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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越博动力: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越博动力       公告编号:2021-037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是以双方合作意向为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具
体的合作内容及进度将视双方后续签署的相关文件而定,双方的合作能否正常实施
推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及后续年度的业

绩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尚不确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协议签署情况
     近日,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航盛新
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航盛”)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
协议”)。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是双方相关合作项目的基础和指导性
文件。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
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
将根据合作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航盛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孙雅芝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2年9月26日
     企业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3号楼13层1单元16E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
                 设备、汽车零配件、文化用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


     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北京航盛是一家专注智能新能源汽车核心控制部件,集研发、生产、销售、
服务为一体的专业科技型公司;公司是国内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领域首家 A 股上
市企业,在汽车行业具有深厚的产业积淀。双方拟利用双方在车辆电动化及新能
源汽车核心部件优化管理及控制等方面的突出优势,共同构建智能化新能源商用
车端-网-云高效管理平台。
    (一)合作内容和目标

    1.双方拟利用甲方在智能网联电动汽车能源动力系统安全、高效优化管理及
控制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以及乙方在商用车电驱动系统及
整车控制系统有丰富的开发能力和在国内大部分商用车客户的系列化产品应用
经验,在新能源商用车的电动化、智联化、网联化领域共同进行投资,并开展如
下合作:
    1) 中央网关和 T-BOX,包括车内多模态网络通信网关、车云通信 T-BOX 等,
       逐步建立端-网-云通信架构和体系;
    2) 中央计算平台软硬件产品,包括智能驾驶域感知、决策、控制、执行等
       软硬件模块及功能;
    3) 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开发及服务,逐步建立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及信
       息安全开发体系;
    4) 动力域控制器(包括车身域)和底盘域控制器产品,逐步导入自主可控
       的操作系统、底层软件及芯片;
    5) ADAS 及线控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开发商用车 AEB 等辅助驾驶技术及产品,
       逐步开发实现智能驾驶域控制器;
    6) 车云服务及平台运营,通过建设平台生态,引入成熟的渠道资源(车货
       匹配),开发/集成路径规划和维修管理业务,提升车辆运营效益;
    7) 动力电池状态估计、电池系统热管理、一致性管理系统,电池故障诊断、
       预警安全与梯次利用,构建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云端管理平台。
    2.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就上述合作内容展开合作,共同构建智能化新能源商用
车端-网-云高效管理平台。
    (二)协议的变更及终止
    本协议内容的变更应经北京航盛、公司一致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未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
义务转移给第三方。
    在下述情况下,本协议可以被终止或解除:
    1. 北京航盛、公司一致书面同意;
    2.如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在另一方发出要
求履行义务的书面通知后三十(30)日内仍未完成补救的情形,则守约方有权要
求解除本协议。
     四、协议对公司的主要影响
    公司将与北京航盛利用双方在车辆电动化及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优化管理
及控制等方面的突出优势,拟在新能源商用车的电动化、智联化、网联化领域共
同进行投资,共同致力于构建智能化新能源商用车端-网-云高效管理平台,实现
互利共赢,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推进具有积极作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
整体利益。本合作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是以双方合作意向为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具体
的合作内容及进度视双方后续签署的相关文件而定,双方的合作能否正常实施推
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及后续年度的业绩
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尚不确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