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博动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越博动力 公告编号:2021-031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
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
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
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
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8年12月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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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5、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
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
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
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
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等。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公司不存在需
要追溯调整的租赁业务,根据新租赁准则有关规定进行衔接会计处理。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
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于2018年12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第21号——租赁》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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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
深交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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