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常股份:关于公司暂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工作公告2017-11-13
关于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暂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工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常股份”、“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87 号文核准。发行
人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完成初步询价,原计划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进行网上、
网下申购。
因发行人出现媒体质疑事项,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
有限公司协商,出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考虑,决定暂缓后续发行工作,原《江苏
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
公告》中披露的预计发行时间表将进行调整,暂停原计划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
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将认真核
查媒体质疑所涉事项。
待媒体质疑所涉事项核查结束后,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花旗
证券有限公司将及时公告关于本次发行的后续事宜。
特此公告。
发行人: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