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润禾材料: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17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
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 1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购买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
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理财品种或
以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该事项是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公司可以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
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杨晓勇:_______________


周亚娜:_______________


郑曙光:_______________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