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众环专字(2020)010872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我们接受委托,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越 博动力”)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众环审字[2020] 010465 号 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28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 要求,我们就问询函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问题 4、年报显示,应收账款较期初下降 45.17%。本期计提坏账准备 6.31 亿元,其中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5.61 亿元。 (1)请说明每个单项客户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应收账款 产生背景、账龄、公司的催收措施、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确认依据等。 (2)请说明针对本期计提坏账准备的每个单项客户上期未计提坏账准备依据和合理性, 公司是否存在利用坏账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请说明每个单项客户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应收账款 产生背景、账龄、公司的催收措施、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确认依据等。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根据不同客户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客户进行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客户、账龄及具体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末应收账款余 计提坏账 客户名称 账龄 计提坏账金额 额 比例(%) 1 客户1 1 年以内 11.40 万元、1-2 19,109.94 7,643.98 40.00 年 19,098.54 万元 客户2 1-2 年 1,399.58 万元、2-3 14,865.80 13,379.22 90.00 年 13,466.22 万元 客户3 1-2 年 585.06 万元、2-3 14,757.75 14,019.86 95.00 年 14,172.69 万元 客户4 12,059.26 1-2 年 3,617.78 30.00 1-2 年 1,218.52 万元、2-3 客户5 7,678.52 7,294.59 95.00 年 6,460.00 万元 客户6 5,077.13 1-2 年 4,823.27 95.00 客户7 2,938.00 1-2 年 2,791.10 95.00 客户8 1,856.50 2-3 年 1,763.68 95.00 1-2 年 488.31 万元、2-3 客户9 833.25 年 60.00 万元、3 年以上 791.58 95.00 284.94 万元 客户10 1.10 3 年以上 1.10 100.00 合计 79,177.24 56,126.16 70.89 公司上述应收账款对应的客户均为整车厂,其应收账款产生背景均为公司正常销售各种 类型动力总成及相关配件形成的销售货款。 公司针对上述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实施了多种催收措施,包括:安排相应的业务人员进 行催收,业务人员通过微信、电话、向客户发律师函、对部分客户进行起诉、对进入破产程 序的客户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债权申报、对部分客户采取以其车辆及或相应的存货抵债偿还等 多种方式。公司对上述客户应收账款单独计提坏账准备,主要结合新能源汽车行业受补贴政 策退坡、补贴周期延长(需要运营 3 万公里,后调整为 2 万公里方可取得相应的补贴)导致 新能源汽车行业整体资金链相对紧张的宏观环境;应收账款普遍逾期且经公司频繁催收仍无 具体的还款计划;深入分析客户生产经营情况、客户面临的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部分客户 涉及多起诉讼且存在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失信情况)等综合情况并咨询律师的专业意见后,根 据各个客户的不同情况,确定相应的具体比例。 二、请说明针对本期计提坏账准备的每个单项客户上期未计提坏账准备依据和合理性, 2 公司是否存在利用坏账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 2019 年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在 2018 年末,公司按照会计政策对单项金额重大 (2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包括了解客户经营状况是否正常,是否存 在涉诉或存在信用状况恶化等明显减值迹象,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对确实存在风险的客 户 8、客户 10 进行单项计提,公司管理层根据未来可收回款项的合理估计,计提比例分别 为 67.33%和 100.00%,其他客户未发现其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在 2018 年末按照正常账龄 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公司亦不存在利用坏账准备计提调节利润情况。 会计师回复: 1、履行的主要审计及核查程序: (1)了解、评估并测试管理层计提坏账准备的相关会计政策,检查所采用的坏账准备 计提会计政策的合理性;检查对于按照单项和按照信用风险组合确认坏账准备的区分标准是 否适当; (2)要求企业聘请律师对计提单项坏账的客户进行专项核查,就与相关客户的应收账 款形成过程的合法性、公司涉及的诉讼情况、经营风险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对应收账款的回 收风险进行判断,并与公司自身的判断情况进行验证; (3)对于按照单项金额评估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基于客户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 历史还款记录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的依据;同时将管理层 的评估与在审计过程中取得的证据相验证; (4)对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形成的过程进行细节测试,抽查应收账款形 成过程中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出库单、销售发票、签收单等原始资料; (5)选取样本对应收账款余额实施了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越博动力公司记录的 金额进行了核对;同时对部分大额应收单位进行走访,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2、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期针对上述客户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计提的依据充分,具备合理 性。 问题 5、年报显示,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 32.35%,主要系预付主要材料电机、电控款 项增加所致。 (1)请结合销售计划、采购需求、采购付款方式等说明在销售下降的背景下预付款增 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3 (2)年报显示,24.63%的预付账款账龄为 1 至 2 年。请说明该部分预付账款供应商名 称、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预付账款未及时结算的原因。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请结合销售计划、采购需求、采购付款方式等说明在销售下降的背景下预付款增 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预付款项余额为 5,403.25 万元,较上年余额 4,082.69 万元,增加 32.35%,主要预付单位包括,预付单位 1 金额 1,312.00 万元,采购动力电池, 付款方式为预付 30%货款,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预付单位 2 金额 1,141.62 万元,采购驱 动电机,付款方式为预付 50%,货到票到 3 个月付清尾款;预付单位 3 金额 590.15 万元, 为采购模具,付款方式为预付 500 万元,验收合格后 3 个月支付尾款;预付单位 4 金额 537.26 万元,为采购机壳组件,付款方式为付 50%,货到票到 2 个月付清尾款;预付单位 5 金额 370.98 万元,采购控制器,付款方式为预付 30%,第一批供货后再付 30%,供货完成后付 清余款。 2019 年初,根据对市场的预估,公司对采购计划做了相应的采购安排,但在计划执行 过程中,由于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退坡,终端需求持续下降导致公司纯动力总成业务收入 较 2018 年下降 55.85%;且部分合作项目执行进度明显不及预期,公司在对上述供应商支付 了部分货款后,在市场需求下降的情况下,为了进一步减少付款压力,主动放缓了与供应商 结算及交货的速度,故造成期末预付账款较上年存在一定的增长。 二、年报显示,24.63%的预付账款账龄为 1 至 2 年。请说明该部分预付账款供应商名 称、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预付账款未及时结算的原因。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预付账款中账龄为 1 至 2 年的预付款占预付账款比例为 24.63%, 其主要预付客户为预付单位 1,期末余额为 1,312.00 万元,其他小额客户合计余额为 18.65 万元;其中:向预付单位 1 采购动力电池系 2018 年度公司为了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拟 开发动力总成与电池包合一的大总成项目,公司计划与预付单位 1 合作,由预付单位 1 购买 松下三元锂电池并与公司的动力总成系统匹配,鉴于第一次合作,故需要支付 30%的预付 款(合同总额为 4,375.00 万元),后因整体市场环境变化,其市场需求严重低于预期,为了 进一步减少资金压力,故公司暂缓了相应的结算步伐,造成上述预付款项长期挂账。目前随 着市场环境的进一步向好(国家补贴政策到期后,进一步延长补贴期限)公司正与预付单位 1 一起,寻找有需求的客户,积极解决相关问题。 4 通过询问了解及查询相关工商资料,公司未发现上述单位、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 存在关联方关系。 会计师回复: 1、履行的主要审计及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提供的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预付账款按账龄分析明细表; (2)通过对业务部门的访谈,结合公司销售计划、采购需求了解公司在销售下降的背 景下预付款增加的原因; (3)对公司大额预付款形成的过程进行细节测试,包括检查供应商基本情况、采购合 同或订单、采购内容、付款条件、付款流水等信息; (4)选取样本对预付账款余额实施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越博动力公司记录的金 额进行了核对; (5)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预付账款明细账及相关凭证,核实期后是否已收到实物并 转销预付账款,分析资产负债表日预付账款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6)查询预付单位的工商资料,了解相关单位的股东及工商登记的董监高相关人员, 分析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2、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期末预付款较期初增加 32.35%,主要系 2019 年度市场情况变化, 为了减少公司进一步付款的资金压力,延缓了相关项目的进度;具有相应的合理性;部分账 龄为 1 至 2 年的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问题 6、年报显示,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 0.29 亿元,较期初增加 93.17%,主要系设 备预付款及往来款项所致。 (1)请说明设备预付款期末余额 726.53 万元预付对象名称、交易产生背景和原因、账 龄、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原因及合理性。设备预付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653.88 万元的计 提依据及合理性。 (2)请说明往来款期末余额 1,200 万元交易对方名称、款项发生背景和账龄、往来款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90 万元的计提依据及合理性。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请说明设备预付款期末余额 726.53 万元预付对象名称、交易产生背景和原因、账 5 龄、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原因及合理性。设备预付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653.88 万元的计 提依据及合理性。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中 726.53 万元系预付客户 2 购车预付款。2018 年度本公司与客户 2 签订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客户 2 采购 8 台新能源移动补电车,合同总 价为 781.80 万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支付购车款 342.20 万元,上述预付 设备款在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核算;2019 年 1 月,本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再次支付了 384.33 万元预付款,累计支付 726.53 万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由于客户 2 未按照合同约定 进行交货,且客户 2 生产经营基本停止,公司预计其无法按约定进行交货,同时其涉及大量 诉讼案件,财务状况以及运营状况均存在一定的问题,后期交货及偿还能力均存在重大的不 确定性,故将期末余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同时公司对其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参照该客户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计提坏账 653.88 万元,计提比例为 90%。 二、请说明往来款期末余额 1,200 万元交易对方名称、款项发生背景和账龄、往来款坏 账准备期末余额 90 万元的计提依据及合理性。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中 1,200.00 万元的主要客户为天津博睿通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600.00 万元(账龄 1 年以内)、十堰富马工贸有限公司 500.00 万元(账龄 1-2 年)及菏泽开发区元雷家具店 100.00 万元(账龄 1-2 年),其中:天津博睿通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及十堰富马工贸有限公司均为因开展正常业务形成,在公司与其确定了相应的合 作业务后(如采购电机等),因市场情况变化,经双方友好协商,对方同意将相关货款退回。 菏泽开发区元雷家具店预付款 100.00 万元,系本公司募投项目厂区办公家具采购,后因募 投厂区建设推迟,本公司与对方公司协商后,对方公司同意将上述预付款退回,公司于 2020 年 4 月收到了上述退款的款项。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上述预付款项改列至其他应收 款,并按照账龄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 会计师回复: 1、履行的主要审计及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上述设备预付款、往来款明细清单,了解上述款项形成的背景及原因; (2)对公司上述设备预付款、往来款形成的过程进行细节测试,包括检查上述单位基 本情况、相关合同、采购内容、付款条件、付款流水、期后回款等信息; (3)对上述设备预付款、往来款实施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越博动力公司记录的 金额进行了核对; (4)复核上述设备预付款、往来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及计提金额的合理性。 6 2、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设备预付款期末余额 726.53 万元计入其他应收款具备合理性, 期末计提 653.88 万元的坏账准备具备合理性;往来款期末余额 1,200.00 万元计提 90.00 万元 的坏账准备依据充分且具备合理性。 问题 7、年报显示,存货中库存商品的账面余额为 1.17 亿元,较期初增加 2181%,计 提跌价准备 0.31 亿元;发出商品的账面余额为 0.25 亿元,较期初降低 75%, (1)请说明库存商品本期账面余额大幅增加和发出商品账面余额大幅降低的背景和原 因。 (2)请量化说明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计提充分性。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请说明库存商品本期账面余额大幅增加和发出商品账面余额大幅降低的背景和原 因。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库存商品余额 11,733.55 万元,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 额增加了 2,180.54%;发出商品余额 2,517.51 万元,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减少了 75.50%, 公司 2019 年末库存商品较上年大幅增加,发出商品较上年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系 2018 年末公司部分库存商品生产完工后发往客户处,但期末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故造成库存 商品降低而发出商品余额增加,将两者以合并口径计算,2018 年底年末余额为 10,789.01 万 元,2019 年末为 14,251.06 万元,余额未发生重大变化。2019 年末合并口径较上年有一定的 增加,主要系因客户以存货抵消本公司应收账款造成库存商品增加 5,436.00 万元。 公司发出商品下降主要系公司本期动力总成类产品销售规模下降所致。 二、请量化说明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计提充分性。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的相关规定,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 低计量。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 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 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除有 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 7 格为基础确定。具体如下: ①用于直接对外销售的产成品、材料、自制半成品: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存货的合同 售价或估计售价】-【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②继续加工的材料、在产品或自制半成品: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该存货所生产的产成 品的合同售价或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 税费】 2、公司具体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计提库存商品的存货跌价准备。自公司成立以来,库 存商品一直保持较高销售毛利率,根据历年销售情况,公司产品出现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 值仅为偶发情况。2019 年度公司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出现了明显的 下降,部分产品存在减值的迹象,故通过减值测试后对部分存在减值的库存商品计提了减值。 3、库存商品计提充分性 公司对 2019 年末所有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进行测试,主要库存商品(期末结存金额 大于 10 万)测算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期末结存金额 可变现净值 应计提跌价准备金额 动力电池包 5,436.00 3,080.40 2,355.60 纯电动动力总成 1 1,008.50 876.28 132.22 纯电动动力总成 2 597.74 530.26 67.48 纯电动动力总成 3 453.65 287.60 166.05 纯电动动力总成 4 336.92 179.32 157.60 纯电动动力总成 5 159.49 103.54 55.95 纯电动动力总成 6 97.40 64.71 32.69 纯电动动力总成 7 81.19 60.40 20.79 纯电动动力总成 8 55.24 29.48 25.76 纯电动动力总成 9 47.92 31.64 16.28 纯电动整车控制器 30.85 44.33 高压配电箱 27.99 27.99 纯电动动力总成 10 21.23 10.07 11.16 纯电动动力总成 11 16.76 10.07 6.69 8 纯电动动力总成 12 10.77 6.47 4.30 驱动电机 1 109.78 117.27 129.71 138.56 驱动电机 2 20.59 15.20 驱动电机 3 驱动电机 4 1,084.65 1,181.06 驱动电机 5 1,389.03 1,514.99 电机控制器 1 42.72 35.18 电机控制器 2 13.42 6.08 电机控制器 3 10.81 13.03 电机控制器 4 22.58 27.36 五合一控制器 1 11.09 12.04 五合一控制器 2 13.07 3.28 五合一控制器 3 11.82 10.95 合计 11,240.90 8,389.56 3,080.56 报表数 11,733.55 8,605.22 3,128.34 占比 95.80% 97.49% 98.47% 经测算显示,2019 年末由于终端需求下降,导致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售价下降,公司 部分主要产品期末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导致库存商品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公司期末已对 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库存商品计提了 3,128.34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查询同类上市公司,2019 年末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期末金额 计提金额 计提比例 蓝海华腾 5,433.10 1,696.45 31.22% 英威腾 14,336.75 2,426.34 16.92% 英搏尔 2,661.58 120.75 4.54% 大洋电机 8,359.82 1,437.46 17.19% 平均 30,791.26 5,681.00 18.45% 越博动力 11,733.55 3,128.34 26.66% 公司期末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比例总体高于可比公司,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金额较 9 为充分。 综上所述,公司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存货减值准备相关 规定的情况,计提金额充分。 会计师回复: 1、履行的主要审计及核查程序: (1)了解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流程和内部控制,测试了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 效性; (2)获取公司提供的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库存商品跌价准备明细表并复核其计提的 金额是否准确,分析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根据公司提供的库存商品跌价准备明细表,结合实物盘点情况,检查存货的数量、 状况等;检查是否存在残次冷背的库存商品的情况; (4)对销售价格进行分析,对于能够获取公开市场销售价格的产品,独立查询公开市 场价格信息,将其与估计售价进行对比;对于无法获取公开市场销售价格的产品,将产品估 计售价与最近或期后的实际售价进行对比; (5)取得公司计算销售税费数据的依据,复核销售税费计提的比例是否与实际相符。 2、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存货减值准备 相关规定的情况,计提金额充分。 问题 8、报告显示,固定资产中成都畅行 433 辆新能源物流车等资产合计账面价值 0.60 亿元,尚未办妥过户手续。说明以上资产取得背景及过户手续办理进展,会计处理方式及 其合理性,请说明上述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是否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会计师针对会计处理发表意见。 回复: 说明以上资产取得背景及过户手续办理进展,会计处理方式及其合理性,请说明上述 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是否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9 年度,随着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退坡,新能源汽车整车厂资金压力加大,为收 回货款,盘活公司资产,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公司与部分客户签订以车抵消公司货 款的抵债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6 月,经与聊城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聊城中通”)协商一致, 10 本公司向聊城中通采购厢式运输车辆 1,300 台,作价 14.44 万元/台,车辆总价款为 18,772.00 万元,购车款用等额应收账款进行支付。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尚有 890 辆电动轻卡未 办妥权证的过户手续。 2019 年度,本公司与世纪中远公司、武汉即刻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即刻达”)、 西安运安畅行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运安”)达成四方协议,协 议约定由即刻达公司交付西安运安武汉分公司 184 台纯电动轻卡,以抵消本公司对世纪中远 公司的债权 3,230.00 万元,同时本公司子公司西安畅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 畅行”)与西安运安公司就上述车辆签订了过户协议,并约定上述车辆所有权归属于西安畅 行公司。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尚有 184 辆电动轻卡未办妥权证的过户手续。 2019 年,本公司与山东唐骏公司、西安运安畅行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 安运安”)签订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唐骏公司将其对西安运安的 1,170.60 万元债权转让 给本公司,同时本公司与西安运安公司约定以 49 辆新能源运输车作为对上述债权的抵偿。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尚有 49 辆运输车未办妥权证的过户手续。 2019 年,本公司与湖北三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三环”)签订协议, 湖北三环以 10 辆牵引车抵偿应付本公司 500.00 万货款,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尚有 9 辆牵引车未办妥权证的过户手续。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办妥权证的车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抵债单位 项 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权证情况 成都畅行 433 辆新能源物 聊城中通 2,641.11 尚未办妥过户手续 流车 河南畅行 22 辆新能源物 聊城中通 53.78 尚未办妥过户手续 流车 聊城中通、世纪中远、 西安畅行 668 辆新能源物 3,215.29 尚未办妥过户手续 山东唐骏 流车 越博动力 9 辆纯电动牵引 湖北三环 51.67 尚未办妥过户手续 车 合计 5,961.85 上述车辆尚未办妥过户手续主要是整车厂所交付的车辆集中度较低,公司取得车辆所有 权后,需根据运营需求从车辆所在地调运至运营城市,长距离跨省市的运输耗时较长;在车 11 辆过户过程中,由于涉及跨省市过户,车辆的年检、提档的审批流程时间较长,导致上述车 辆在 2019 年未能完成过户。2020 年受新冠肺炎影响,车辆过户受到较大的影响,截止本报 告出具日,上述尚未未过户车辆的过户手续仍在办理中,随着国内新冠肺炎影响逐步减弱, 公司将加快上述车辆过户手续的变更。 2019 年 8 月 26 日,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购买上 述资产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大学评估评报字(2019)960014 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结果,公司抵债车辆价格公允,不存在债务重组损益,公司 按照约定的抵债价格入账,并根据合同金额抵消相应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收 到上述抵债资产后账务处理如下: 1、下属运营公司收到抵债车辆账务处理 下属运营公司车辆入账,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运输设备 应缴税费-进项税额 贷:其他应付款-越博动力 公司与客户债务抵消,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XX 运营公司 贷:应收账款-XX 整车厂 2、公司直接收到抵债车辆,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运输设备 应缴税费-进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XX 整车厂 针对上述抵债资产,公司下属运营公司与抵债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签订过户协 议,协议约定上述未过户资产权属归公司下属子公司拥有,过户不影响相应资产的归属。 上述购买资产协议中公司与聊城中通 18,772.00 万元车辆购买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出具南京 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资产暨应收账款抵消购车款的公告(公告编号: 019-042)。其他资产购买事项由于未达到重大事项公告标准,公司未对上述抵债事项进行 披露。 会计师回复: 1、履行的主要审计及核查程序: 12 (1)取得公司签订的资产购买协议,车辆抵债时点的评估报告,检查车辆交接手续, 并复核资产入账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2)查询公司对上述资产购买协议是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是否需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3)取得上述车辆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过户权证,并了解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的 过户情况; (4)通过函证,对上述抵债资产的所有权进行确认; (5)期末对上述车辆进行抽盘,取得相关车辆行驶证等。 2、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会计处理方式正确。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 年 5 月 28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