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禾材料: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郑曙光、周亚娜)2019-04-23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
运作指引》,以及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
“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经营管理层拟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的部分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
立场,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018 年度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在对公司财务数据进行审计的过程遵循《中国注册会
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
审计,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
一致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作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我们同意将《润禾材料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我们将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在表
决时投赞成票。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因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公司预计 2019 年度可能与湖北兴
瑞硅材料有限公司及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采购 DMC 等原材料
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剑平、俞彩娟夫妇发生房产租赁的
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与《有机硅材料》杂志发生广告订阅服务的日常经营性关
联交易,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产品报价、产品质量、供货
周期等因素而最终确定供应商并签订相应合同。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提请董
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
产经营的正常需要,该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在公
平、互利的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任何非公允交易,符合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
响。
我们同意将《润禾材料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我们将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在
表决时投赞成票。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周亚娜)
独立董事:(郑曙光)
2019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