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博动力: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菊琴)2021-04-27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菊琴)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沈菊琴作为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
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并就其中部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忠实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本人 2020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在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亲自按时出席董事
会会议 9 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在每次召开会议前,本人都预先对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进行了认真的
审核,并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在每次会议上,认真
听取并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所有议案经过客
观谨慎的思考,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负责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2020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和相关
人员保持沟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均投出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反
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积极了解公司运作情况,认真审阅各次董事会
的议案内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
事项共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内容 意见类型
2020 年 1月 第二届第十八次 1.关于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
10 日 同意
会议 意见
2.关于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3月 第二届第十九次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5日 同意
会议 资金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同意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同意
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
同意
占用的独立意见
4.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5.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 年 4月
6.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薪酬的独立
24 日 同意
意见
第二届第二十一
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融资提
次会议 同意
供免费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9.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1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意见 同意
11.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融资
同意
提供免费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12.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
同意
可意见
13. 关于公司以现金形式购买深圳市华灏机
同意
电有限公司 51%股权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向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
同意
意见
2020 年 7月
第二届第二十二 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给公司提供免
20 日 同意
次会议 费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3. 关于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
同意
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同意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转让权益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 年 8月 第二届第二十三
3.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26 日 次会议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
同意
占用的独立意见
5.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1.关于提名朱选功为公司第第二届第董事会
同意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10 第二届第二十四 2.关于终止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
同意
月 26 日 次会议 立意见
3. 关于终止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
同意
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补充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
同意
立意见
2.关于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 年 12 第二届第二十五 3.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5日 次会议 4. 关于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
同意
前认可意见
2020 年 12 第二届第二十六
1.《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
月 13 日 次会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审计委员会的议事
规则,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工作。2020 年,本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
况如下:
2020 年参加了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变更 2019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融资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
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等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现场检查情况
在 2020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通过审
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汇报、现场考察等多种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实施、三会运作的情况等进行监督,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
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资料
进行审阅、对重大事项进行了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
2、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
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
布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
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
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经自查,全体独立董事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在履职过程中,不受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
员均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对此表示衷心感谢!2021 年,本人将继续尽职
尽责,积极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全面推动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沈菊琴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