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禾材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跟踪报告2019-04-2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润禾材料
保荐代表人姓名:成杰 联系电话:010-66555645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乐 联系电话:010-6655510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制 是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1
1、2018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 50.56%、
50.94%,主要原因是公司市场开拓力度
加大,且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提高。
2、2017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购买不超过 1.5
亿元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
品的议案,后因财务人员操作错误,公司
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12 月 29 日购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买了德清农商银行 1.49 亿元、500 万元保
本理财产品,并已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发
现后及时归还本金及期间利息。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下发《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
【2018】第 28 号):“请你公司董事会
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
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收到
《监管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责
令公司管理层加强内部管理和培训,截至
检查报告签署日,公司未再次发生上述问
题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2 月 5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新规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2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股东及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股东及相关方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人股东所持股
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
是 不适用
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的承
诺
2.发行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发行人上市
是 不适用
后三年内发行人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
定发行人股价的承诺
3.发行人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
是 不适用
润的安排及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3
4.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是 不适用
报的承诺
5.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避
是 不适用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6.发行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 是 不适用
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7.发行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 是 不适用
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无重大违规的承诺
8.发行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全体股
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各项 是 不适用
承诺履行及约束措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不适用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4
(本页无正文,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成 杰
____________
马 乐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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