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博动力: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2020-04-2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
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博动力”)拟以支付现金方
式购买李玉龙等 19 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 51%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重组”)。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各方
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文,以下简称“128 号文”)的相关规
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对越博动力股票价格
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是否达到“128 号文”第五条相关标
准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越博动力于 2020 年 3 月 8 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6),本次重组首次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
况,以及该期间创业板指数(代码:399102.SZ)及中证汽车指数(代码:
930607.CSI)波动情况如下:
日期 公司股价(元/股) 创业板指数(点) 中证汽车(点)
2020/03/06(收盘价) 21.60 2,511.31 4,709.53
2020/02/10(收盘价) 18.97 2,308.04 4,528.24
涨跌幅 13.86% 8.81% 4.00%
越博动力股价在本次重组首次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为 13.86%,剔
除创业板指数(代码:399102.SZ)涨幅 8.81%后,累计涨幅为 5.06%;剔除中证
汽车指数(代码:930607.CSI)涨幅 4.00%后,累计涨幅为 9.86%。剔除大盘因
素和同行业因素影响,越博动力股价在本次重组首次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
涨幅未超过 20%。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越博动力股价在本次重组首次公告前 20 个交易
日内波动未达到“128 号文”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黄 蕾 陈星宙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