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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越博动力:拟现金收购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2020-04-27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南 京越 博动 力系 统股 份有 限公 司拟 现金 收购 深圳

          市 华灏 机电 有限 公司 51%股 权 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联评报字[2020]第 674 号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 51%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目             录
声      明 ...................................................................................................... 1
摘      要 ...................................................................................................... 3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 5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5
      二、评估目的 .................................................................................. 17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7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9
      五、评估基准日 .............................................................................. 19
      六、评估依据 .................................................................................. 19
      七、评估方法 .................................................................................. 22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34
      九、评估假设 .................................................................................. 35
      十、评估结论 .................................................................................. 36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40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42
      十三、评估报告日 .......................................................................... 43
      备查文件目录 .................................................................................. 45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 51%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
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
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
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
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
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
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
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完整性是
评估结论生效的前提,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负债清单以及评估所
需的预测性财务信息、权属证明等资料,已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
报并经其采用盖章或其他方式确认。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
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
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五、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勘
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
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
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人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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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
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
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
评估结论的影响。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
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
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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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 51%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深圳市华

                     灏机电有限公司 5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评报字[2020]第 674 号
                                         摘      要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的委托,就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
公司 51%股权之经济行为,对所涉及的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评估对象为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是深
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
资产等资产及相应负债。
      评估基准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
况,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分别采用资产
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进行整体评估。然
后加以校核比较。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估目的,本次选用
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
      经实施资产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
序,本次评估选用收益法作为本次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
让价值参考依据,得出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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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
全 部 权 益 账 面 值 为 2,756.76 万 元,评 估 后 的 股 东 全 部 权 益价 值 为
15,080.06 万元,评估增值 12,323.30 万元,增值率 447.02%。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
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根据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涉及法定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报告,
须委托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资产评估监督管理程序后使用。评估结
果使用有效期一年,即自 2019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使用
有效。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
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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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深圳市华

                     灏机电有限公司 5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评报字[2020]第 674 号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
的评估程序,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深圳市华灏机电
有限公司 51%股权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
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
单位为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委托人是被评估单位的拟收购方。
      (一)委托人概况
      公司名称: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 18 号 4 栋 4 楼
      法定代表人:李占江
      注册资本:7849.857 万元人民币
      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593510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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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汽车动力系统技术研发、检测,车辆系统及零部件的
研发、生产、检测、销售、技术咨询;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电
机及控制系统、整车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检测、销售、技术咨
询;电子产品、智能驾驶系统、自动变速器、传动系统、车桥总成、
充电设备、车用电动附件、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
检测、销售、技术咨询;道路货物运输;通讯设备(不含广播电视卫星
地面接收设施)的研发、生产、检测、销售、技术咨询;电子设备、自
动化设备、模具的研发、生产、检测、销售;车辆维修;计算机系统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 4012 号元征科技厂区
总部办公楼 516—1
      法定代表人:李玉龙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1091014L
      1、公司简介
      华灏机电成立于 2001 年 7 月 26 日,系由吴智泉等 28 名自然人与
贵州黎阳机械厂共同发起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2001 年 6 月 18 日,贵州黎阳机械厂等 29 名发起人签署了深圳华
灏机电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发行人注册资本 2,000 万元,首期出资
1,000 万元,第二期于 2001 年 12 月 31 日前缴足。
      2001 年 7 月 19 日,深圳高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高会内验字
(2001)第 127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止 2001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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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灏机电已经收到公司股东实缴的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均为货币出
资。
       2001 年 7 月 26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华灏机电颁发了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 万
元,法定代表人吴信,住所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同富康水田工业区
B 栋。
       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首期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1         贵州黎阳机械厂              600.00                 300.00                30.00
2             吴智泉                  171.00                  85.50                 8.55
3              吴信                   115.00                  57.50                 8.55
4             张铭周                  100.00                  50.00                 5.00
5             张臻哲                  100.00                  50.00                 5.00
6             文贤善                  85.60                   42.80                 4.28
7             王永忠                  85.60                   42.80                 4.28
8             李玉龙                  74.80                   37.40                 3.74
9             殷继明                  74.80                   37.40                 3.74
10            周科夫                  74.80                   37.40                 3.74
11             刘斌                   74.80                   37.40                 3.74
12            全鸿雁                  74.80                   37.40                 3.74
13            陆春福                  40.00                   20.00                 2.00
14            叶皓明                  32.00                   16.00                 1.60
15            龙湘普                  32.00                   16.00                 1.60
16            张大荣                  32.00                   16.00                 1.60
17             蒯明                   32.00                   16.00                 1.6
18            李小平                  32.00                   16.00                 1.6
19            何学东                  21.40                   10.70                 1.07
20             罗云                   21.40                   10.70                 1.07
21             吴涛                   20.00                   10.00                  1
22            贺承钢                  16.00                   8.00                  0.8
23            张中石                  13.80                   6.90                  0.69
24             李甦                   13.00                   6.50                  0.65
25            杜洪钢                  13.00                   6.50                  0.65
26             张宇                   13.00                   6.50                  0.65
27             唐勇                   13.00                   6.50                  0.65
28            潘立新                  13.00                   6.50                  0.65
29            张智鹏                  11.20                    5.60                 0.56
           合计                      2,000.00                1,000.00               100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7页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 51%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003 年 3 月 10 日,华灏机电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决定将公司
注册资本由 2000 万元减少至 1000 万元。2003 年 3 月 13 日,华灏机电
在深圳特区报刊登了减资公告。
        2003 年 6 月 6 日,深圳市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深长验
字(2003)第 271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止 2003 年 6 月 6
日,华灏机电注册资本的实收数与申请变更登记前的注册资本相等,
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2003 年 6 月 16 日,华灏机电就上述事项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宝安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和工商备案。
        本次减资完成后,华灏机电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贵州黎阳机械厂                     300.00                         30.00
 2                 吴智泉                          85.50                         8.55
 3                  吴信                           57.50                         8.55
 4                 张铭周                          50.00                         5.00
 5                 张臻哲                          50.00                         5.00
 6                 文贤善                          42.80                         4.28
 7                 王永忠                          42.80                         4.28
 8                 李玉龙                          37.40                         3.74
 9                 殷继明                          37.40                         3.74
 10                周科夫                          37.40                         3.74
 11                 刘斌                           37.40                         3.74
 12                全鸿雁                          37.40                         3.74
 13                陆春福                          20.00                         2.00
 14                叶皓明                          16.00                         1.60
 15                龙湘普                          16.00                         1.60
 16                张大荣                          16.00                         1.60
 17                 蒯明                           16.00                         1.60
 18                李小平                          16.00                         1.60
 19                何学东                          10.70                         1.07
 20                 罗云                           10.70                         1.07
 21                 吴涛                           10.00                         1.00
 22                贺承钢                          8.00                          0.80
 23                张中石                          6.90                          0.69
 24                 李甦                           6.50                          0.65
 25                杜洪钢                          6.50                          0.65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8页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 51%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6                       张宇                            6.50                       0.65
 27                       唐勇                            6.50                       0.65
 28                    潘立新                             6.50                       0.65
 29                    张智鹏                             5.60                       0.56
                   合计                              1,000.00                       100.00

        根据深圳市公安局龙城派出所 2007 年 3 月 28 日证明,股东李甦更

名为“李苏”。

        2008 年 3 月 3 日,华灏机电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股东张中
石、张铭周等 9 股东分别将其所持华灏机电的股权转让给贵州黎阳机械
厂;股东吴智泉将其持有华灏机电 8.55%的股权转让给王桂萍;股东李
玉龙将其持有华灏机电 2.5%的股权转让给吴信,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
买权。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出资额       转让价格(万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比例(%)
                                                                      (万元)            元)
      张铭周                                       5.00                 50.00            270.00
      张臻哲                                       5.00                50.00             270.00
      文贤善                                       1.90                19.00             102.60
      王永忠                                       2.40                24.00             129.60
      李玉龙           贵州黎阳机械厂              0.01                 0.10                0.54
      龙湘普                                       1.40                14.00                75.60
      李小平                                       1.20                12.00                64.80
      何学东                                       0.90                 9.00                48.60
      张中石                                       0.69                 6.90                37.26
      李玉龙                 吴信                  2.50                25.00             135.00
      吴智泉                王桂萍                 8.55                85.50                85.50

        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载明的内容显示,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系客
户华为公司清理关联供应商的要求。
        2008 年 3 月 27 日,上述转受让双方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协议签署过程由深圳市龙岗区公证处进行了公证。
        2008 年 4 月 8 日,华灏机电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灏机电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9页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 51%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贵州黎阳机械厂                     485.00                         48.50
 2                 王桂萍                          85.50                         8.55
 3                    吴信                         82.50                         8.25
 4                 殷继明                          37.40                         3.74
 5                 周科夫                          37.40                         3.74
 6                    刘斌                         37.40                         3.74
 7                 全鸿雁                          37.40                         3.74
 8                 文贤善                          23.80                         2.38
 9                 陆春福                          20.00                         2.00
 10                王永忠                          18.80                         1.88
 11                张大荣                          16.00                         1.60
 12                叶皓明                          16.00                         1.60
 13                   蒯明                         16.00                         1.60
 14                李玉龙                          12.30                         1.23
 15                   罗云                         10.70                         1.07
 16                   吴涛                         10.00                         1.00
 17                贺承钢                          8.00                          0.80
 18                   李苏                         6.50                          0.65
 19                杜洪钢                          6.50                          0.65
 20                   张宇                         6.50                          0.65
 21                   唐勇                         6.50                          0.65
 22                潘立新                          6.50                          0.65
 23                张智鹏                          5.60                          0.56
 24                李小平                          4.00                          0.40
 25                龙湘普                          2.00                          0.20
 26                何学东                          1.70                          0.17
               合计                              1,000.00                       100.00
        根据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关于贵州黎阳航空发动机公司整体改
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以及关于贵州黎阳航空发动机公司整
体改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问题的函,贵州黎阳航空发动机公司
将贵州黎阳机械厂所持有华灏机电 48.5%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485 万
元)以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方式,全部无偿划转给贵州黎阳航空发动机
(集团)有限公司。2010 年 9 月 30 日,贵州黎阳机械厂与贵州黎阳航
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无偿划转的协议。
        2010 年 12 月 28 日,华灏机电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股东由
贵州黎阳机械厂变更为贵州黎阳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10 页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 51%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011 年 3 月 1 日,华灏机电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灏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贵州黎阳航空发动机(集
 1                                                       485.00                      48.50
                 团)有限公司
 2                   王桂萍                              85.50                       8.55
 3                        吴信                           82.50                       8.25
 4                     殷继明                            37.40                       3.74
 5                     周科夫                            37.40                       3.74
 6                        刘斌                           37.40                       3.74
 7                     全鸿雁                            37.40                       3.74
 8                     文贤善                            23.80                       2.38
 9                     陆春福                            20.00                       2.00
 10                    王永忠                            18.80                       1.88
 11                    张大荣                            16.00                       1.60
 12                    叶皓明                            16.00                       1.60
 13                       蒯明                           16.00                       1.60
 14                    李玉龙                            12.30                       1.23
 15                       罗云                           10.70                       1.07
 16                       吴涛                           10.00                       1.00
 17                    贺承钢                             8.00                       0.80
 18                       李苏                            6.50                       0.65
 19                    杜洪钢                             6.50                       0.65
 20                       张宇                            6.50                       0.65
 21                       唐勇                            6.50                       0.65
 22                    潘立新                             6.50                       0.65
 23                    张智鹏                             5.60                       0.56
 24                    李小平                             4.00                       0.40
 25                    龙湘普                             2.00                       0.20
 26                    何学东                             1.70                       0.17
                   合计                              1,000.00                       100.00
        2011 年 3 月 10 日,华灏机电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股东贺
承钢、吴信、唐勇 3 人分别将其持有华灏机电部分股权转让给贵州黎阳
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具体情况如
下:
                                                                    转让出资额         转让价格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比例(%)
                                                                      (万元)         (万元)
      贺承钢         贵州黎阳航空发动             0.80                  8.00             8.00
      吴信           机(集团)有限公司           5.25                 52.5                 52.50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11 页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 51%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转让出资额         转让价格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比例(%)
                                                                      (万元)         (万元)
      唐勇                                        0.65                  6.50             6.50

        2011 年 4 月 15 日,贺承钢、吴信和唐勇的委托代理人杜洪钢与贵
州黎阳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于深圳市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
议,协议签署过程由深圳市龙岗区公证处进行了公证。
        2011 年 5 月 24 日,华灏机电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灏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贵州黎阳航空发动机(集
 1                                                       552.00                      55.20
                 团)有限公司
 2                   王桂萍                              85.50                       8.55
 3                     殷继明                            37.40                       3.74
 4                     周科夫                            37.40                       3.74
 5                        刘斌                           37.40                       3.74
 6                     全鸿雁                            37.40                       3.74
 7                        吴信                           30.00                       3.00
 8                     文贤善                            23.80                       2.38
 9                     陆春福                            20.00                       2.00
 10                    王永忠                            18.80                       1.88
 11                    张大荣                            16.00                       1.60
 12                    叶皓明                            16.00                       1.60
 13                       蒯明                           16.00                       1.60
 14                    李玉龙                            12.30                       1.23
 15                       罗云                           10.70                       1.07
 16                       吴涛                           10.00                       1.00
 17                       李苏                            6.50                       0.65
 18                    杜洪钢                             6.50                       0.65
 19                       张宇                            6.50                       0.65
 20                    潘立新                             6.50                       0.65
 21                    张智鹏                             5.60                       0.56
 22                    李小平                             4.00                       0.40
 23                    龙湘普                             2.00                       0.20
 24                    何学东                             1.70                       0.17
                   合计                              1,000.00                       100.00
        2017 年 3 月,贵州黎阳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
航发贵州黎阳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12 页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 51%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018 年 10 月 1 日,华灏机电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股东中
国航发贵州黎阳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华灏机电 55.2%的股权
(对应注册资本 552 万元)以 1587.74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玉龙,其他
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8 年 10 月 31 日,中国航发贵州黎阳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与李玉
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同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企业国有资产
交易凭证,确认本次转让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北京产权交
易所的交易规则。
        2018 年 12 月 6 日,华灏机电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灏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玉龙                         564.30                         56.43
 2                 王桂萍                          85.50                         8.55
 3                 殷继明                          37.40                         3.74
 4                 周科夫                          37.40                         3.74
 5                  刘斌                           37.40                         3.74
 6                 全鸿雁                          37.40                         3.74
 7                  吴信                           30.00                         3.00
 8                 文贤善                          23.80                         2.38
 9                 陆春福                          20.00                         2.00
 10                王永忠                          18.80                         1.88
 11                张大荣                          16.00                         1.60
 12                叶皓明                          16.00                         1.60
 13                 蒯明                           16.00                         1.60
 14                 罗云                           10.70                         1.07
 15                 吴涛                           10.00                         1.00
 16                 李苏                           6.50                          0.65
 17                杜洪钢                          6.50                          0.65
 18                 张宇                           6.50                          0.65
 19                潘立新                          6.50                          0.65
 20                张智鹏                          5.60                          0.56
 21                李小平                          4.00                          0.40
 22                龙湘普                          2.00                          0.20
 23                何学东                          1.70                          0.17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13 页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 51%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0                    100.00
        2019 年 4 月 20 日,华灏机电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股东李
玉龙将其所持华灏机电部分股权转让给周科夫、刘斌、李苏;同意吴
信将其其所持华灏机电部分股权转让给李苏、杜洪钢、潘立新;同意
吴信、吴涛、杜洪钢、潘立新其所持华灏机电部分股权转让给李玉
龙。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出资额         转让价格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比例(%)
                                                                     (万元)         (万元)
                           周科夫               12.16                  121.6          349.763
     李玉龙                 刘斌                 2.86                 28.6             82.2633
                            李苏                 3.35                 33.5             96.3575
                            李苏                 0.1                    1                    1
                           杜洪钢                0.1                    1                    1
     吴信
                           潘立新                0.1                    1                    1
                           李玉龙                2.7                   27                    27
     吴涛                                         1                    10                    10
     杜洪钢                李玉龙                0.75                  7.5                  7.5
     潘立新                                      0.75                  7.5                  7.5

        2019 年 6 月 28 日,吴信与李苏、杜洪钢、潘立新、李玉龙,吴涛
与李玉龙,潘立新与李玉龙,李玉龙与周科夫、刘斌、李苏分别签署
了股权转让协议书。2019 年 7 月 8 号杜洪钢与李玉龙签署了股权
转让协议书。
        2019 年 7 月 31 日,华灏机电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灏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玉龙                            432.60                      43.26
 2                    周科夫                            159.00                      15.90
 3                    王桂萍                            85.50                       8.55
 4                       刘斌                           66.00                       6.60
 5                       李苏                           41.00                       4.10
 6                    殷继明                            37.40                       3.74
 7                    全鸿雁                            37.40                       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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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8                    文贤善                          23.80                         2.38
 9                    陆春福                          20.00                         2.00
 10                   王永忠                          18.80                         1.88
 11                   张大荣                          16.00                         1.60
 12                   叶皓明                          16.00                         1.60
 13                      蒯明                         16.00                         1.60
 14                      罗云                         10.70                         1.07
 15                      张宇                         6.50                          0.65
 16                   张智鹏                          5.60                          0.56
 17                   李小平                          4.00                          0.40
 18                   龙湘普                          2.00                          0.20
 19                   何学东                          1.70                          0.17
                  合计                              1,000.00                       100.00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实
收资本 1,000.00 万人民币,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李玉龙                     432.60                        43.26
      2                  周科夫                     159.00                        15.90
      3                  王桂萍                     85.50                          8.55
      4                    刘斌                     66.00                          6.60
      5                    李苏                     41.00                          4.10
      6                  殷继明                     37.40                          3.74
      7                  全鸿雁                     37.40                          3.74
      8                  文贤善                     23.80                          2.38
      9                  陆春福                     20.00                          2.00
      10                 王永忠                     18.80                          1.88
      11                 张大荣                     16.00                          1.60
      12                   蒯明                     16.00                          1.60
      13                 叶皓明                     16.00                          1.60
      14                   罗云                     10.70                          1.07
      15                   张宇                      6.50                          0.65
      16                 张智鹏                      5.60                          0.56
      17                 李小平                      4.00                          0.40
      18                 龙湘普                      2.00                          0.20
      19                 何学东                      1.70                          0.17
                  合计                             1000.00                        100%
           2、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低压成套设备、机械、电子设备的开发与购
销。货物和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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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计算机整机制造;机械、电子设备的生产
加工;提供仓储服务。
      3、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24,505.34 万
元,负债总额 21,748.58 万元,净资产额为 2,756.76 万元,2019 年净利
润 40.55 万元。公司近 1 年及基准日资产、财务状况如下表:
                                公司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5,501.81                            24,505.34
负债                                 12,785.60                            21,748.58
净资产                                 2,716.21                            2,756.76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31,106.40                            31,730.14
利润总额                              -1,129.63                            -128.35
净利润                                 -725.88                               40.55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90.26                            -1,939.76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055.85                           -8,292.36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69.58                             6,705.71
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696.01                            -3,526.42
加额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审计机构
                                       合伙)                             合伙)
      (三)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人为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深圳市
华灏机电有限公司,委托人是被评估单位的拟收购方。
      (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经济行为相关的当事
方以及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相关规定报送备案的相关监管机构。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确认的机
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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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评估目的

      根据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纪要,南京越博
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 51%股权。
      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反映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是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
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在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全部资产及相
关负债,账面资产总额 24,505.34 万元、负债 21,748.58 万元、净资产
2,756.76 万元。具体包括流动资产 14,749.76 万元,非流动资产 9,755.58
万元;流动负债 21,731.61 万元,非流动负债 16.97 万元。
      上述资产与负债数据摘自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的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评
估是在企业经过审计后的基础上进行的。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致。
      (一)委估主要资产情况
      本次评估范围中的主要资产为账面留存的货币资金、应收类款
项、预付账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
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主要为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华为
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萃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货款;预付账
款主要为预付招行深圳分行的利息款、预付东莞市德创信息有限公司
的设备款等;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备用金、厂房租赁押金等;存货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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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其中原材料主要系各种型号制成板、线缆、风
       扇组件、机箱附件、紧固件等生产加工用原料,库存商品主要为路由
       器、接入网、传输器等;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持有的东莞市华灏科技
       有限公司的股权;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其
       中机器设备主要为液压叉车、双边皮带流水线、升降机等生产设备及
       配套设备;车辆主要为办公用车,使用正常,保养情况良好;电子设
       备主要为电脑和空调等办公设备。
              (二)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申报的
       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为一种环境友好的无线路由器 1 项发明专利、一
       种千兆以太网交换机等 8 项实用新型专利以及路由器安全及应用系统控
       制软件 V1.0 等七项软件著作权,证载权人为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
       司,具体清单如下:
              专利清单
序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法定保护年限         专利号               备注
 1     一种千兆以太网交换机                    2018-03-15           10        ZL201820350315.2     实用新型
 2     一种三层交换机                          2018-03-15           10        ZL201820350446.0     实用新型
 3     一种光纤交换机                          2018-03-15           10        ZL201820354891.4     实用新型
 4     一种分布式交换机                        2018-03-15           10        ZL201820354892.9     实用新型
 5     一种互联网路由器网线接口加工装置        2017-10-16           10        ZL201721340499.6     实用新型
 6     一种具有安全保护壳的通信式路由器        2017-10-13           10        ZL201721320409.7     实用新型
 7     一种吸顶路由器                          2017-09-05           10        ZL201721129023.8     实用新型
 8     一种防止掉落的无线路由器                2017-08-30           10        ZL201721093269.4     实用新型
 9     一种环境友好的无线路由器                2014-11-24           20        ZL201410673471.9     发明专利
              软件著作权清单:
       序号    软件著作权名称                               完成日期     法定保护年限        登记号
         1     路由器安全及应用系统控制软件 V1.0            2017-08-10        50        2017SR613766
         2     基于 Linuxdde 的嵌入式路由器软件 V1.0        2017-08-08        50        2017SR616419
         3     全自动化路由器智能智造管理系统 V1.0          2017-08-18        50        2017SR616426
         4     路由器数据包转发性能测试系统 V1.0            2017-08-16        50        2017SR620623
         5     自动化生产溯源管理软件 V1.0                  2017-08-23        50        2017SR616432
         6     路由器性能自动化测试软件 V1.0                2017-08-15        50        2017SR619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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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虚拟路由器资源调度控制系统 V1.0            2017-08-01         50        2017SR620626
       (三)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企业申报评估的无形资产除上述无形资产外,无其他表外资产。
       (四)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
面金额(或者评估值)
       本次评估报告中基准日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系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除此之外,未引用其他机构报告内
容。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
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
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的基准日是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为此次现金收购行为拟定了时间
表。为了加快这一工作的进程,同时考虑到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与本次评
估目的的实现日接近的需要和完成评估工作的实际可能,委托人确定评
估基准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六、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
据、评估准则依据、资产权属依据,及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和其
他参考依据等,具体如下:
       (一)经济行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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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纪要。
      (二)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2 日通过,
自 2016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三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 8 月 26 日第十三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 年 8 月 26 日第
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6、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09 号、2014
年 7 月 7 日修订);
      7、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的规定
      8、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决定(证监会令第
108 号、2014 年 10 月 23 日修订);
      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 年 11 月
28 日国务院第 197 次常务会议通过,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 2007 年 3 月 16 日通过,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1、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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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号);
      12、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 号);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 号);
      3、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
号);
      4、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 号);
      5、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 号);
      6、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 号);
      7、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
[2017]35 号)
      8、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 号);
      9、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 号);
      10、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 号);
      11、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 号);
      12、 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 号)。
      (四)资产权属依据
      1、     专利证书;
      2、     软件著作权证书;
      3、     车辆行驶证;
      4、     重要资产购臵合同或凭证;
      5、     其他参考资料。
      (五)取价依据
     1、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最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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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19 机电产品价格信息系统(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臵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0]
第 294 号);
     4、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
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 2019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对美元和新
币的基准汇价;
     6、      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未来收益预测资料
     7、      其他参考资料。
      (六)其它参考依据
     1、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
     2、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 号);
     3、      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及评估
基准日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4、      wind 资讯金融终端。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
资产基础法三种方法。收益法是企业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
值化,强调的是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
照物来评价估值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有估值数据直接取材于
市场,估值结果说服力强的特点。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
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思路。
      本次评估目的是股权收购,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
的价值,为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考核提供了依据,因此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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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评估选择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被评估企业历史年度经营收益较为稳定,在未来年度其收益与风险
可以合理地估计,因此本次评估可以选择收益法进行评估。
      因国内产权交易市场交易信息的获取途径有限,且同类企业在产品
结构和主营业务构成方面差异较大,结合本次评估被评估单位的特殊
性,选取同类型市场参照物的难度极大,故本次评估未采用市场法。
      综上,本次评估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二)资产基础法介绍

      资产基础法,是以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建造一个与评估对象相同的企
业或独立获利实体所需的投资额作为判断整体资产价值的依据,具体是
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
价值的方法。
      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如下:
      1、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
      对于币种为人民币的货币资金,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对银行存款已取得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并对银行账户进行
了函证,以证明银行存款的真实存在,同时检查有无未入账的银行存款,
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的真实性,以及评估基准日后的
进账情况。人民币存款银行存款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外币存款
按评估基准日中间汇价乘以审定外币账面金额确定评估值。
      (2)应收类账款
      对应收款项的评估,评估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抽查了部分原始凭
证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账龄、业务内容和金额等,并
进行了函证,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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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人员在对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
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
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应收类账款采用账龄分析的方法估
计评估风险损失。
      对外部单位发生时间 2 个月以内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
为 0;发生时间 2 到 6 个月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在 5%;
发生时间 6 到 12 个月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在 10%。
      按以上标准,确定评估风险损失,以应收类账款余额合计减去评估
风险损失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坏账准备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零。
      (3)预付账款
      对预付账款的评估,评估人员在对预付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
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
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未发现供货单位
有破产、撤销或不能按合同规定按时提供服务等情况,以核实后的账面
值作为评估值。
      (4)存货
      ①原材料
      原材料因耗用量大,周转速度较快,且均为基准日近期采购,账面
值接近基准日市价,故按账面确定评估值。
      ②产成品
      对于正常销售产品,主要采用如下评估方法:评估人员依据调查情
况和企业提供的资料分析,对于产成品以不含税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
用、全部税金和一定的产品销售利润后确定评估值。
      评估价值=实际数量×不含税售价×(1-税金及附加率-销售费用率-
营业利润率×所得税率-营业利润率×(1-所得税率)×r)
      a.不含税售价:不含税售价是按照评估基准日前后的市场价格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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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
      b.税金及附加率主要包括以流转税为税基计算交纳的城市维护建
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等;
      c.销售费用率是按各项销售费用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平均计算;
      d. 营业利润率=剔除非经营损益的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剔除非经营损益的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
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e. 所得税率按企业现实执行的税率;
      f.    r为一定的率,由于产成品未来的销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具
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根据基准日调查情况及基准日后实现销售的情况确
定其风险。其中r对于畅销产品为0,一般销售产品为50%,勉强可销售
的产品为100%。
      2、非流动资产
      (1)股权投资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为长期股权投资。
      评估人员首先对长期投资形成的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进行了取
证核实,并查阅了投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以
确定长期投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此基础上对被投资单位进行评
估。根据长期投资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适当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对被投资企业东莞市华灏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实际经营状况
等分别展开分析,长投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无其他特殊事项。评估采
用资产基础法对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进行整体评估,然后按被投资企业
持股比例计算长期投资企业评估值。
      评估中所遵循的评估原则、采用的评估方法、各项资产及负债的
评估过程等保持一致,在评估中采用同一标准、同一尺度,以合理公
允和充分地反映各被投资单位各项资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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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整体评估后净资产×持股比例。
      (2)固定资产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
委估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主要采用重臵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值=重臵全价×成新率
       (1)重臵全价的确定
      设备的重臵全价,在设备购臵价的基础上,考虑该设备达到正常使
用状态下的各种费用(包括购臵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和资金成本等),
综合确定:
      重臵全价=设备购臵费(不含税)+运杂费(不含税)+安装工程费
(不含税) +资金成本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本次评估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
设备,计算过程中扣除可抵扣增值税。
      ①机器设备重臵全价
      a.购臵价
      主要通过向生产厂家或贸易公司询价、或参照2019 机电产品价格
信息查询系统等价格资料,以及参考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格确定。
对少数未能查询到购臵价的设备,采用同年代、同类别设备的价格变动
率推算确定购臵价。
      对与国产设备技术水平近似的进口设备的现价,根据替代原则,即
查找国内功能及技术参数相当的替代设备,查询类似国产设备的恰当的
市场交易价格,以确定其购臵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文件规定,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机器设备重臵
成本应该扣除相应的增值税。本次评估对于设备购臵价、运杂费、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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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基础费按其对应的增值税率测算可抵扣进项税额(下同)。故本次
评估机器设备的购臵价采用不含税价。
      b.运杂费
      以含税购臵价为基础,根据生产厂家与设备所在地间发生的装卸、
运输、保管、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按不同运杂费率计取,并扣除可抵
扣的增值税。购臵价格中包含运输费用的不再计取运杂费。
      c.安装调试费
      根据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以含税购臵价为基础,按
不同安装费率计取,并扣除可抵扣的增值税。
      对小型、无须安装或企业自行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调试费。
      d.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企业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中国人
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以设备购臵价、运杂
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等费用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
计取。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设备购臵价+运杂费+基础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
费用)×合理建设工期×贷款基准利率×1/2
      ②运输车辆重臵全价
      根据当地汽车市场销售信息等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确定运输车
辆的现行不含税购价,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臵税暂
行条例规定计入车辆购臵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计算公式如下:
      重臵全价=购臵价(不含税)+车辆购臵税+新车上户手续费
      ③电子设备重臵全价
      评估范围内的电子设备价值量较小,不需要安装(或安装由销售商
负责)以及运输费用较低,参照现行市场购臵的价格确定。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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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号)文件规定,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电子设备重臵成本应该扣除相
应的增值税。本次评估对于设备购臵价按其对应的增值税率测算可抵扣
进项税额。故本次评估电子设备的购臵价采用不含税价。
      重臵全价计算公式:
      重臵全价=设备购臵费(不含税)
       (2)成新率的确定
      1)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成新率:
      按照设备的经济使用寿命、现场勘察情况预计设备尚可使用年限,
并进而计算其成新率。其公式如下: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对价值量较小的一般设备则采用直接年限法确定其成新率。
      2)车辆成新率
      对于运输车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
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的有关规定和车辆的平均经
济使用年限,按以下方法确定成新率后取其较小者为最终成新率,即:
      使用年限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规定或经济使用年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1-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
      同时对待估车辆进行必要的勘察鉴定,若勘察鉴定结果与按上述方
法确定的成新率相差较大,则进行适当的调整,若两者结果相当,则不
进行调整。
      (3)评估值的确定
      A.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评估值
      评估值=重臵全价×成新率
      对生产年代久远,已无同类型号的电子设备则参照近期二手市场行
情确定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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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车辆评估值
      评估值=重臵全价×成新率
      (3)无形资产
      被评估无形资产为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对企业收入贡献比重较大,
选取成本法不能完全体现其价值,又国内相关专利市场交易信息的获取
途径有限,同类产品结构差异较大,选取同类型市场参照物难度大,故
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①评估模型:本次收益现值法评估模型选用利润分成折现模型。
      ②计算公式
      收益现值法的技术思路是对企业未来销售的收益进行预测,并按一
定的提成率,即该无形资产在未来年期利润提成率,确定该无形资产给
企业带来的收益,然后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加和即为评估估算值。其
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n
                       kRt
       P
               t 1   (1  i ) t
      其中:
      P: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
      Rt:第 T 年净利润
      t:计算的年次
      k:无形资产在收益中的提成比率
      i:折现率
      n:无形资产收益期
      (4)长期待摊费用
      对长期待摊费用,评估人员核对了相关合同和凭证,在核实支出和
摊销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剩余受益年限确定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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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
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
务内容等账务记录,以证实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坏账准
备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按照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6)其他非流动资产
       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合同或协议,了解了评估基准日至评估现场作
业日期间合同的执行情况。未发现供货单位有破产、撤销或不能按合同
规定执行的情况,故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3、负债
       检验核实各项负债在评估目的实现后的实际债务人、负债额,以评
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所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
值。

       (三)收益法简介

       1、概述
       评估人员在对本次评估的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的
权属性质和价值属性明确的基础上,针对本次评估所服务的经济行为,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确定按照收
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估算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现金流折现方法(DCF)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的现金流折算为现
值,评估企业价值的一种方法,即通过预测企业未来预期现金流和采用
适宜的折现率,将预期现金流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到企业的价值。其适
用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
有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及可量化。使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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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流折现法的关键在于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以及数据采集和处理的
客观性和可靠性等。当对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较为客观公正、折现率
的选取较为合理时,其估值结果较能完整地体现企业的价值,易于为市
场所接受。
      2、基本评估思路
      根据本次评估尽职调查情况以及企业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
本次评估的基本思路是以企业历史会计报表为依据估算其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净资产),即首先按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
估算企业的经营性资产的价值,再加上基准日的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
长期投资、其他非经营性、溢余资产的价值,来得到企业的企业价值,
并由企业价值经扣减付息债务价值后,得出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净资产)。

      3、评估模型
      (1)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E  B D                                                        (1)
      式中:
      E:评估对象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B: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B  P           Ci    I                                                  (2)

      P: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n
                       Ri       Rn
         P                   
              i 1   (1  r ) r (1  r ) n
                           i
                                                                                    (3)
      式中:
      Ri:评估对象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n:评估对象永续期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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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折现率;
      n:评估对象的未来经营期。
      ΣCi: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其他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的价值。

         C    i    C1  C 2  C3                                                (4)

      式中:
      C1:基准日未计及收益的长期投资价值;
      C2:基准日的现金类资产(负债)价值;
      C3:其他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的价值;
      D:评估对象长期付息债务价值;
      I: 评估对象的长期股权价值;
      (2)收益指标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评估对象投资性资产的收
益指标,其基本定义为:
      R=净利润+折旧摊销+扣税后长期付息债务利息-追加资本(5)
      式中:
      追加资本=资产更新投资+营运资金增加额                                  (6)
      根据评估对象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预期的
自由现金流量。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处理并加和,
测算得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3)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 r:
                           r  rd  wd  re  we                                 (7)
      式中:
      Wd:评估对象的债务比率;
                                     D
                           wd 
                                 ( E  D)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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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评估对象的权益比率;
                                     E
                           we 
                                 ( E  D)                                     (9)
      rd:所得税后的付息债务利率;
      re:权益资本成本。本次评估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
权益资本成本 re;
                           re  r f   e  (rm  r f )  
                                                                             (10)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期望报酬率;
      ε:评估对象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e:评估对象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D
                            e   u  (1  (1  t )          )                    (11)
                                                      E

      βu: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t
                           u 
                                             Di
                                 1  (1  t)
                                             Ei                              (12)
      βt: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t  34%K  66% x                                   (13)
      式中:
      K:一定时期股票市场的平均风险值,通常假设 K=1;
      βx: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Cov ( R X ; RP )
                                    x 
                                                  P                                  (14)
      式中:
      Cov( RX , RP ) :一定时期内样本股票的收益率和股票市场组合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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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协方差;
       σp:一定时期内股票市场组合收益率的方差。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整个评估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评估准备阶段

       1、2020年3月上旬,委托人召集本项目各中介协调会,有关各方就
本次评估的目的、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等问题协商一致,并制订出本
次资产评估工作计划。
       2、配合企业进行资产清查、填报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等工作。2020
年3月中旬,评估项目组人员对委估资产进行了详细了解,布臵资产评
估工作,协助企业进行委估资产申报工作,收集资产评估所需文件资料。

       (二)现场评估阶段

       项目组现场评估阶段的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至3月25日。主要工作
如下:
       1、听取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介绍企业总体情况和委估资
产的历史及现状,了解企业的财务制度、经营状况、固定资产技术状态
等情况。
       2、对企业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进行审核、鉴别,并与企业
有关财务记录数据进行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协同企业做出调整。
       3、根据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核实。
       4、查阅收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
       5、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确定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
法。
       6、对通用设备,主要通过市场调研和查询有关资料,收集价格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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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
       7、对企业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查验。
       8、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及负债,在核实的基础上做出初步评估测
算。
       9、通过对企业现场勘察、参观、以访谈的形式,对被评估企业的
经营性资产的现状、规模条件和能力以及历史经营状况、经营收入、成
本、期间费用及其构成等的状况进行调查复核。对影响评估作价的主营
业务的业务量、业务收入和相关的成本费用等进行了详细调查,查阅了
相关的重要合同协议等。在资产核实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收集相关行
业的宏观行业资料以及可比公司的财务资料和市场信息等。

       (三)评估汇总阶段

       2020年3月26日至4月6日对各类资产评估及负债审核的初步结果进
行分析汇总,对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四)提交报告阶段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起草初步资产评估报告,初步审核后与委托人
就评估结果交换意见。在独立分析相关意见后,按评估机构内部资产评
估报告审核制度和程序进行修正调整,最后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本阶段的工作时间为2020年4月7日至4月24日。

       九、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遵循了以下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
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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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
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
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资产持续经营假设
      资产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
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
础上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二)特殊假设

      1、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
经济不发生重大变化;
      2、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
大变化;
      3、本次评估的未来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市场情况对未来的一个合理
的预测,不考虑今后市场会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如政
治动乱、经济危机等影响。
      4、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稳定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
理模式;
      5、企业为华为核心的通信产品的供应商,为华为服务累计将近20
年,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本次假设企业未来年度可持续维持目前的
合作关系。
      6、评估对象在未来经营期内的资产规模、构成,主营业务、产品
的结构,收入与成本的构成以及销售策略和成本控制等能按照公司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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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发展;
       7、评估对象未来经营期内公司结构和业务整合符合管理层的经营
规划,业务增量如期实现;
       8、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经营策略以及商业环境等变化导
致的资产规模、构成以及主营业务、产品结构等状况的变化所带来的损
益;
       9、被评估单位经营场所为租赁,假设现有租赁状况不变的情况下,
被评估单位可继续以租赁方式取得经营场所的使用权持续经营;
       10、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
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11、本次评估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
真实、准确、完整;
       12、评估范围仅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
考虑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
债;
       13、被评估单位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本次评估假设在
未来预测期高新企业税收政策不变,且被评估单位在未来预测的研发投
入符合高新企业的条件,未来预测期以现有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
政策进行相关税费的预测。
       14、本次收益法评估中所采用的评估假设是在目前条件下,对委估
对象未来经营的一个合理预测,如果未来出现可能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
各种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因素,则会影响盈利预测的实现程度。我们
愿意在此提醒委托人和其他有关方面,我们并不保证上述假设可以实
现,也不承担实现或帮助实现上述假设的义务。因此有关方面在使用我
们的评估结论前应该明确设定的假设前提,并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做出决
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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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
出为平均流出。
       16、假设企业未来客户关系稳定,被评估单位及其股东能够确实履
行其盈利承诺的披露。
     17、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当
     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十、评估结论

       基于被评估单位及企业管理层对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及经营规
划,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在评估基
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价值进行了评估。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资产账面价值 24,505.34 万元,评估值 27,315.39 万元,评估增值
2,810.05 万元,增值率 11.47%;
       负债账面价值 21,748.58 万元,评估值 21,748.58 万元,无评估增减
值。
       净资产账面价值 2,756.76 万元,评估值 5,566.81 万元,评估增值
2,810.05 万元,增值率 101.93 %。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14,749.76       14,886.80          137.04            0.93
  非流动资产                          9,755.58       12,428.59        2,673.01           27.40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7,300.00        9,245.09        1,945.09           26.65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445.92          536.99           91.07           20.42
  在建工程                                    -               -               -
  无形资产                                    -         636.86          63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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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865.47          865.47                -               -
           资产总计                24,505.34       27,315.39        2,810.05           11.47
    流动负债                       21,731.61       21,731.61                -               -
    非流动负债                         16.97           16.97                -               -
           负债合计                21,748.58       21,748.58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756.76        5,566.81        2,810.05          101.93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二)收益法评估结论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
序,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深
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
益账面值为 2,756.76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5,080.06 万
元,评估增值 12,323.30 万元,增值率 447.02%。

      (三)评估结果分析及最终评估结论
      (1)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5,080.06 万
元,比资产基础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5,566.81 万元,高 9,513.25
万元,高 170.89%。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1、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臵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
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
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
      2、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
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
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综上所述,从而造成两种评估方法产生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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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评估结果的选取
      通过对两种评估结果的分析,我们认为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拥
有的客户资源、管理团队等无形资产的价值,收益法评估结论对此予以
了体现。具体包括下述几个方面:
      1)稳固的客户关系: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持续为华为提供累
计近 20 年的通信产品的生产加工服务,已经形成较为稳固合作关系。
      2)杰出的管理团队:经过多年的锻炼培养,公司造就了一支年富
力强、有知识、有经验的优秀管理团队,管理团队历经市场的磨练,已
经成长成熟。
      综上,我们认为由于资产基础法无法准确地进行量化以上经营优势
的价值,其评估结论不能体现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的整体价值。因
此我们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论作为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的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选用收益法作为本次股权收购的参考依据。由
此得到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为
15,080.06 万元。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产权瑕疵事项、抵押担保事项

      无。

      (二)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本报告未发现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三)重大期后事项

      2020年初,全国爆发“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各省发布重大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响应,企业普遍停工停产,交通物流受阻,对被评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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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收益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委托人管理层已在盈利预测时适当考虑该
 不可抗力事件所产生的影响。截止评估报告日,“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
 影响尚未消除,本次评估未考虑其后续发展和国家相应政策可能对评估
 结论产生的影响。
       以上存在的特别事项特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企业办公经营场所为租赁,租赁信息如下:
      出租人         承租人                房屋坐落         租赁用途 租赁期            面积(M2)
广州市奈迪自动化 深圳市华灏机电有 东莞市大朗镇蔡边村白云             2017/12/1-
                                                              办公
  设备有限公司       限公司             前东二街  28 号             2020/11/30         21,000.00
东莞市祥意实业投 深圳市华灏机电有 东莞市大朗镇富民工业城             2017/5/20-
                                                              办公
    资有限公司       限公司             688-33 号厂房                2020/5/19         2,000.00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
深圳市古东巴实业 深圳市华灏机电有                                    2019/3/19-
                                  和大道 4012 号 IOT 物联网   办公
    有限公司         限公司                                          2020/3/18
                                    产业园 B 栋五楼 516 室
东莞市大朗镇长塘 东莞市同华灏阳机                                    2015/11/1-
                                    大朗镇美景中路 738 号     办公                     34,955.00
股份经济联合社     电有限公司                                       2020/10/31
东莞市银满地物业 东莞市同华灏阳机 东莞市大朗镇松木山村松             2019/4/8-2
                                                              办公
  投资有限公司     电有限公司              水路 6 号                  024/4/30
       本次评估假设现有租赁状况不变的情况下,被评估单位可继续以
 租赁方式取得经营场所的使用权持续经营。
       2、企业子公司东莞市华灏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7 日通过司
 法拍卖取得东莞市松山湖北部工业城 D 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
 程,并分别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2019 年 9 月 20 日与广东佳彩数码科
 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移交确认书。截止评
 估基准日,上述土地使用权因园区投资协议办理及疫情影响,尚未完
 成过户手续,本次评估基于上述司法拍卖成交及资产移交事实,确认
 资产权利人为东莞市华灏科技有限公司。
       3、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
 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
 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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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是对本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下的资
产价值量做出专业判断,并不涉及到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该项评估目的
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做出任何判断。评估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委托
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因此,评估工作是以委托人及被评估
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文件,有关资产所有权文件、证件及会计凭证,
有关法律文件的真实合法为前提。
      5、评估过程中,在对设备进行勘察时,因检测手段限制及部分设
备正在运行等原因,主要依赖于评估人员的外观观察和被评估单位提供
的近期检测资料及向有关操作使用人员的询问情况等判断设备状况。
      6、本次评估范围及采用的由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数据、报表及有关
资料,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7、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权属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由被评估单位
提供,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8、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
变化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
相应调整;
      (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
时,委托人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人在资
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本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同时,本
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估值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
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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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同时,本报告也
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
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估值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其它情
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评估机构不承担由于这些条件的
变化而导致评估结果失效的相关法律责任。
      本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是本次经济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并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
      2、本评估报告只能由报告载明的报告使用者使用。评估报告的使
用权归委托人所有,未经委托人许可,本评估机构不会随意向他人公开。
      3、未征得本评估机构同意并审阅相关内容,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
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
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
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
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5、根据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涉及法定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报
告, 须委托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资产评估监督管理程序后使用。
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即自 2019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使用有效。

      十三、评估报告日

      评估报告日为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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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文件目录


      1、经济行为文件(复印件);
      2、审计报告(复印件);
      3、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5、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6、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备案公告(复印件);
      7、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8、签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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