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国科:新余国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09-03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余国科
股票代码:A 股 300722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西钢丝厂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光明路 1368 号
通讯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白竹路 2555 号江西钢丝厂生活区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和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大道 8699 号(国防
科技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股份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2021 年 9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其所任职、持有权益公司的章
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新余国科”)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
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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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目录................................................................................................................................. 2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7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8
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8
四、本次划转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和权属争议等权利限制情形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一、备查文件.......................................................................................................... 12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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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
指 江西钢丝厂有限责任公司
西钢丝厂
大成国资公司 指 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
一致行动人、军工集 指 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团
上市公司、新余国科 指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
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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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江西钢丝厂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江惠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01582610753
注册资本 2,468.97 万元
住所 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光明路 1368 号
通讯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白竹路 2555 号江西钢丝厂生活区内
成立日期 1989-12-19
经营期限 1989-12-19 日至无固定期限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金融、证券、保险、期
货业务外);房地产开发、房屋出租、土地使用权租赁、物业管
经营范围 理、清洁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
电、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 大成国资公司持股 100%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
长期居住 其他国家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地 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执行董事
1 江惠民 男 中国 江西南昌 3622281963******** 否
兼总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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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唐先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000787275568N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大道 8699 号(国防科
住所
技大厦)
成立日期 2006-4-28
经营期限 2006-4-28 至无固定期限
资产经营,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房地产开发、租赁,物业管理
,物资贸易,投资咨询服务,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及服
经营范围
务,咨询服务,电子应用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 大成国资公司持有 100%股份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
其他国家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1 唐先卿 男 党委书记、董事长 中国 江西省南昌市 否
党委副书记、董事、
2 辛仲平 男 中国 江西省南昌市 否
总经理
3 金卫平 男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中国 江西省南昌市 否
党委委员、董事、财
4 赖崇平 男 中国 江西省南昌市 否
务总监
5 张琴 女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中国 江西省南昌市 否
6 吴安辉 男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中国 江西省南昌市 否
7 彭曦宏 男 职工董事 中国 江西省南昌市 否
8 饶立新 男 董事 中国 江西省南昌市 否
9 许冰 女 董事 中国 江西省南昌市 否
10 杨爱林 男 董事 中国 江西省南昌市 否
11 王叶胜 男 监事会主席 中国 江西省南昌市 否
12 陈东 男 监事 中国 江西省南昌市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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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军工集团间接持有上市公司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3.65%的股份。
除上述情形之外,江西钢丝厂和军工集团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以及
金融机构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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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大成国资公司系江西省国资委下属的国有资产运作平台,信息披露义务人系大
成国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
转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其直接
持有的新余国科的全部股权无偿划转给大成国资公司持有。本次划转主要目的是优
化资源配置和管控模式,优化国资布局结构、落实国企改革措施,加强对现有上市
公司的股权管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
来 12 个月内无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但一致行动人军工集团有减持上市公司
股份的计划(详见 2021 年 8 月 6 日新余国科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股
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除此之外,若未来再发生相关
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1 年 6 月 23 日,江西钢丝厂执行董事做出决定,决定以无偿划转的方式将江
西钢丝厂直接持有新余国科 48,456,320 股划转至股东方大成国资公司。
2021 年 7 月 9 日,大成国资公司审议通过《江西钢丝厂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
所持股权处置工作方案》。
2021 年 9 月 2 日,大成国资公司和江西钢丝厂签订了《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2021 年 9 月 2 日,大成国资公司批准了以无偿划转的方式将江西钢丝厂所持新
余国科 48,456,320 股全部划转至大成国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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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江西钢丝厂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 48,456,32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7.7337%,通过参股的有限合伙企业新余国晖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和新余科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87,360 股和
50,23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分别为 0.0500%和 0.0288%。本次权益变动前,军
工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63,637,72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6.4227%。
本次权益变动后,江西钢丝厂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通过参股的有限合伙
企业新余国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新余科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
接持有上市公司 87,360 股和 50,23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分别为 0.0500%和
0.0288%。本次权益变动后,军工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63,637,721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36.422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系上市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即江西钢丝厂将其持有的
新余国科 48,456,320 股,占总股本的 27.7337%,全部无偿划转给大成国资公司。本
次划转已经江西钢丝厂执行董事做出决定并经大成国资公司的董事会决议通过。
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划出方):江西钢丝厂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划入方):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标的股份
本次划转的标的股份为甲方持有的新余国科 48,456,320 股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 27.7337%。
3、股份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向乙方划转本协议所约定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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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股份,乙方无需支付对价。
4、标的股份的交割安排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5、债权债务处理及职工安置
本次无偿划转不涉及职工安置和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6、划转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本次股份无偿划转所需完成的各项工作,以保证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依法顺利进行。
(2)甲方对标的股份拥有完整权利,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不存
在质押、担保、冻结或其他形式的权利负担。
(3)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被划转股份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乙方承继。
7、税费缴纳
本次划转所涉及的税费按照相关规定由相应的纳税义务人各自承担、缴纳。
8、协议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后另行签署相关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
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拾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标的公司办理股份变更登记肆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次划转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和权属争议等权利限制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西钢丝厂划转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
股份被质押、冻结和权属争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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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
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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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
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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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决策或批准文件
5、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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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江西钢丝厂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1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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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盖章):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1 年 9 月 2 日
14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江西钢丝厂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1 年 9 月 2 日
15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盖章):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1 年 9 月 2 日
16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观巢镇
公司名称 公司所在地
公司 松山江村
股票简称 新余国科 股票代码 300722
信息披露义务 信 息 披 露 义 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光明
江西钢丝厂有限责任公司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路 1368 号
有无一致 行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 有√ 无□
动人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 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 为
是□ 否√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 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 有股 行政划 转或 变更 √ 间 接方式 转让 □ 取 得上 市公司 发行 的新股 □
(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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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直接持股 48,456,320 股;间接持股 137,592 股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直接持股 27.7337%;间接持股 0.0788%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
后,信息披露
变动数量:-48,456,320 股,变动比例:-27.7337%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后持股数量:直接持股 0 股,间接持股 137,592 股
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后持股比例:直接持股 0,间接持股 0.0788%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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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不适用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不适用
准
是否已得到批
不适用
准
19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江西钢丝厂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1 年 9 月 2 日
20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盖章):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1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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