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博动力:关于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专项审核报告2021-04-27
关于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
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1)0101077号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博动力公司”)
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
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南京越博动力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以下简称“营业
收入相关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相关说明,提供
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越博动力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
基础上对营业收入相关说明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
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相关说明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
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基于我们的审核,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的《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
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与我们在审计越博动力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时
所检查的会计资料,以及2020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
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越博动力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情况,
后附营业收入相关说明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 钧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永波
中国武汉 2021年4月26日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
的专项说明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
表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报告编号:众环审字(2021)0101317 号)。
由于本公司经审计的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就本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
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说明如下:
项 目 本年度(万元) 上年度(万元) 备注
营业收入 33,354.57 38,696.6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其中:
租赁收入 1,225.45 442.12
材料销售收入 16.74 32.09
整车销售收入 259.20 1,580.88
维修保养收入 168.05 40.90
测试开发收入 153.02 53.32
其他 12.56 0.87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835.02 2,150.18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31,519.55 36,546.46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