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博动力: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0-04-27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越博动力”)拟
向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东李玉龙等 19 名自然人
(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深圳华灏 51.00%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证监会公告[2018]36 号)、《关
于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易防控相关问题与解答》(2019 年 2 月 11 日)等
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首次披露重组事项
前 6 个月至本次交易之重组报告书披露前一日,即 2019 年 9 月 6 日至 2020 年 4
月 23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
2、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
3、交易对方;
4、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具体经办人员;
5、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6、前述各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一)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及其相关人员买卖越博动力股票的情
况
根据相关人员出具的说明与承诺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中登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首次披露重组事项前 6 个月(即 2019 年 9 月
6 日至 2020 年 3 月 6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上市公司、
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及相关人员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越博动力股票的行为。
上市公司已向中登公司就相关人员自首次披露重组事项至本次交易之重组
报告书披露前一日(即 2020 年 3 月 6 日至 2020 年 4 月 23 日期间)买卖股票记录
的申请查询,如有变化将就查询结果进行补充披露。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海通证券全资子公司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号:
91310000599711334G)管理的“海通海蓝消费精选”、“海通海蓝宝银”、“海通半
年升”产品存在买卖越博动力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变更日期 变动股数 结余股数 摘要
产品名称 变更日期 变动股数 结余股数 摘要
海通海蓝消费精选 2019-12-11 2,000 2,000 买入
海通海蓝消费精选 2019-12-13 100 1,900 卖出
海通海蓝消费精选 2019-12-16 100 2,000 买入
海通海蓝消费精选 2019-12-17 500 2,500 买入
海通海蓝消费精选 2019-12-18 300 2,200 卖出
海通海蓝消费精选 2019-12-23 2,200 0 卖出
海通海蓝消费精选 2019-12-30 1,100 1,100 买入
海通海蓝消费精选 2020-01-02 1,100 0 卖出
海通海蓝宝银 2019-12-11 400 400 买入
海通海蓝宝银 2019-12-12 100 300 卖出
海通海蓝宝银 2019-12-13 100 400 买入
海通海蓝宝银 2019-12-17 100 500 买入
海通海蓝宝银 2019-12-18 100 400 卖出
海通海蓝宝银 2019-12-23 400 0 卖出
海通半年升 2019-12-11 600 600 买入
海通半年升 2019-12-18 100 700 买入
海通半年升 2019-12-23 700 0 卖出
针对上述买卖行为,海通证券出具说明:
上述产品买卖越博动力股票的交易是基于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发布的公
开数据进行组合投资、量化投资的行为,并不针对单只股票进行交易,属于组合
投资、避险投资、量化投资等范畴,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
制度指引》等规定。海通证券已经制定并执行信息隔离管理制度,在存在利益冲
突的业务之间设置了隔离墙,防止内幕信息不当流通。海通证券子公司上述产品
买卖越博动力股票行为与越博动力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海通证券不存在公
开或泄漏相关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海通证券及有关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在自查期间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查询记录、本次交易自查范围内相关各方及人员出具的
自查报告及买卖机构和人员出具的说明与承诺,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
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影响;除上述情况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
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
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签章页)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