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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越博动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越博动力          公告编号:2019-024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
准则”),并要求只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
计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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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及
监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
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
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2017年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的要求,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2/3
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
深交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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