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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越博动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7-13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
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江先生借款,款项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具有必要性和合
理性。借款利率参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并且不高于控股股东实际融资
成本,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袁     敏                侯福深                   晏一平




                                                      2019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