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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越博动力: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19-04-3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
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越博动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越博动力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
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7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越博动力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3.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2.34元。截至2018年5月3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63万股,募集资金总额45,816.42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3,703.0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113.35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5月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证[2018]第320ZA0004号”《验
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18年度募集资金

    1、本年度使用金额

    本年度使用金额为人民币12,955.10万元,其中:(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
募集投项目9,542.43万元;(2)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3,412.67万元。

     2、年末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9,575.89万元(含利息收
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575.89万元。2018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及结余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费用类别                             金额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458,164,200.00
减: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37,030,667.38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                                       421,133,532.62
减:募投项目款项                                              95,424,340.40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自筹资金                              34,126,667.11
减: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                                             815.00
加:财务费用-存款利息收入                                       384,043.62
加:投资收益                                                   3,793,181.44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95,758,935.17
其中:购入理财产品                                           120,000,000.00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75,758,935.17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
办法于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2018年5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
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
                       31160188000136505                         11,963,244.16
公司南京分行                                         款账户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
                       0101280000000098                          58,552,969.60
公司南京分行                                         款账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
                     8110501013101083970                          1,555,094.79
公司南京分行                                         款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125905396210505        一般存款账户       3,687,626.62
公司南京城东支行
                          合   计                                75,758,935.17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4,177,225.06元(其中2018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384,043.62元,现金管理-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3,793,181.44元),
已扣除手续费815.00元(其中2018年度手续费815.00元),已扣除尚未到期的结
构性存款120,000,000.00元。

    三、2018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没有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越博动力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
月修订)》《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1-46
号)(2019年3月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越博动力《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越博动力公司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
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越博动力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访谈沟通、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
对越博动力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
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抽查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等资料,
并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越博动力严格执行了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
联方占用或挪用等情况。

    保荐机构对越博动力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   东                     陶映冰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30 日
附表 1: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2,113.3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955.1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955.1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
                       变更项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资总额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否发生重大变
                       目(含部                             金额                    (2)                                                现的效益
                                   总额        (1)                                                   (3)=(2)/(1)          态日期                 效益            化
                       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                                                                                                     2019 年 12
                         否      30,000.00   30,000.00     10,965.65                     10,965.65          36.55                            -            -       否
统生产基地建设                                                                                                           月 31 日
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研                                                                                                     2019 年 12
                         否      12,113.35   12,113.35      1,989.45                      1,989.45          16.42                            -            -       否
发中心                                                                                                                   月 31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2,113.35   42,113.35     12,955.10                     12,955.10          30.76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      42,113.35   42,113.35     12,955.10                     12,955.10          30.76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2018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下,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的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过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8)第 320ZA0117 号的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独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6 月 5 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集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投资额 34,126,667.11 元已完成置换。
                                       2018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6 月 5 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13。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0,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总额为 295,758,935.17 元(包含购买理财产品的
                                           120,000,000.00 元)。
                                           1、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75,758,935.17 元,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4,177,225.06 元(其中 2018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384,043.62 元,现金管理-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 3,793,181.44 元),已扣除手续费 815.00 元(其
                                           中 2018 年度手续费 815.00 元);
                                           2、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购买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120,000,000.00 元。其中,招商银行
                                           挂钩黄金两层区间一个月结构性存款(代码 H0002068),金额人民币 20,000,000.00 元,期限 2018/12/28-2019/1/28;
                                           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两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代码 H0002069),金额人民币 20,000,000.00 元,期限
                                           2018/12/28-2019/3/28;中信银行共赢利率结构 23489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C181T0189),金额人民币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30,000,000.00 元 , 期 限 2018/12/28-2019/1/30 ; 中 信 银 行 共 赢 利 率 结 构 23490 期 人 民 币 结 构 性 存 款 产 品
                                           (C181T0190),金额人民币 50,000,000.00 元,期限 2018/12/28-2018/4/10。
                                               2018    年 6 月 4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6 月 5 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2。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报告期内通过现金管理共取得利息收入 3,793,181.44 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