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博动力: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2019-07-01
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越博动力 公告编号:2019-047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越博动力”)及全
资子公司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博电驱动”)分别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收到政府补助 2,200,000 元、2019 年 6 月 28 日收到政府补助
18,000,000 元。上述政府补助均为现金形式,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但不具备
可持续性。具体如下:
序 获得补 提供补助 获得补 补助金额 补助类 计入的会 补助依据
号 助的主 的主体 助的原 (元) 型 计科目
体 因或项
目
1 越博动 南京建邺 上市补 2,200,000 与收益 其他收益 建政办发
力 高新技术 助 相关 【2016】36号
产业开发
区管理委
员会
2 越博电 南京浦口 扶持资 18,000,00 与收益 其他收益 关于支持南京
驱动 经济开发 金 0 相关 越博电驱动系
区管理委 统有限公司发
员会 展的协议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止,累计获得各
项政府补助共计 34,524,430 元,上述政府补助均为现金形式,与日常经营活动
有关,但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政府补助资金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根据《企业会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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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第六条规定,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
确认:(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第
七条规定,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经初步确认,上述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计入“其他收益”会计科目,对当
期利润总额影响的金额约为 34,524,430 元。因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补贴的
具体会计处理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
准。
三、备查文件
1、银行收款凭证及相关政策文件。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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