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越博动力 公告编号:2019-046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越博动力”)本次解 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647,5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20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4,647,518 股,拟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7 月 1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7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南京越博 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8]189 号)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19,63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 2018 年 5 月 8 日起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58,868,570 股;首次公开发 行 19,630,000 股,占发行后的总股本比例为 25.01%;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78,498,57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78,498,57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为 40,185,2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19%;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为 38,313,314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48.8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未发生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数量变化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伊犁苏新”)、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道丰投资”), 共计 2 名股东。 1/3 1、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承诺情况如下: (1)股份锁定的承诺 股东伊犁苏新、道丰投资承诺,自取得的公司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股份减持的承诺 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伊犁苏新减持安排为:“在股票锁定结束之后的两 年内视市场情况进行股份减持,包括减持其持有越博动力的全部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也未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中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的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1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647,5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9205%。实际可 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4,647,5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920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2 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总数 数量 市流通数量 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 1 4,633,617 4,633,617 4,633,617 业(有限合伙) 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 2 13,901 13,901 13,901 通合伙) 合计 4,647,518 4,647,518 4,647,518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将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同时 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 2/3 督相关股东在减持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相关情况。 四、本次解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 40,185,256 51.19% - 4,647,518 35,537,738 45.27% 件股份 高管锁定股 1,037,584 1.32% - - 1,037,584 1.32% 首发前限售 39,147,672 49.87% - 4,647,518 34,500,154 43.95% 股 二、无限售条 38,313,314 48.81% 4,647,518 - 42,960,832 54.73% 件股份 三、股份总数 78,498,570 100.00% 4,647,518 4,647,518 78,498,570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认为:越博动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越博动 力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 关规则的要求;越博动力本次解禁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 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越博动力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越博动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在创业板上市流通。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 4、限售股份明细表; 5、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7 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