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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越博动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越博动力      公告编号:2018-047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公司
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
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2017
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
会〔2017〕30号)同时废止。公司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
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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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修订通知》的相关规定。除上
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
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
产负债表中原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
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
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
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
入“在建工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
产负债表中原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
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

                              2/4
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
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
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
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
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
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
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
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 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
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
的文件要求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对
公司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一致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
证监会、深交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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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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