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博动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02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
者负责的态度,对《关于拟投资设立南京邦盛新能源产业天使科技创
新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及时把握投资机会,符合公司主营
业务战略发展方向,促使公司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达到良性互补。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
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情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袁 敏 侯福深 晏一平
2019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