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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禾材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跟踪报告2019-04-2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润禾材料

保荐代表人姓名:成杰                         联系电话:010-66555645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乐                         联系电话:010-6655510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制                     是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1
                                            1、2018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 50.56%、
                                            50.94%,主要原因是公司市场开拓力度
                                            加大,且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提高。
                                            2、2017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购买不超过 1.5
                                            亿元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
                                            品的议案,后因财务人员操作错误,公司
                                            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12 月 29 日购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买了德清农商银行 1.49 亿元、500 万元保
                                            本理财产品,并已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发
                                            现后及时归还本金及期间利息。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下发《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
                                            【2018】第 28 号):“请你公司董事会
                                            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
                                            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收到
                                            《监管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责
                                            令公司管理层加强内部管理和培训,截至
                                            检查报告签署日,公司未再次发生上述问
                                            题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2 月 5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新规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2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股东及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股东及相关方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人股东所持股
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
                                            是                不适用
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的承
诺

2.发行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发行人上市
                                            是                不适用
后三年内发行人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
定发行人股价的承诺


3.发行人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
                                            是                不适用
润的安排及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3
4.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是      不适用
报的承诺



5.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避
                                            是      不适用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6.发行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        是      不适用
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7.发行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        是      不适用
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无重大违规的承诺


8.发行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全体股
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各项        是      不适用
承诺履行及约束措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不适用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4
    (本页无正文,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成 杰




                ____________

                    马 乐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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