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余国科:关于权益变动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2021-09-03  

                            证券代码:300722          证券简称:新余国科             公告编号:2021-042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变动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

股东为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军工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江西省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直“江西省国资委”)。

    2、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均无重大影响。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系无偿划转所致,无偿划转的转出方、转入方已签订无偿划转协议。

    4、本次无偿划转所涉及的江西钢丝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钢丝厂”)直接持有江

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余国科”)48,456,32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7.7337%。

    5、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转出方和转入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一、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2021年9月2日,公司收到江西钢丝厂提供的《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和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成国资公司”)出具的董事会决议,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西钢丝

厂拟将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48,456,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337%,无偿划转至大成
国资公司,双方签订了《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并得到了大成国资公司的批准。

    大成国资公司是持有江西钢丝厂全部股份的控股股东,同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军工集团的全

部股份。本次国有股权划转的目的主要是优化资源配置和管控模式,优化国资布局结构、落实国

企改革措施,加强对现有上市公司的股权管理。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已经江西钢丝厂和大成国资公司内部决策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6月23日,江西钢丝厂执行董事做出决定,决定以无偿划转的方式将江西钢丝厂直接

                                         1
持有新余国科48,456,320股划转至股东方大成国资公司。

   2021年7月9日,大成国资公司审议通过《江西钢丝厂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所持股权处置工

作方案》。

   2021年9月2日,大成国资公司和江西钢丝厂签订了《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2021年9月2日,大成国资公司批准了以无偿划转的方式将江西钢丝厂所持新余国科

48,456,320股全部划转至大成国资公司。

   二、本次划转双方基本情况

   1、划入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         项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00077884321XF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北郊新祺周大道99号

         通讯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昌东大道8699号

         成立日期          2005-09-06

         经营期限          2005-09-06至 无固定期限

                              国有股权持有、运营、处置的资本管理;国有企业重组、并购

                              、托管、破产的改制管理;军工产业、高端服务业的实业投资

                              管理;绿色产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旅游产业投资;旅

                              游开发;投资咨询;财务顾问;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物业
         经营范围
                              管理;环保机械;养老服务;酒店管理;有色金属、黑色金属

                              及非金属矿产品贸易;国内贸易;进出口贸易;省国资委授权

                              或委托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       江西省国资委持股90%,江西行政持股10%

   2、划出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西钢丝厂有限责任公司
                                           2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           江惠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01582610753

     注册资本            2,468.97 万元

       住所              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光明路 1368 号

     通讯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白竹路 2555 号江西钢丝厂生活区内

     成立日期            1989-12-19

     经营期限            1989-12-19 日至无固定期限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金融、证券、保险、

                         期货业务外);房地产开发、房屋出租、土地使用权租赁、物

     经营范围            业管理、清洁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机电、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销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         大成国资公司持股 100%


三、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前后公司主要股东股权结构图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前,公司的主要股东股权结构图如下:



         江西省国资委                 江西省财政资产中心

                                                 90%

              90%                 江西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

                                                  10%

                          大成国资公司

     100%                                               100%


        军工集团                                 江西钢丝厂


   36.42%                                               27.73%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后,公司的主要股东股权结构图如下:



                        江西省国资委            江西省财政资产中心

                                                           90%

                                            江西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
                          90%

                                                           10%

                                       大成国资公司

                 100%


                   军工集团
                                                                     27.73%

            36.42%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为军工集

团,实际控制人为江西省国资委。

    四、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划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划转完成后,公司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本次股份无偿涉及的后续事项

    公司将继续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本次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项进展情况,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

    六、备查文件

    1、大成国资公司董事会决议;

    2、江西钢丝厂执行董事决定;

    3、《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4、《新余国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新余国科: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