家。新余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曾任江西钢丝厂科研所副所长、科技部副

部长、部长、军品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副厂长、特装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新余国科公司董事、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人选。

    截至目前,袁有根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新余国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917,28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525%),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刘爱平先生,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历任江西钢丝厂行政处处长、新余国科有限公司生产供

应部部长、副总工程师、新余国科总经理助理、职工董事。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爱平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新余科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371,28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2125%),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关联关系,刘爱平先生系新余科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王璞先生,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

级工程师。历任解放军理工大学应用数学教研室讲师、教研室副主任、副教授、教研室主任,

陆军工程大学应用数学教研室副教授、教研室主任,新余国科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党委委

员、副总经理、南京国科董事长、特装公司、气象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王璞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

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
    4.何光明先生,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历任江西钢丝厂科技质量部技术员、工程师、副部长、部长、公司副总工程师、科技质量部

部长、新材料和药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四分厂厂长、援外项目办主任、江西大成国资

公司企管部总经理助理(挂职锻炼)、工艺研究所所长,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技术总监、

技术中心副主任、北京分公司负责人。

    截至目前,何光明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新余科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393,1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225%),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关联关系,何光明先生系新余科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游细强先生,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高级

国际财务管理师。历任江西洪都钢厂冷带分厂副厂长、企业管理处副处长、财务处副处长、

处长、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财务总监、南京国科董事、财务总监,特装公

司财务总监,北京分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游细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

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颜吉成先生,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江西钢丝

厂企业策划处副处长,广州佳星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惠州剑桥管理顾问有限公

司总经理,江西赛维 LDK 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行政部部长助理,江西华电电力有限公司质

量管理部经理,江西钢丝厂、国科有限、新余国科发展规划部部长,证券事务部部长、副总

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投资总监、法务总监。

    截至目前,颜吉成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新余科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262,08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5%),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关联关系,颜吉成先生系新余科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4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7、邓涛先生,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统计师。历任江

西钢丝厂综合统计员、综合计划员;企业管理干事,知识产权办干事;机要秘书;江西钢丝

厂、新余国科公司办公室副部级协理、厂知识产权办副主任、主任;厂保密办副主任、主任;

江西钢丝厂综合部部长、新余国科公司办公室主任;新余国科纪委委员、工会副主席、公司

办主任、保密办主任、信息中心主任、党群工作部部长、党委办主任、工会办主任、综治办

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审计部部长。现任新余国科纪委委员、工会副主席、党群工作部部

长、党委办主任、保密办主任。

    截至目前,邓涛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新余科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174,7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关联关系,邓涛先生系新余科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8、陈花女士,198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

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任网销主管一职,2016 年 11 月至今在公司证券事务部任职,其 2017

年 11 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了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和投资规划部副部长。

    截至目前,陈花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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