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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越博动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10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
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鉴于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团队新加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由于内部沟通及项目排期等原因,预计无法在公司指定时间内完成 2019
年度审计工作。公司经审慎考虑,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经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审计资格,相关人员具有相关业务资格和工作经历,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
及其他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
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变更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沈菊琴                   侯福深                   晏一平




                                                      2020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