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特别风险提示: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的风险 2018 年-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554.60 万 元、-42,034.28 万元和-15,896.57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持续流出。未来若公司不 能实现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则可能导致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进而对公司的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政府补助可持续性不确定的风险 2020 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019,626.33 元,其中计入当 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 107,730,078.76 元,因公司所获取的补贴需要经过申请、 审核、拨付等多层程序,补贴的拨付受国家政府部门审核进度、实际拨付时间影 响,公司不能控制或左右,因此政府补助的持续性无法确定,可能对公司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短期偿债风险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 69,387.24 万元,2020 年利息支出为 4,938.65 万元,公司面临较大资金压力和 财务负担。如果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无法得到有效改善或者银行贷款到期后无法 继续通过债权方法或股权方式融资的话,公司将面临短期偿债风险。 上述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博动力”、“上市公司”或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 日收到贵部《关于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135 号),公司收到问询函 后,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逐项核实。现将相关回复说明如下(除特 别说明,本回复说明中的简称与公司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你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 1 / 50 应用于新能源客车、新能源专用车以及新能源乘用车。你公司于 2018 年 5 月上 市,上市以来营业收入持续下滑,2017 年至 2020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9.00 亿元、 4.93 亿元、3.87 亿元、3.34 亿元,其中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产品营业收入 分别为 8.67 亿元、4.28 亿元、1.89 亿元、1.20 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96.36%、86.75%、48.82%、35.97%。报告期末,你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28 亿元。 (1)请你公司结合行业发展、产业政策、产销量、市场份额变化等说明上 市以来营业收入及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收入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 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及行业发展趋势一致,如否,请充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2)补充披露截至回函日 2017 年至 2020 年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业务 相关客户销售、回款情况,包括相关客户 2017 年至 2020 年合计销售金额、回款 方式、回款金额及占比、是否存在逾期情形及逾期未支付款项金额、是否存在第 三方支付及第三方支付金额、是否存在期后退回情形及退回金额,结合上述情况 及逾期客户经营情况、账龄、相关收入确认时点、未回款原因、你公司已采取的 催款措施及效果等核实逾期未支付款项的相关销售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存在虚 增收入情形,并报备相关证明文件。 (3)2017 年至 2020 年,你公司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销售量分别为 29,479 套、14,319 套、6,802 套、4,465 套。请结合市场价格、运输单价、补贴 政策等说明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销售收入与销量、运输费用、获得的政府补 助金额等是否匹配,核实相关产品是否已真实实现销售,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4)报告期内,你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毛利率提升 9.08 个百分点 至 26.93%。请你公司结合行业发展、市场需求、产品售价、成本变化等情况,说 明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毛利率大幅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一致,如否,请充分说明原因。 (5)2019 年、2020 年公司控制类相关产品营业收入分别为 1.77 亿元、1.47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205.49%、-16.72%,毛利率分别为 5.16%、10.13%。请补充 披露控制类相关产品 2018 年至 2020 年产量、销量、库存等信息,截至回函日相 关销售回款情况等,说明控制类相关产品 2019 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及 2020 年 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 2020 年营业收入下滑但毛利率大幅提升的原因及合 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2 / 50 (6)2019 年、2020 年,公司车辆运营及其他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 383.80 万元、2,057.91 万元,其中 2020 年同比增长 436.18%,毛利率分别为-429.65%、 -14.56%。请你公司补充披露车辆运营及其他业务基本情况,包括经营主体、运 营模式、资产规模、主要运营资产明细、来源及其定价依据、公允性、资产减值 及折旧情况、盈利情况等,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报告期内车辆运营及其他业务营业 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毛利率持续为负的原因,核实车辆运营及其 他业务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是否需要上市公司持续投入资金维持运营,如是, 请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回复】 (1)请你公司结合行业发展、产业政策、产销量、市场份额变化等说明上 市以来营业收入及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收入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 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及行业发展趋势一致,如否,请充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1、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趋势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我国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2020 年以来, 国家出台多项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包括延长了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提 高了产品要求,完善了强制性标准,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等,相关政策情况如 下: 2020 年 4 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四部委联合发布《关 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 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2 年底,提高了整车耗能和纯电车行驶里程门 槛。 2020 年 6 月,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 局五部委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 管理办法〉的决定》,通过完善乘用车企业按照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与 新能源汽车积分的考核办法,进一步加速汽车产业的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 2020 年 10 月,国务院常委会会议通过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21-2035 年)》,指出到 2025 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 总量的 20%。到 2035 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 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 2021 年 3 月 31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商务部 3 / 50 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 2021 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鼓励 各地出台更多新能源汽车下乡支持政策,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推动农村 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随着国内疫情得到稳定控制、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支持以及市场认可度提 升,2020 年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量逐渐回暖,全年产销量分别为 136.6 万辆、 136.7 万辆,同比增长 7.5%、10.9%。根据中汽协预测,2021 年新能源汽车销 量将进一步增至 180 万辆,较 2020 年增长 31.7%。 2、公司纯电动动力总成系统产销量及市场份额变化 2018 年-2020 年,公司纯电动动力总成系统产销量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套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同比变 同比变 同比变 数量 数量 数量 动 动 动 产量 13,661 122.89% 6,129 -66.02% 18,037 -36.89% 销量 4,465 -34.36% 6,802 -52.50% 14,319 -51.43% 目前,公司纯电动动力总成系统主要应用于新能源商用车领域,一般情况 下,一台新能源汽车使用一套动力总成系统。2018 年-2020 年国内新能源商用 车销量分别为 20.3 万辆、15 万辆和 12 万辆,公司纯电动动力总成系统销量占 新能源商用车销量的比例分别为 7.04%、4.53%和 3.72%。 受新能源汽车补贴大幅退坡等因素影响,最近三年国内新能源商用车销量 增速明显放缓,出现下降,进而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及纯电动动力总成系统收入 下降。公司纯电动动力总成系统市场占有率下降主要因为部分下游客户对政府 补贴的依赖程度较大,受补贴退坡政策影响,减少了新能源商用车采购。 3、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变动趋势比较情况 2018 年-2020 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变动趋势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蓝海华腾(300484) 25.18% -20.34% -30.60% 英威腾(002334) 1.98% 0.63% 4.98% 英搏尔(300681) 32.18% -51.35% 22.09% 大洋电机(002249) -4.54% -5.69% 0.38% 越博动力(300742) -13.80% -21.56% -45.19% 2018 年-2020 年,公司主要产品为应用于新能源商用车领域的动力总成系 统,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尚不存在与公司产品完全一致的可比公司。上述可比公 4 / 50 司新能源汽车电机驱动系统应用领域包括新能源乘用车和商用车,且相关产品 销售收入占比相对较低。2018 年-2020 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变动比率分别 为 61.7%、4.0%和 10.9%,而同期新能源商用车销量同比变动比率分别为 2.6%、-28.3%和-17.2%,新能源汽车整体市场表现要好于新能源商用车。 2018 年,公司收入下降 45.19%,与蓝海华腾同期收入变动趋势一致,主要 因为市场等宏观环境发生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导 致产品订单减少,新能源商用车市场受到的影响更加显著;2019 年,公司收入 下降 21.56%,与可比公司整体收入变动趋势一致,主要因为新能源汽车销售增 速明显放缓,新能源商用车销售出现下滑;2020 年,公司收入下降 13.80%,可 比公司整体收入上升,主要因为新能源商用车销售恢复相对较慢,全年销量继 续下降,而同期新能源乘用车销量增长速度变快。 整体来看,公司最近三年收入变动趋势与新能源商用车市场变动趋势基本 一致,因具体产品及应用细分领域差异,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变动趋势存在 一定差异。2021 年一季度,公司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21.52%,同期国内新能 源商用车销量增长 96.80%,继续保持基本一致。综上所述,公司营业收入持续 下滑符合新能源商用车市场变动趋势,具有合理性。 (2)补充披露截至回函日 2017 年至 2020 年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业务 相关客户销售、回款情况,包括相关客户 2017 年至 2020 年合计销售金额、回款 方式、回款金额及占比、是否存在逾期情形及逾期未支付款项金额、是否存在第 三方支付及第三方支付金额、是否存在期后退回情形及退回金额,结合上述情况 及逾期客户经营情况、账龄、相关收入确认时点、未回款原因、你公司已采取的 催款措施及效果等核实逾期未支付款项的相关销售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存在虚 增收入情形,并报备相关证明文件。 截至回函日 2017 年至 2020 年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业务相关客户 销售、回款情况见附表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逾期金额 11,292.20 万元,主要逾期客户具体情况见附表 2,除客户 2 和客户 6 已破产清算, 公司对其单项计提坏账,其他客户均正常经营,但回款较慢。2018 年开始 随着新能源行业补贴的退坡,下游整车厂客户存在一定的资金压力,因此 存在较多逾期情况,但也在缓慢回款。公司销售纯电动动力总成系统及控 制系统相关产品的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在商品已经发出 5 / 50 并收到客户的签收单(或领用结算单)时,商品的控制权转移,公司在该 时点确认收入实现。公司确认收入时,销售合同、物流发运信息、出库 单、签收单(或领用结算单)、发票等收入确认要件齐全,且在销售时客 户并未出现未能履约的迹象,因此公司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逾期未支付款项的相关销售真实存在,不存在虚增收入情形。 6 / 50 附表 1 单位:万元 回款金额 截至回函日逾期情况 期后退回情况 年度 销售金额 银行收款 银承收款 商承收款 资产抵债 第三方支付 应收账款转让 合计 2017 86,734.09 8,287.14 17,950.92 7,450.00 228.70 33,916.76 7,103.73 不存在 2018 42,793.90 1,002.86 12,028.40 20.00 6,340.37 308.74 19,700.37 1,857.41 不存在 2019 18,893.54 4,335.83 9,123.53 30,747.12 5,069.00 49,275.48 1,956.22 不存在 2020 11,998.40 9,192.55 3,285.71 3,186.39 1,151.41 238.76 80,695.65 97,750.47 374.84 不存在 合计 160,419.93 22,818.38 42,388.56 10,656.39 38,467.60 5,616.50 80,695.65 200,643.08 11,292.20 注:2019 年第三方支付金额 5069.00 万元为母子公司代付。 7 / 50 附表 2 单位:万元 逾期客户 逾期金额 经营情况 账龄 收入确认时点 信用期 未回款原因 催款措施 催款效果 客户 1 2,009.99 经营正常 3 年以上 2017 年 90 天 回款延迟 电话催收 同意延迟回款 客户 2 1,847.55 破产清算 3 年以上 2017 年 90 天 无履约能力 诉讼 无法回款 客户 3 1,368.91 经营正常 2-3 年 487.01;3 年以上 2017 年、2018 年 90 天 回款延迟 电话催收 同意延迟回款 881.90 客户 4 757.70 经营正常 2-3 年 274.92;3 年以上 2017 年、2018 年 6 个月 回款延迟 电话催收 同意延迟回款 482.78 客户 5 753.72 经营正常 1-2 年 2019 年 3 个月 回款延迟 电话催收 同意延迟回款 客户 6 650.99 破产清算 2-3 年 488.31;3 年以上 2017 年、2018 年 6 个月 无履约能力 电话催收 无法回款 162.68 客户 7 500.00 经营正常 2-3 年 160.00;3 年以上 2017 年、2018 年 3 个月 回款延迟 诉讼 同意延迟回款 340.00 客户 8 434.09 经营正常 3 年以上 2017 年 6 个月 回款延迟 电话催收 同意延迟回款 客户 9 100.03 经营正常 1 年以内 2020 年 6 月 90 天 回款延迟 电话催收 同意延迟回款 合计 8,422.98 8 / 50 (3)2017 年至 2020 年,你公司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销售量分别为 29,479 套、14,319 套、6,802 套、4,465 套。请结合市场价格、运输单价、补贴 政策等说明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销售收入与销量、运输费用、获得的政府补 助金额等是否匹配,核实相关产品是否已真实实现销售,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2017 年至 2020 年,公司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销售量分别为 29,479 套、14,319 套、6,802 套、4,465 套,销售收入分别为 867,340,923.67 元、 427,939,027.61 元、188,935,403.09 元、105,879,500.49 元,平均销售单价 分别为 29,422.33 元/套、29,886.10 元/套、27,776.45 元/套、23,713.21 元/ 套,因 2018 年开始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政策的退坡,市场竞争加剧,新能 源汽车的主要零部件销量均出现逐年下滑趋势,所以销售单价下降符合行业变 化趋势。 2017 年至 2020 年,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运输费用分别为 2,151,127.20 元、1,184,491.00 元、684,629.00 元、414,162.00 元,运输费 用单价分别为 72.97 元/套、82.72 元/套、100.65 元/套、92.76 元/套, 2018 年至 2020 年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销量同比下降 51.43%、52.50%、 34.36%,运费同比下降 44.94%,42.20%,39.51%,销量与运费同比下降具有合 理性。运输单价有小幅度的上升,主要原因系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政策的 退坡导致公司由之前的少品种大订单逐渐演变为多品种小订单,发货运输方式 由单车多量变为多车少量,导致单台运输单价有一定上涨。 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并非针对公司产品进行的补贴,主要是与新能源相关 的技术和专利补助、研发补助、企业发展资金,以及贷款贴息、上市补贴等, 不与产品销售情况挂钩,因此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与销售收入无法匹配。 公司销售纯电动动力总成系统的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在 商品已经发出并收到客户的签收单或结算单时,商品的控制权转移(2020 年以 前在商品已经发出并收到客户的签收单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 移给买方),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公司所有产品销售都有销售合同、物流发运 信息、出库单、签收单或结算单、发票等单据支撑,相关产品销售收入真实, 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4)报告期内,你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毛利率提升 9.08 个百分点 至 26.93%。请你公司结合行业发展、市场需求、产品售价、成本变化等情况,说 9 / 50 明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毛利率大幅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一致,如否,请充分说明原因。 2020 年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毛利率提升 9.08 个百分点至 26.93%,主要系 2020 年销售给新能源物流车运营公司的动力总成系统用于售后 维修,毛利率较高,销售收入 6,900.06 万元,销售成本 4,723.45 万元,毛利 率 31.54%,剔除这部分收入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销售收入 5,098.35 万元,销售成本 4,043.90 万元,毛利率为 20.68%,较上年的 17.85%变动较 小。 2018 年开始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政策的退坡,市场竞争加剧,新能源 汽车的主要零部件销量均出现逐年下滑趋势,2019 年、2020 年公司纯电动汽车 动力总成系统平均销售单价和成本单价均有所下降,公司总体毛利率由 17.85% 上升至 26.93%,同行业可比公司两年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越博动力 蓝海华腾 英威腾 英搏尔 大洋电机 平均值 2020 年 26.93% 32.41% 20.94% 19.23% 17.93% 23.49% 2019 年 17.85% 32.65% 11.68% 14.65% 23.92% 20.15% 公司主要产品为应用于新能源商用车领域的动力总成系统,同行业上市公司 中尚不存在与公司产品完全一致的可比公司,公司毛利率变化趋势与英威腾和英 搏尔相同,又与蓝海华腾和大洋电机相反。公司毛利率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 司存在差异是合理的。 (5)2019 年、2020 年公司控制类相关产品营业收入分别为 1.77 亿元、1.47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205.49%、-16.72%,毛利率分别为 5.16%、10.13%。请补充 披露控制类相关产品 2018 年至 2020 年产量、销量、库存等信息,截至回函日相 关销售回款情况等,说明控制类相关产品 2019 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及 2020 年 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 2020 年营业收入下滑但毛利率大幅提升的原因及合 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公司控制类相关产品 2018 年至 2020 年产量分别为 4,414.00 套、 23,497.00 套和 24,949.00 套,采购量分别为 13,898.00 套、6,112.00 套和 15,921.00 套,销售量分别为 14,039.00 套、28,930.00 套和 31,236.00 套,结 存量分别为 5,706.00 套、6,266.00 套和 15,881.00 套。 截至回函日,公司控制类相关产品客户回款 36,192.14 万元,2018-2020 10 / 50 年合计销售收入金额 38,254.71 万元,回款不存在重大异常。 控制类相关产品 2019 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主要是 2019 年开始公司增加 辅助驾驶控制系统、辅控套件控制系统等其他控制类相关产品的销售;控制类 相关产品 2020 年收入下滑,主要是 2020 年存在电机控制器与纯电动汽车动力 总成系统配套销售的情况,该部分销售收入归类为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 因此销售量增加但销售收入却下降。2020 年毛利率上升,主要是公司其他控制 类相关产品结构的变化。 (6)2019 年、2020 年,公司车辆运营及其他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 383.80 万元、2,057.91 万元,其中 2020 年同比增长 436.18%,毛利率分别为-429.65%、 -14.56%。请你公司补充披露车辆运营及其他业务基本情况,包括经营主体、运 营模式、资产规模、主要运营资产明细、来源及其定价依据、公允性、资产减值 及折旧情况、盈利情况等,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报告期内车辆运营及其他业务营业 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毛利率持续为负的原因,核实车辆运营及其 他业务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是否需要上市公司持续投入资金维持运营,如是, 请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 2020 年车辆运营及其他业务营业收入 2,057.91 万元主要为车辆运营 收入 1,207.19 万元,受托加工收入 803.56 万元,技术服务收入 47.16 万元,车 辆运营基本情况如下: 11 / 50 单位:万元 经营主 经营模式 资产规模 主要运营资产 来源 定价依 公允性 净利润 经营活动 体 资产类别 原值 累计折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据 现金净流 旧 量 河南畅 委托运营 31,825.91 新能源汽 6,952.11 1,911.45 2,713.25 2,327.41 客户抵 评估报 定价公 -754.47 -17,128.45 行 车 债 告 允 成都畅 委托运营 5,860.51 新能源汽 10,667.01 2,964.08 3,919.75 3,783.18 客户抵 评估报 定价公 -1,507.50 -66.20 行 车 债 告 允 西安畅 委托运营 3,452.95 新能源汽 7,608.18 1,570.66 4,115.36 1,922.16 客户抵 评估报 定价公 -759.73 -2.99 行 车 债 告 允 报告期内车辆运营及其他业务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主要是三家运营公司都是 2018 年 12 月成立,抵债车辆主要在 2019 年 6 月及 以后取得,2019 年 3 月份开始陆续有少量车辆出租,下半年开始出租车辆有所增加,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共有车辆 2,009 辆,对 外出租 721 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外出租 1,142 辆;毛利率持续为负,主要是公司为了提高车辆出租率、抢占市场份额,前 期车辆月租金较低,实际月折旧额高于月租金,同时公司还有车辆保险、维修保养等运营成本;运营主体大额亏损主要是闲置车辆折 旧导致,运营主体对维持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现金要求较低(除河南畅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大额负数,但期末已处置), 主要成本费用为车辆保险、过户、维修保养等支出,租金收入可以满足其日常经营活动,因此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需要上市公司持 续投入资金维持运营。 12 / 50 2.年报显示,你公司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产能为 40,000 套,2020 年共 生产 13,661 套、实现销售 4,465 套。你公司 IPO 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 系统生产基地建设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3 亿元(以下简称“IPO 募投项目”),截 至报告期末已投入 1.61 亿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 1 年至 2021 年 末。2020 年 7 月,你公司公告与陕西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渭南管委会”)签订协议,计划在渭南高新区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 基地(以下简称“渭南项目”),规划总投资 12.78 亿元,其中渭南管委会指定 平台向公司分批投入 4 亿元产业基金,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及动力系 统业务。 (1)请补充披露渭南项目投资的具体情况,包括拟建设产能、投资进度计 划、投资可行性、资金来源、当前进展等,结合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业务的 市场容量、当前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现有竞争格局、IPO 募投项目建设规划 等说明渭南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是否有能力消化新增产能。 (2)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总额为 2.29 亿 元,其中 2.16 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请你公司结合渭南项目发展规划、 项目投资资金来源、市场需求等说明 IPO 募投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变化。如是, 请你公司说明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结合公司业务模式、在手订单、产品市场价格、供需关系等说明 2020 年公司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实际产量远高于销量的原因,未实现销售相关 产品是否有订单支持,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及其是否充分、合理。 【公司回复】 (1)请补充披露渭南项目投资的具体情况,包括拟建设产能、投资进度计 划、投资可行性、资金来源、当前进展等,结合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业务的 市场容量、当前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现有竞争格局、IPO 募投项目建设规划 等说明渭南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是否有能力消化新增产能。 1、渭南项目投资具体情况 (1)项目拟建设产能及投资进度计划 渭南高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渭南项目”)规划 总投资 127,800 万元,建成后预计年产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 15 万套。项目分两 13 / 50 期建成,一期项目规划产能 5 万套,拟投资 50,000 万元,于 2020 年 7 月启 动,计划于 2021 年 10 月建成。二期项目规划产能 10 万套,拟投资 77,800 万 元,计划于 2022 年 1 月启动,2024 年 6 月建成。 (2)项目投资可行性 ①国家政策支持、市场前景广阔 新能源汽车是国家大力支持的战略新兴产业,国家推出了一列政策支持新 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市场前景广阔。2020 年以来,国家出台了包括延长了新能 源汽车财政补贴、完善强制性标准、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等多项政策。根据国 务院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到 2025 年新能源 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20%。到 2035 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 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 国家一系列政策支持、市场认可度提升等影响因素下,2020 年下半年,新 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回暖,2020 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为 136.7 万辆,同比增长 10.9%,2021 年一季度新能源汽车增长 279.60%,保持了快速增长的趋势。中汽 协预测,2021 年度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 180 万辆,同比增长超过 30%。 ②技术可行性 公司致力于新能源汽车动总成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拥有较成熟的电 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相关技术。公司设立了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企业研究所工作站等多个技术 研发部门,与吉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知名高校开展产 学研项目合作。截至 2020 年底,公司累计取得 264 项专利权,其中发明专利 29 项。 公司产品所采用的永磁同步电机集成自动变速器一体化技术方案,可大幅 拓宽动力总成的高效区域,使动力系统既满足纯电动汽车在低档位下的动力需 求,同时在高档位下降低电机过载造成的能量损耗,增加续航里程,产品不仅 可适用于中小型车辆,还可运用于电动客车、电动物流车等在全路况下的起 步、加速及爬坡时需要较大电机牵引力的车型。优良的技术水平及良好的产品 品质,使得公司产品在新能源汽车中实现了规模化应用。 ③具有产业化基础 公司拥有先进的研发、生产设备以及一流的生产车间,对产品工艺技术要 14 / 50 求严格,产品质量性能稳定,建立了完备的研发激励管理制度及配套的人事、 财务以及质量管理等制度。目前已形成完善的研发、生产、质量、供应链、销 售等体系,现拥有现代化的生产基地,建有 5 条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装配线, 以及电机、电机控制器、自动变速器、选换挡执行机构、整车控制器等 10 余条 一体化总成全系列零部件生产线。公司引入智能制造生产模式,“高性能一体 化电驱动系统数字化车间新模式”列入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 项目。 ④优秀的人才及管理团队 公司管理团队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积累了丰富的市场、生产、管理、技术经 验,能够快速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并制定相应经营规划,以适应行业环境和政 策的变化,增强公司整体经营能力。 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占江博士,毕业于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动力机械及 工程专业,国家万人计划、北京理工大学博士后,高级工程师,国家科技专家 库专家,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南京市人大代表,具有良好的专业理论 知识和产品工程化经验。李占江博士获得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 人才、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江苏省产业教授、江苏省“333”工程高层 次人才、江苏制造突出贡献奖、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江苏省 科学技术二等奖、南京市科技顶尖专家等多项殊荣,是国内新能源汽车动力总 成系统领域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副总经理兼新能源汽车研究院院长蒋元广博士,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动 力机械及工程专业,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专家,主持并实施过多项国家 863 科 研课题,申请专利 212 余项(发明专利 123 余项),发表论文 30 余篇。 副总经理兼智能制造研究院院长张茂勋高级工程师,毕业于清华大学,汽 车工程系内燃机工程专业。曾主要任职于跃进汽车集团南京汽车研究所、新加 坡 Univac precision engineering、Flextronics Mould Co., Ltd、奇瑞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技术官罗本进先生,德国斯图加特大学博士,国家特聘专家,曾就职 全球第一大汽车技术供应商德国博世集团,担任高级系统专家(教授级),现任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同时兼任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 首席科学家。 15 / 50 (3)项目资金来源 渭南项目计划总投资 127,800 万元,由企业自筹 87,800 万元和政府政策配 套支持 40,000 万元组成。公司自筹资金来源包括股权融资 30,000 万元、银行 借款 27,800 万元,项目运营后应收账款回笼资金 30,000 万元。对于渭南项目 一期投资 50,000 万元,主要使用政府提供的配套支持 30,000 万元(现已收到 3556 万元),以及公司以现有生产设备投入的 2000 万元,一期项目后续投入 及二期项目建设资金,公司计划使用政府政策配套支持 10,000 万元,以及股权 融资、项目融资、银行贷款以及项目运营收益滚动投资等多种方式筹措。 此外,渭南项目符合《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1 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0〕307 号)支持的范围和方向。公司将积极向当地政府申请项目投资补助、研发补 贴、人才补贴等补助,用于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截至本回函日,公司已累计 收到相关政府补助 3556 万元。 (4)项目进展情况 渭南项目一期厂房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当地政府提供租金减免政策支持。 一期项目已取得了项目立项备案和环评批复文件,于 2020 年 7 月开工,现已完 成了 5,000 平方米厂房基础设施改造装修,车间 2 条总成装配测试线、1 条电 机控制装配测试线、1 条执行机构装配线及 5 套实验台架安装,产品试生产等 工作。一期项目已于 2020 年 12 月实现首台动力总成系统投产下线。 2、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业务市场容量、当前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 现有竞争格局 (1)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业务市场容量大、发展速度快 2020 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为 136.7 万辆,其中新能源商用车销量为 12.1 万辆,中汽协预计 2021 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 180 万辆,同比增长超 过 30%。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到 2025 年新能 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20%。新能源汽车市场空间广阔。 (2)受外部市场环境影响,公司销售未达预期,现有产能利用率较低 2020 年,公司新能源动力总成系统现有产能为 40,000 套,产量为 13,661 套,产能利用率为 34.15%。目前动力总成系统产能利用率较低主要因为公司基 于项目规划、产线建设当时的市场状况规划产能,但在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政 16 / 50 策等因素影响下,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整体放缓,新能源商用车销售出 现下滑,公司订单低于预期。 (3)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尚未产生行业龙头,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对技术要求高、专业性强,整车制造商对汽车总 成系统供应商要求严格,需具备良好的研发基础、持续的技术创新以及良好的 业内口碑。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行业进入门槛较高,生产企业相对集 中,但国内尚未形成以新能源动力总成系统为主要产品的龙头企业。随着新能 源汽车行业的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业务将迎来快速发展的市场机 遇,吸引竞争者进入,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 3、IPO 募投项目规划及渭南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渭南项目建成后公司产能将大幅增加 IPO 募投项目规划产能为 8 万套新能源动力总成系统,渭南项目规划总产 能 15 万套新能源动力总成系统,其中项目一期规划产能 5 万套,将尽快建设完 成。 IPO 募投项目、渭南项目一期建设完成后,新能源动力总成系统产能预计 增加 8 万套(渭南项目 5 万套产能为公司现有产能转移形成)。由于新能源汽 车市场开拓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面临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2)渭南项目前期不会占用公司大额资金,有利于公司开拓当地市场 渭南项目一期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投资平台配套资金、公司现有 生产设备投入、当地政府提供的补助及项目经营积累等,不会占用公司大额资 金。渭南项目符合国家和当地产业政策,有利于公司获取当地政府资金和政策 支持,完善生产布局,开拓当地市场。 (3)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乘用车市场,拓展公司发展空间 目前,公司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主要应用于新能源商业车领域。2020 年国内 新能源汽车市场开始回暖,预计将保持快速增长的趋势。公司根据新能源汽车 市场发展趋势,确立了“立足商用车、布局乘用车”的发展思路,深耕新能源 重卡、专用车市场,积极布局新能源乘用车市场,公司已成功研发出电机功率 从 40KW 到 150KW 不等的多种新能源动力总成乘用车方案,可以适配众多 A00/A0/A 级(或:微型、小型、中型)乘用车型。公司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未来 将面向包括新能源商用车、新能源乘用车、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氢燃 17 / 50 料电池汽车等领域,市场空间不断拓展。 整体来看,公司通过实施渭南项目有利于获取当地政府的政策支持,完善 生产和市场布局,提升市场竞争力,并且渭南项目前期主要使用地方政府投资 平台配套资金,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资金压力。IPO 募投项目、渭南项目建成 后将大幅增加公司新能源动力总成系统产能,短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下降。目 前,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速度很快,公司未来将通过深耕新能源商用车、布局 乘用车的发展战略,扩大公司产品市场空间,消化产能。 (2)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总额为 2.29 亿 元,其中 2.16 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请你公司结合渭南项目发展规划、 项目投资资金来源、市场需求等说明 IPO 募投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变化。如是, 请你公司说明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等因素影响,新能源汽车行业增速放缓,最近两年 新能源商用车销量出现下滑,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销售收入下降幅度较 大。IPO 募投项目将大幅提升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产能,公司根据新能源汽 车市场环境变化、业务开拓和资金情况,经谨慎研究,决定对 IPO 募投项目进行 了延期,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研发及部件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 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 IPO 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 2020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出具同意意 见,保荐机构无异议。 随着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边际影响减弱、国内疫情得到控制以及市场需求变 化,2020 年下半年新能源汽车增速加快,2020 年公司新能源汽车整体销量同比 增长 10.9%,其中新能源乘用车增长 14.6%,新能源商用车下降 17.2%,降幅收 窄。2021 年一季度,新能源汽车整体同比增长 279.60%,增速加快,其中新能源 乘用车增长 298.40%,新能源商用车增长 96.80%,中汽协预计 2021 年新能源汽 车整体销量增速超过 30%。新能源汽车行业市场空间广阔,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良好外部环境。公司立足新能源商用车基础上,积极布 局新能源乘用车市场,公司产品未来将面向包括新能源商用车、新能源乘用车、 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氢能源汽车等细分市场,拓展公司产品市场空间。 目前,公司正在建设渭南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基地项目,渭南项目规划总投 资 127,800 万元,建成后预计年产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 15 万套,其中一期总投 18 / 50 资 50,000 万元,规划产能 5 万套,项目一期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支持、公司现有生产设备投入、项目经营积累等。 虽然新能源汽车行业增速加快、市场空间大,但综合考虑渭南项目建设需要 资金、设备投入,建成后将大幅提升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产能,短期内公司 产能利用率将出现进一步下降。公司 IPO 募投项目的紧迫性下降,公司将根据未 来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市场发展情况、公司业务开拓和资金情况,审慎评估募投项 目可行性,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充分披露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3)结合公司业务模式、在手订单、产品市场价格、供需关系等说明 2020 年公司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实际产量远高于销量的原因,未实现销售相关 产品是否有订单支持,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及其是否充分、合理。 公司业务模式为以销定产,同时结合市场需求、原材料价格波动等情况, 以及公司产品和原材料具有较强的通用性,公司会进行适当的备货。2020 年随 着新能源行业的回暖以及原材料价格的不断上涨,同时结合公司对市场增长和 客户需求(包括新客户的开拓)的预期,公司存在一定的备货情况。公司已有 在手订单 3,400 多套,2021 年采购意向在 13,000 套以上。公司产成品跌价测 算和计提过程如下:以在手订单或最近一期销售订单的单价为基础,考虑销售 费用和税费后计算出可变现净值,账面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的金额计提跌价准 备,2020 年产成品中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期末余额 9,178.45 万元,跌价 准备 377.66 万元,随着新能源行业的整合,补贴退坡影响的减小,新能源行业 的回暖,结合原材料价格的不断上涨,未来产品存在涨价的可能,公司认为存 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3.2014 年以来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其中 2018 年 至 2020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6 亿元、-4.20 亿元、-1.59 亿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 0.77 亿元、0.53 亿元、1.07 亿元, 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362.91%、-6.34%、1336.11%。 (1)请你公司结合信用政策、收付款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大额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核实以前年度是否 存在虚增收入及利润情形。 (2)以列表情形分别披露 2018 年至 2020 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以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对应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利润表项目勾 19 / 50 稽。 (3)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是否会持续及其对公司生产经 营的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4)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各项政府补助的内容、金额、取得依据和到账时间,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划分依据,相应的会计处理, 说明你公司经营成果对政府补助是否存在严重依赖,大额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而未递延的原因,以及政府补助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并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回复】 (1)请你公司结合信用政策、收付款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大额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核实以前年度是否 存在虚增收入及利润情形。 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因 为受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等外部因素影响,新能源商用车领域受到较大影响, 公司销售收入下降,下游销售回款较慢,并且出现部分客户经营困难而未能履 约的情况,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政策在 1-6 个月左右,较大比例的应收账款已 逾期,但是对于采购款,公司持续在进行支付。 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 情况见针对问题(2)的回复,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持续小于购 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越博动力 蓝海华腾 英威腾 英搏尔 大洋电机 2018 年 -11,554.60 -597.23 -13,549.55 2,331.17 74,708.26 2019 年 -42,034.28 -4,361.99 35,677.71 19,971.75 46,033.84 2020 年 -15,896.57 13,979.72 36,493.46 5,872.84 67,956.53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的蓝海华腾、英威腾、英搏尔 2018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均较差,2019 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开始工业控制器的生产和销售,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所好转;其中大洋电机本身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销售占比 较高,因此受新能源行业环境变化影响较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一直保 持相对较好的情况。 20 / 50 公司以前年度收入确认均有销售合同、物流发运信息、出库单、签收单 (或领用结算单)、发票等收入确认要件作为支撑依据,发生销售时客户不存 在经营异常或无法履约的迹象,以前年度不存在虚增收入及利润情形。 (2)以列表情形分别披露 2018 年至 2020 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以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对应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利润表项目勾 稽。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对应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主营业务收入 490,656,069.91 369,869,933.36 327,739,024.64 其他业务收入-材料销售 2,657,138.77 16,584,741.49 2,713,978.24 销项税 119,697,725.17 62,725,545.63 80,995,821.96 预收账款(或合同负债)期末 272,859.29 2,438,500.35 2,624,555.10 余额 预收账款(或合同负债)期初 53,170.05 272,859.29 2,438,500.35 余额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1,255,283,798.5 1,255,969,769.5 326,331,504.72 5 4 应收账款期初余额 962,366,501.97 1,255,283,798.5 1,255,969,769. 5 54 应收票据(或应收款项融资) 109,410,482.86 3,557,860.00 40,903,717.16 期末余额 应收票据(或应收款项融资) 198,136,402.00 109,410,482.86 3,557,860.00 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背书支付 -80,516,864.00 -57,629,919.82 -42,578,117.08 支付经营性票据贴现 -2,916,320.11 -943,326.58 -733,149.48 现金折扣 -205,000.00 -508,775.50 往来款抵债、车辆抵债、应付 -52,113,793.10 -316,713,896.65 -51,838,782.05 账款抵债等非收现调整 21 / 50 期末处置河南畅行应收账款减 - 少调整 817,607,832.41 按勾稽关系计算得出:销售商 273,287,268.44 182,597,312.34 390,610,605.73 品、提供劳务支付的现金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对应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利润表项目 的勾稽关系: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主营业务成本 318,252,932.62 343,510,503.92 282,908,888.50 主营业务成本中职工薪酬、 -28,384,780.63 -38,563,219.42 -26,177,931.87 折旧摊销等调整 其他业务成本-材料成本 542,646.49 13,566,766.87 2,549,855.96 直接材料进项税 123,876,607.31 35,600,411.15 87,161,545.53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40,826,853.73 54,032,451.04 35,532,019.09 预付款项期初余额 6,425,866.47 40,826,853.73 54,032,451.04 存货期末余额 202,541,611.62 254,413,370.90 377,864,759.30 存货期初余额 96,962,428.77 202,541,611.62 254,413,370.90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 435,633,897.70 126,610,000.00 134,689.34 应付票据期初余额 136,976,130.00 435,633,897.70 126,610,000.00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 358,158,275.96 355,506,417.32 320,194,418.54 应付账款期初余额 404,658,393.02 358,158,275.96 355,506,417.32 应收票据背书支付材料采购 -80,516,864.00 -57,629,919.82 -42,578,117.08 预付款项核算非材料采购款 -337,997.46 -6,473,591.70 2,572,124.76 项净增加 应付账款核算非材料采购款 34,493,699.65 18,636,035.47 17,718,643.45 项净增加 存货跌价准备转销 35,116,306.66 销售维修、研发等领用存货 17,762,072.77 11,749,882.30 4,896,558.92 往来款、实物抵债等非付现 -91,218,951.71 -9,248,191.12 22 / 50 调整 票据保证金调整 4,371,028.18 -94,978,885.81 新准则运费计入营业成本调 -3,979,592.31 整 按勾稽关系计算得出:购买 277,881,864.40 523,899,327.58 617,678,357.29 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是否会持续及其对公司生产 经营的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2018 年-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因为 受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等外部因素影响,新能源商用车领域受到较大影响,公 司销售收入下降,下游销售回款较慢。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持续净流出给公司带 来较大资金压力,利息负担较重,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在 2019 年达到低谷后,2020 年已经开始回暖,预计 2021 年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未来公 司将在提升主营业务收入基础上,加强对应收账款、原材料采购和供应商货款 的管理,尽快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平衡。 针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情况,公司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如下: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的风险 2018 年-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554.60 万 元、-42,034.28 万元和-15,896.57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持续流出。未来若公司 不能实现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则可能导致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进而对公司 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各项政府补助的内容、金额、取得依据和到账时间,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划分依据,相应的会计处理, 说明你公司经营成果对政府补助是否存在严重依赖,大额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而未递延的原因,以及政府补助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并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各项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如下: 23 / 50 项 目 金 额 到账时间 列报项目 取得依据 知识产权补助 199,300.00 2020 年 3 月 13 日 其他收益 /2020 年 8 月 4 日 建邺区科技局创业建邺英才计划 200,000.00 2020 年 3 月 24 日 其他收益 补助 市财政局科学技术奖励经费 300,000.00 2020 年 11 月 18 日 其他收益 南京市建邺区财政局区科技局 200,000.00 2020 年 12 月 2 日 其他收益 2020 年“创业建邺”补助资金 建邺区财政局区金融监管局贷款 1,452,511.11 2020 年 12 月 21 日 财务费用 贴息 2020 年开发区工业骨干大企业 800,000.00 2020 年 3 月 26 日 其他收益 专项补助 共建联合创新中心建设运营经费 250,000.00 2020 年 7 月 25 日 其他收益 浦口区 2020 年市落实促进中小 20,000.00 2020 年 8 月 5 日 其他收益 微企业稳定发展措施专项资金补 助 银行回单及 相关政府文 研发、防疫、复工复产的资金补 30,000,000.00 2020 年 3 月 27 日 其他收益 件 助 南京市科技局年度省高企培育库 50,000.00 2020 年 12 月 22 日 其他收益 入库奖励 南京市工信局企业技术中心奖励 300,000.00 2020 年 12 月 22 日 其他收益 商用车研发项目资金补助 38,000,000.00 2020 年 12 月 30 日 其他收益 重庆市渝北区科技委员会补助 300,800.00 2020 年 12 月 4 日 其他收益 重庆市渝北区贷款专项贴息资金 69,000.00 2020 年 3 月 31 日 其他收益 越博动力年产 15 万套新能源汽 25,560,000.00 2020 年 9 月 29 日 其他收益 车动力系统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 /2020 年 12 月 29 日 一次性落地补助 渭南高新区经营资金补助 10,000,000.00 2020 年 12 月 30 日 其他收益 19,860.00 其他收益 其他 8,607.65 营业外收入 合计 107,730,078.76 24 / 50 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 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 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 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 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除贷款贴息 1,452,511.11 元冲减财务费用、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8,607.65 元 计入营业外收入,其他均为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公司 2019 年亏损、2020 年小幅盈利,主要是受新能源行业补贴退坡影 响,随着下游客户的企稳以及新能源行业的向好,公司未来业绩也将有较大的 突破,与是否收到政府补助关系不大,公司 2021 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69.67 万元,因此,公司对政府补助不存在严重 依赖。 根据政府补助文件内容判断,公司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 且为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所获取的补贴需要经过申请、审核、拨付等多层程序,补贴的拨付受 国家政府部门审核进度、实际拨付时间影响,公司不能控制或左右,因此政府 补助的持续性无法确定。 针对政府补助持续性存在无法确定的情况,公司补充披露如下: 8、政府补助不可持续的风险 2020 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019,626.33 元,其中计 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 107,730,078.76 元,因公司所获取的补贴需要经 过申请、审核、拨付等多层程序,补贴的拨付受国家政府部门审核进度、实际 拨付时间影响,公司不能控制或左右,因此政府补助的持续性无法确定,可能 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 2020 年 4 月,你公司将账面原值 83,633.65 万元、账面价值 27,610.35 25 / 50 万元的应收账款债权转入全资子公司河南畅行智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河南畅行”),由河南畅行承担对上市公司应付账款 27,610.35 万元,并约 定河南畅行在 18 个月内分 6 期向上市公司支付上述应付账款。2020 年 12 月 13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拟向武汉汇创蓝天新能源 车辆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创蓝天”)转让河南畅行 100%股权,转让价格 为 14,000 万元,转让款项分三期支付。本次处置河南畅行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 为 2,171.37 万元。 (1)请你公司说明截至回函日汇创蓝天是否按照协议约定向你公司支付股 权转让款,报备相关原始凭证,补充披露本次转让河南畅行相关会计处理及核算 过程,结合河南畅行过户时间、公司收到相关款项时间等说明转让河南畅行相关 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你公司将上述应收河南畅行款项计入长期应收款,报告期末应收河南 畅行款项余额为 17,134.92 万元,本期未计提坏账准备。请补充披露截至回函日 河南畅行向你公司支付应付账款情况,核实是否严格按照协议约定进度支付相 关款项、是否存在第三方支付情形,并报备相关原始凭证,说明将应收河南畅行 款项计入长期应收款的依据及其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结合 河南畅行财务状况等说明应收河南畅行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 理。 (3)2021 年一季度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4,859.66 万元,较 2020 年末 减少 5,093.33 万元。请结合你公司收到的汇创蓝天股转转让款及河南畅行支付 给公司的款项等说明货币资金余额减少的原因,以及上述款项的具体流向、用途, 核实汇创蓝天向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及河南畅行支付给公司的款项的资金来 源,是否来源于上市公司自有资金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 其关联企业。 【公司回复】 (1)请你公司说明截至回函日汇创蓝天是否按照协议约定向你公司支付股 权转让款,报备相关原始凭证,补充披露本次转让河南畅行相关会计处理及核算 过程,结合河南畅行过户时间、公司收到相关款项时间等说明转让河南畅行相关 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6 / 50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和 2021 年 1 月收到汇创蓝天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8,400 万元和 5,600 万元,截至回函日股权转让款已全部收到。 公司出售河南畅行的事项于 2020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与汇创 蓝天签订出售河南畅行的相关协议,河南畅行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公司退出河南畅行经营管理,并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收到处置对价 14,000 万元中的 8,400 万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 合并》的相关规定,公司认为自 2020 年 12 月 30 日已不再控制河南畅行,因此 以 2020 年 12 月 30 日作为处置时点,不再将河南畅行纳入合并范围。因此公司 与 2020 年 12 月 30 日作如下会计处理:母公司单体层面,对河南畅行的长期股 权投资 15,000 万元终止确认,与交易对价 14,000 万元之间的差额 1,000 万元 确认为投资损失,计入投资收益,已经收到的 8,400 万元处置价款增加银行存 款,尚未收到的处置价款 5,600 万元确认为其他应收款;在集团合并层面,河 南畅行资产负债表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利润表继续进行合并,同时对母公司单 体层面确认的投资收益进行调整,调整金额为河南畅行未分配利润余额- 3,171.47 万元,借记未分配利润 3,171.47 万元,贷记投资收益 3,171.47 万 元。 (2)你公司将上述应收河南畅行款项计入长期应收款,报告期末应收河南 畅行款项余额为 17,134.92 万元,本期未计提坏账准备。请补充披露截至回函日 河南畅行向你公司支付应付账款情况,核实是否严格按照协议约定进度支付相 关款项、是否存在第三方支付情形,并报备相关原始凭证,说明将应收河南畅行 款项计入长期应收款的依据及其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结合 河南畅行财务状况等说明应收河南畅行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 理。 截至回函日河南畅行向公司支付债权转让款金额 2,830 万元,协议约定进 度为签订后每季度支付一期债权转让款,共 6 期,第一期 1,400 万元,第二期 1,400 万元,第三期 2,800 万元,第四期 4,000 万元,第五期 4,000 万元,第 六期 5,341.11 万元,公司已收到由河南畅行支付的第一、二期款项,不存在第 三方支付的情况。 协议约定河南畅行在 18 个月内分 6 期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由于款项支 27 / 50 付时间超过 1 年,且涉及金额重大,公司认为该协议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因此 将应收债权转让款确认为长期应收款,该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 规定。 截至处置日,河南畅行账面资产总额 31,825.91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29,385.70 万元),负债总额 19,726.39 万元(其中包含对公司应付账款 18,940.67 万元,其他负债合计 785.72 万元),河南畅行财务状况良好,在分 期付款的情况下,债务违约风险较低,公司对河南畅行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 提充分、合理。 (3)2021 年一季度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4,859.66 万元,较 2020 年末 减少 5,093.33 万元。请结合你公司收到的汇创蓝天股转转让款及河南畅行支付 给公司的款项等说明货币资金余额减少的原因,以及上述款项的具体流向、用途, 核实汇创蓝天向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及河南畅行支付给公司的款项的资金来 源,是否来源于上市公司自有资金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 其关联企业。 1、2021 年一季度末货币资金减少原因分析 2021 年一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末减少 5,093.33 万元,主要 系原材料采购款支付金额较大,当期销售回款金额较低所致。 2020 年 3 月 31 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将 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 2 年。后续国家和地方政府陆续多 项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2020 年下半年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复苏。公 司预计新能源汽车行业将保持快速增长的趋势,于是 2020 年增加了原材料采购 和产品储备,公司 2020 年及 2021 年一季度原材料采购款支付金额增加。同 时,相对于新能源乘用车,国内新能源商用车市场需求恢复相对缓慢,下游订 单实现销售收入时间相对较晚,公司 2021 年一季度销售回款金额较低,从而导 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金额较大,2021 年 3 月末货币资金余额大幅减少。 2、公司收到的汇创蓝天、河南畅行资金来源及用途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收到汇创蓝天股权转让款 5,600 万元,河南畅行支付的款项【2,858】万元,共计【8,458】万元。上述 款项主要流向情况如下: 28 / 50 性质 金额(万元) 用途 材料款及设备款 4,580.60 原材料材料及设备 日常经营费用 1,105.37 日常费用 利息支出 995.99 贷款利息 工程款 793.64 工程 工资 764.59 员工薪酬 税费 217.81 各项税费 由上表,公司收到汇创蓝天、河南畅行相关款项后主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 款、日常经营费用、利息支出、工程款、工资及税费等经营活动。汇创蓝天向 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及河南畅行支付给公司的款项的资金来自其自有或自筹 资金,没有来源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联企业。 5. 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3.26 亿元,坏账准备余额 0.89 亿元,其中本期新增计提 0.18 亿元,计提比例为 27.15%,较期初减少 23.11 个 百分点。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0.25 亿元,较期初减 少 7.67 亿元,主要系将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河南畅行所致;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3.01 亿元,其中 1 年以内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98 亿元, 占比为 65.63%。 (1)请你公司补充披露 2019 年度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基本情 况,包括对应客户名称,相关客户与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关联关系,相关 客户未结算原因、履约能力、经营状况,对应收入的确认依据及金额,对应的信 用期及回款安排,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及理由等,结合上述情况核查你公 司确认上述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及对应收入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虚增收入情形。 (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信用政策等说明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较 低的原因及合理性,核实各账龄应收账款是否存在高比例逾期未收回的情形,如 是,请说明逾期的具体情况,包括逾期客户名称、逾期金额、期限、对应的应收 账款金额、回款情况等,结合上述情况及你公司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测算过程、 减值测试的关键假设、参数选取等,说明本年度针对应收账款计提减值的充分性 及合理性。 (3)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 39.26%;报告期末,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账面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 29 / 50 总额比重为 28.15%。请你公司结合前五名客户及其他客户信用政策、回款情况 等说明按欠款方归集前五名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比远低于前五名客户销售占比 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给予其他客户更加宽松的信用政策以促进销售情形, 核实其他客户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1)请你公司补充披露 2019 年度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基本情 况,包括对应客户名称,相关客户与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关联关系,相关 客户未结算原因、履约能力、经营状况,对应收入的确认依据及金额,对应的信 用期及回款安排,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及理由等,结合上述情况核查你公 司确认上述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及对应收入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虚增收入情形。 2019 年度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基本情况如下(下页表格,单 位:元): 2018 年开始,受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等外部因素影响,新能源商用车领域 受到较大影响,对下游整车厂造成一定的冲击,客户 1-9 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 经营困难,履约能力不足,应收款项均已超出正常信用期,基于律师出具的法 律意见书及合理估计,公司认为对其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较为合理。 公司销售纯电动动力总成系统及控制系统相关产品的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 商品的履约义务,在商品已经发出并收到客户的签收单(或领用结算单)时, 商品的控制权转移,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上述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款及对应收入的确认,均有销售合同、物流发运信息、出库单、客户签收单 (或领用结算单)、发票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在收入确认时因向客户转让商 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后续客户经营恶化导致应收账款无法全部收 回的事实不影响前期收入的确认,因此公司认为确认上述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及对应收入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7 14 号——收入》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虚增收入情形。 30 / 50 单位:元 信用期及回款 与上市公司持 客户名 收入确认 原值 坏账金额 未结算原因 履约能力 经营状况 收入确认金额 安排 股 5%以上股东 称 依据 关联关系 客户 1 191,099,400.00 76,439,760.00 经营异常 无履约能力 经营困难 签收确认 164,740,862.07 6个月 无关联关系 客户 2 148,658,000.00 133,792,200.00 经营异常 无履约能力 经营困难 签收确认 127,058,119.66 6个月 无关联关系 客户 3 147,577,500.00 140,198,625.00 经营异常 无履约能力 经营困难 领用结算 126,134,615.38 3个月 无关联关系 客户 4 120,592,560.00 36,177,768.00 经营异常 无履约能力 经营困难 签收确认 103,830,830.10 4个月95%质保 无关联关系 金5%一年内 客户 5 76,785,160.00 72,945,902.00 破产重组 无履约能力 经营困难 签收确认 65,628,341.88 3个月 无关联关系 客户 6 50,771,300.00 48,232,735.00 经营异常 无履约能力 经营困难 领用结算 43,394,273.50 60天 无关联关系 客户 7 29,380,000.00 27,911,000.00 经营异常 无履约能力 经营困难 签收确认 25,327,586.21 6个月 无关联关系 客户 8 18,565,000.00 17,636,750.00 经营异常 无履约能力 经营困难 签收确认 15,867,521.37 90天 无关联关系 客户 9 8,332,463.00 7,915,839.85 破产重组 无履约能力 经营困难 签收确认 7,121,763.25 6个月 无关联关系 客户 10 11,000.00 11,000.00 质量售后问题 正常 正常 签收确认 9,401.71 3个月 无关联关系 合计: 791,772,383.00 561,261,579.85 679,113,315.12 31 / 50 (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信用政策等说明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较 低的原因及合理性,核实各账龄应收账款是否存在高比例逾期未收回的情形,如 是,请说明逾期的具体情况,包括逾期客户名称、逾期金额、期限、对应的应收 账款金额、回款情况等,结合上述情况及你公司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测算过程、 减值测试的关键假设、参数选取等,说明本年度针对应收账款计提减值的充分性 及合理性。 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越博动力 蓝海华腾 英威腾 英搏尔 大洋电机 合计 1 年以 14,953.0 185,318.9 281,446.1 19,775.89 12,002.41 49,395.80 内 6 7 3 1-2 年 4,813.60 1,693.11 4,390.94 592.35 6,656.44 18,146.44 2-3 年 1,370.39 4,359.03 7,273.33 2,751.36 14,218.04 29,972.16 3 年以 6,673.26 5,404.64 3,029.10 909.71 32,911.52 48,928.23 上 合计 19,206.4 239,104.9 378,492.9 32,633.15 23,459.19 64,089.16 9 7 7 1 年以 60.60% 51.16% 77.07% 77.85% 77.51% 74.36% 内占比 公司 1 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是整车厂,随着 2018 年开始新能源汽车补贴的 退坡,对于整车厂来说产生一定的资金压力,因此回款较慢。英威腾、英搏尔 和大洋电机等企业 2019 年开始逐步转向工业控制器的生产和销售,2020 年工 业控制器销售占比较高,客户中整车厂占比减少,因此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 比相对较高。 公司各账龄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如下:1 年以上均已逾期,金额 12,857.26 万元;1 年以内逾期金额 8,030.95 万元。主要逾期客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 账龄 逾期金额 信用期限 逾期时间 期后回款 额 情况 32 客户 1 893.06 1 年以内 893.06 6 个月 3 个月 客户 2 1,290.99 1 年以内 1,290.99 6 个月 1 个月 客户 3 634.00 1 年以内 634.00 6 个月 1 个月 客户 4 2,402.53 1 年以内 2,197.53 6 个月 1 个月 客户 5 1,057.39 1 年以内 1,057.39 6 个月 1 个月 595.00 客户 6 1,297.19 1 年以内 1,297.19 开票后付款 1 个月 客户 7 1,368.91 1 年以上 1,368.91 90 天 36 个月 11.00 客户 8 753.72 1 年以上 753.72 开票后第四 12 个月 个月付款 客户 9 671.00 1 年以上 671.00 6 个月 7 个月 326.00 客户 10 616.00 1 年以上 616.00 补贴到位后 18 个月 3 日内 客户 11 598.00 1 年以上 598.00 6 个月 18 个月 客户 12 650.99 1 年以上 650.99 6 个月 24 个月 客户 13 2,009.99 1 年以上 2,009.99 90 天 33 个月 客户 14 1,847.55 1 年以上 1,847.55 90 天 39 个月 客户 15 757.70 1 年以上 757.70 6 个月 27 个月 120.00 合计 16,849.02 16,644.02 1,052.00 公司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 备,分为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和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 款。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计算各账龄预期损失率作为坏账计 提比例的标准,与原坏账计提比例(1 年以内 5%,1-2 年 10%,2-3 年 40%,3 年以上 100%)进行比较,各账龄预期损失率均低于原坏账计提比例,基于谨慎 性原则,公司按原坏账计提比例计提坏账;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结 合客户经营状况、回款情况等因素,单独评估坏账计提比例,2020 年安徽融智 天骏和南京特汽由于存在被强制执行情况,款项全部收回的可能性较低,按 95%的比例计提坏账。公司本年度针对应收账款计提减值的充分且合理。 (3)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 39.26%;报告期末,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账面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 33 总额比重为 28.15%。请你公司结合前五名客户及其他客户信用政策、回款情况 等说明按欠款方归集前五名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比远低于前五名客户销售占比 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给予其他客户更加宽松的信用政策以促进销售情形, 核实其他客户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前五名与其他客户信用政策相同,均为 1-6 个月,不存在给予其他客 户更加宽松的信用政策以促进销售情形。由于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均为逾期, 且该部分占应收账款余额 40%左右,因此应收账款前五名占比远低于销售收入 前五名占比。若仅考虑 1 年以内部分应收账款,前五名合计金额 8,773.72 万 元,占比 44.37%,与销售前五名占比 39.26%较为接近。其他客户信用政策不存 在更加宽松的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回复(2)中描述,计提充分且合理。 6. 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1.00 亿元,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合计 6.94 亿元,长期借款余额为 0。报告期内,你公司发生利息支 出 4,938.64 万元、实现利息收入 61.69 万元。 (1)请结合日均货币资金余额、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货币资金存储及使用 情况、具体核算过程等,说明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 (2)说明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水平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是否会显著增加你公司财务负担,并结合现金流状况、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 还款安排等分析你公司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及拟采取的解决措施,并充分提 示风险。 (3)列示你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董监高等人员资金往来情况, 说明截至回函日公司与上述人员债权债务关系,核实是否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 保情形。 【公司回复】 (1)请结合日均货币资金余额、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货币资金存储及使用 情况、具体核算过程等,说明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 针对问题(1):公司利息收入 61.69 万元,主要为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12.24 万元、银行理财利息 13.38 万元、定期存款利息 12.38 万元、票据保证 金利息 21.10 万元和其他往来款利息 2.58 万元,公司于实际收到利息时确认财 务费用-利息收入。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匹配性测算如下: 34 单位:万元 利息收入类别 利息收入金 货币资金日 实际测算利 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是否合理 额 均余额 率 标准 银行活期存款 12.24 3,975.93 0.31% 0.3%-0.35% 是 银行理财 13.38 319.44 4.19% 一年期 4% 是 定期存款 12.38 1,022.22 1.21% 三个月年化 1.24% 是 票据保证金 21.10 1,582.60 1.33% 定期存款利率 是 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基本匹配。 (2)说明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水平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是否会显著增加你公司财务负担,并结合现金流状况、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 还款安排等分析你公司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及拟采取的解决措施,并充分提 示风险。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 69,387.24 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 43.07%,2020 年,公司利息支出为 4,938.65 万元,公司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和财务负担。 2020 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 39,061.06 万元,购买商 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5,037.75 万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964.66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896.57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 35,913.94 万元,存货储备 较为充足,可以满足短期生产经营的需要,短期内必需的日常经营支出主要为 支付职工薪酬、房屋租金等固定成本。未来公司将与银行协商后续贷款事宜, 并通过股权融资、项目融资、争取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补充运营资金的需求。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开始好转,已实现扭亏为盈,但短期内仍需银行贷款、控 股股东借款等资金的支持,如果后续无法继续获得银行贷款或者股权融资、项 目融资进展不顺利,公司将面临流动性风险。 针对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水平较高的情况,公司补充披露 相关风险如下: “9、短期偿债风险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 35 69,387.24 万元,2020 年利息支出为 4,938.65 万元,公司面临较大资金压力和 财务负担。如果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无法得到有效改善或者银行贷款到期后无 法继续通过债权方法或股权方式融资的话,公司将面临短期偿债风险”。 (3)列示你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董监高等人员资金往来情况, 说明截至回函日公司与上述人员债权债务关系,核实是否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 保情形。 2021 年 1-3 月,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联方资金 往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与公司关 名称 期初余额 收到资金 支出资金 期末余额 往来性质 联关系 实际控制 李占江 155.88 2059 914.93 1299.95 借款 人 陈林 副总经理 10 10 0 备用金 蒋元广 副总经理 -0.51 -0.51 报销款 孙玲玲 监事 -0.77 -0.77 报销款 注:陈林上述 2020 年借支的 10 万元备用金现已报销;蒋元广、孙玲玲为待付员工报 销款 截至回函日,除与实际控制人李占江向公司提供借款、公司偿付李占江借 款本金利息,以及部分董监高备用金借款、报销款外,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人员不存在其他债权债务关系,不存在公司资金被占 用、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7.2020 年 4 月,你公司子公司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 京越博电驱动系统”)注册资本由 10,000.00 万元增加至 12,048.19 万元,南京 浦口开发区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浦口投资”) 以 10,000.00 万元的交易对价受让新增的 2,048.19 万元注册资本,增资后你公 司对南京越博电驱动持股比例从 100%下降至 83%,该交易导致你公司资本公积 增加 5,966.54 万元。 (1)请你公司进行自查并说明上述增资事项是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务。 (2)请补充披露上述增资事项的相关会计处理、依据及其对公司财务数据 36 的影响,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3)2020 年,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实现收入 35,073.42 万元、净利润 1,413.69 万元。请你公司结合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业务模式、与上市公司业务 往来情况等说明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营业收入高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营业 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 (4)你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京 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二)》表示,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4 月审议通过将河南畅行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15,000 万元,增资资 金主要来源为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增资扩股收到投资者的投资款 10,000.00 万 元。而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南京越博动力系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并未显示上市公司与南京越博电 驱动系统上述资金往来情况。请你公司进行自查并说明原因,补充披露对河南畅 行增资的资金来源,核实前期披露是否准确。 【公司回复】 (1)请你公司进行自查并说明上述增资事项是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务。 2020 年 4 月,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增资后,公司对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的 持股比例由 100%下降至 83%,公司在该子公司权益变动比例为 17%。 公司及子公司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 2019 年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按子公司权益变动比 占公司相 南京越博电驱动 项目 越博动力 例计算的财务指标与 应指标比 系统 本次交易金额孰高 例 资产总额 165,117.29 33,250.89 10,000.00 6.06% 营业收入 38,696.64 7,838.55 1,332.55 3.44% 净利润 -84,064.22 879.97 149.59 -0.18% 由上表,公司按子公司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的相关财务 指标(与本次交易金额较高者)占公司相应财务指标的比例均低于 10%,且本 次交易金额占公司 2019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29,046.58 万元)的比例为 34.43%,未超过 50%,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同时,公司与浦口产业基金不存在关联关系, 37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为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议案》,同意就产业基金向越博电 驱动增资事项,放弃优先认缴权。同日,公司披露本次交易信息,详见《南京 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05)。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进一步披露了本次交 易进展信息,详见《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增资 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综上,公司已就上述增资事项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 (2)请补充披露上述增资事项的相关会计处理、依据及其对公司财务数据 的影响,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020 年 4 月初,南京浦口投资以 10,000.00 万元的交易对价,受让南京越 博电驱动系统新增的 2,048.19 万元注册资本,在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单体账面, 交易对价与对应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 7,951.81 万元,确认为资本公积—资本溢 价;2020 年 3 月 31 日,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账面净资产 13,726.22 万元,按照 公司持股比例 100%计算公司享有净资产份额 13,726.22 万元,南京浦口投资受 让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 17%的股权后,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账面净资产增加到 23,726.22 万元,按照公司持股比例 83%计算公司享有净资产份额 19,692.76 万 元,因此在合并层面,以股权转让前后公司享有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净资产份额 之间的差额 5,966.54 万元,确认为资本公积,同时将南京浦口投资按照持股比 例 17%计算享有的净资产份额 4,033.46 万元确认为少数股东权益。公司对该事 项的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3)2020 年,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实现收入 35,073.42 万元、净利润 1,413.69 万元。请你公司结合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业务模式、与上市公司业务 往来情况等说明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营业收入高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营业 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 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主营控制类系统,其中电机控制器和驱动电机主要销 38 售给母公司(主营纯电动动力总成,主要原材料包括电机控制器和驱动电 机),2020 年度对母公司的销售金额为 18,192.09 万元,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营业收入已抵消该部分收入,因此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营业收入高于上市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营业收入。 (4)你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京 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二)》表示,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4 月审议通过将河南畅行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15,000 万元,增资资 金主要来源为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增资扩股收到投资者的投资款 10,000.00 万 元。而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南京越博动力系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并未显示上市公司与南京越博电 驱动系统上述资金往来情况。请你公司进行自查并说明原因,补充披露对河南畅 行增资的资金来源,核实前期披露是否准确。 公司对河南畅行增资款主要来源为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增资扩股收到投资 者的投资款,公司对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产生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于上市 公司占用子公司资金,在 《关于南京越博动力系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中不作披露,公司前期关 于对河南畅行增资的资金来源的事项披露准确。 8. 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 3.78 亿元,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 成本减值准备余额 0.19 亿元,计提比例为 4.96%,本期新增计提 0.12 亿元,转 回或转销 0.32 亿元。2018 年至 2020 年你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2.13、1.71、 1.00。 (1)请结合业务模式、产品特点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你公司存 货周转率是否处于合理水平,近三年存货周转率持续下滑的原因。 (2)请结合存货具体类别、库龄和成新率、市场需求、主要产品市场价格、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测试过程、可变现净值等说明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 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3)补充披露公司各类产品的生产周期和销售周期,各类原材料的备货标 准,说明存货库存水平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库存商品滞销情形。 (4)请结合已计提跌价准备存货实现销售情况、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 39 因素是否消除等说明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判断标准及合理性,相关 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5)补充披露报告期末不同存货类别中有订单支持的金额及比例,是否存 在利用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调节利润情形。 【公司回复】 (1)请结合业务模式、产品特点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你公司存 货周转率是否处于合理水平,近三年存货周转率持续下滑的原因。 公司为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厂商提供整体动力系统解决方案,主要产品为 新能源汽车力总成系统、控制器等,原材料主要为电机及其控制器、机械变速 器、电子元器件及其他电动附件,公司产品和原材料具有较强的通用性。公司 主要采用备货式的采购、生产模式,公司销售部门根据在手或意向订单、销售 计划、市场预测确定产品需求,采购部门制定采购计划并进行物料的采购。公 司对于原材料、产成品为保留一定的安全库存和策略性储备。 2018 年-2020 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蓝海华腾(300484) 1.37 1.35 1.65 英威腾(002334) 3.50 2.91 2.55 英搏尔(300681) 1.62 1.51 2.88 大洋电机(002249) 2.62 3.03 3.76 可比公司平均值 2.28 2.20 2.71 越博动力 1.00 1.71 2.13 由上表,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均呈下降趋势,2018 年、2019 年存货周转率下降幅度接近,主要因为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等外部因素影响, 新能源汽车行业整体增速有所下降。 2020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因为随着补贴退坡政策边际 影响减弱、国家产业政策的推动以及新能源汽车市场认可度提升等因素,新能 源汽车行业于 2020 年下半年开始快速回暖。公司预计新能源汽车行业将保持较 快增长趋势,增加了动力总成系统、控制器等产品的原材料储备及产成品库 存。但由于公司产品面向的新能源商用车市场恢复相对较慢,从而导致公司 2020 年销售收入及存货周转率下降。 2021 年一季度,新能源汽车行业保持较快增长速度,新能源商用车销量也 40 实现同比增长 96.80%,2021 年全年新能源汽车销量预计增长超过 30%,伴随着 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的原材料储备及产成品库存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有利 于锁定成本,把握市场机遇。 (2)请结合存货具体类别、库龄和成新率、市场需求、主要产品市场价 格、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测试过程、可变现净值等说明报告期内存货跌 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1、存货的类别和库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小计 账面余额 10,430.95 2,043.64 2,781.52 1,134.92 16,391.03 原材料 跌价准备 186.26 143.21 341.19 184.41 855.07 账面价值 10,244.69 1,900.43 2,440.33 950.51 15,535.96 账面余额 498.07 699.98 19.76 5.26 1,223.07 半成品 跌价准备 22.90 89.12 112.02 账面价值 475.17 610.86 19.76 5.26 1,111.05 账面余额 12,434.25 3,654.91 447.45 60.60 16,597.21 库存商品 跌价准备 128.48 329.18 193.66 29.76 681.08 账面价值 12,305.77 3,325.73 253.79 30.84 15,916.13 账面余额 1,892.54 227.93 269.37 471.34 2,861.18 发出商品 跌价准备 88.42 56.21 15.41 64.33 224.37 账面价值 1,804.12 171.72 253.96 407.01 2,636.81 账面余额 295.83 295.83 委托加工 跌价准备 物资 账面价值 295.83 295.83 账面余额 283.62 283.62 在产品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283.62 283.62 账面余额 134.52 134.52 周转材料 跌价准备 41 账面价值 134.52 134.52 账面余额 25,969.78 6,626.46 3,518.10 1,672.12 37,786.46 合计 跌价准备 426.06 617.72 550.26 278.50 1,872.54 账面价值 25,543.72 6,008.74 2,967.84 1,393.62 35,913.92 2、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和价格分析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入变 毛利率 项目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动 变动 纯电动汽车动力 11,998.4 8,767.35 26.93% 18,893.54 15,521.74 17.85% -36.49% 9.08% 总成系统 0 14,748.0 控制类相关产品 13,253.87 10.13% 17,709.64 16,796.45 5.16% -16.72% 4.97% 1 通信类相关产品 3,969.58 3,912.06 1.45% 100.00% 100.00% -429.6 车辆运营及其他 2,057.91 2,357.61 -14.56% 383.81 2,032.87 436.18% 415.09% 5% 32,773.9 合计 28,290.89 36,986.99 34,351.05 0 公司主要产品为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和控制类相关产品,其中控制类 相关产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常规电机控制器等,主要为自用生产纯电动汽 车动力总成系统,另一部分是辅助驾驶控制系统、辅控套件控制系统等,期末 存货不存在余额。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近两年毛利 率均在 17%以上,因此,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总体上高于主要产品期末结 存的成本,公司主要存货基本不存在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况,期末存货计 提比例较低。 3、存货跌价的计提情况 每期末,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 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公司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①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42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 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各类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计提方法 ①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在产品及半成品等,检查是否以所生产的产成 品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存货账面价值高于该可变现净值,则以其差额计提 跌价准备; ②库存商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 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如存货账面价值高于该可变现净 值,则以其差额计提跌价准备。 ③对经技术部门鉴定的残次品、或经鉴定无经济价值的长期未领用或滞销 的存货,全额或者保留一定的残值回收比例后计提跌价准备。 (3)2020 年末,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计提跌价政策对各类存货计提跌价, 各类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跌价准备占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金额 账面价值 比例(%) 原材料 16,391.03 855.07 15,535.96 5.22 周转材料 134.52 134.52 委托加工物资 295.83 295.83 自制半成品 1,223.08 112.02 1,111.06 9.16 在产品 283.62 283.62 库存商品 16,597.21 681.08 15,916.13 4.10 发出商品 2,861.19 224.37 2,636.82 7.84 合计 37,786.48 1,872.54 35,913.94 4.96 (4)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项 目 2020 年度 43 存货跌价准备 2,479.71 蓝海华腾 期末存货余额 27,935.77 比例 8.88% 存货跌价准备 4,883.12 英威腾 期末存货余额 49,800.79 比例 9.81% 存货跌价准备 1,255.24 英搏尔 期末存货余额 25,565.38 比例 4.91% 存货跌价准备 36,806.33 大洋电机 期末存货余额 266,787.17 比例 13.80% 从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比例分析,公司计提的存货 跌价准备比例低于蓝海华腾、英威腾和大洋电机,略高于英搏尔,公司存货跌 价准备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处于较低水平。公司存货余额较上年大幅增加,主 要是本年备货增加的电机控制器和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对于备货部分已 实现的销售情况来看,不存在跌价,同时随着新能源行业的回暖及原材料价格 的不断上涨,销售价格有望进一步上涨,因此公司计提的跌价准备比例较低。 综上,公司认为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且充分。 (3)补充披露公司各类产品的生产周期和销售周期,各类原材料的备货标 准,说明存货库存水平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库存商品滞销情形。 销售周期半年到一年,主要是车型的匹配,车型公告的申报工作,生产周期 为原材料入库检测后 3-5 天,采购周期不同材料不同,驱动电机的采购周期为 40-60 天,变速箱的采购周期为 30-50 天,执行机构配件的采购周期为 30-50 天, 马达的采购周期为 30-45 天,辅助及其他周转材料采购周期为 10-30 天,控制 器相关配件视使用芯片为国产或进口不同,国产采购周期为 40-60 天,进口采购 周期为 60-90 天。原材料的备货标准根据采购周期和不同车型而定,采购周期长 的多备货,采购周期短的少备货,同时备货数量根据车型公告以及整车厂年度生 产计划和原材料市场供求状况综合分析确定。 44 随着国内疫情得到稳定控制、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支持以及市场认可度提升, 2020 年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量逐渐回暖,全年产销量分别为 136.6 万辆、136.7 万辆,同比增长 7.5%、10.9%。根据中汽协预测,2021 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进一 步增至 180 万辆,较 2020 年增长 31.7%。2021 年一季度,公司收入较上年同期 增长 121.52%,同期国内新能源商用车销量增长 96.80%,继续保持基本一致。新 能源商用车市场需求的大量增长, 综上所述,公司存货的备货数量根据新能源市场的整体需求确定,存货的库 存水平合理,不存在库存商品滞销的情况。(4)请结合已计提跌价准备存货实 现销售情况、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是否消除等说明本期转回或转销存 货跌价准备的判断标准及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转销主要是因为相关计提跌价准备的原材料通过生产领 用、加工制造等形成产成品实现对外销售,或者直接对外销售等;库存商品和 发出商品跌价准备转销主要是因本期实现对外销售而转销已计提的减值,公司 本期不存在跌价准备转回的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直接出售转销 生产领用转销 合计 原材料 455.81 455.81 库存商品 2,698.76 2,698.76 发出商品 72.13 72.13 合计 2,770.89 455.31 3,226.70 2020 年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转销金额为 3,226.20 万元,主要系已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的存货于本期生产领用、 出售转销。在会计处理上,已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的存货本期发出实现销售的,将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进行转销,冲减 当期营业成本;结合公司以销定产、合理备货的生产原则,公司本期生产领用 的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生产的产成品大部分已实现销售,但因原材料存在 通用性,同一原材料可能生产多种产成品,具体销售情况较难统计,因此将对 应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进行转销时,简易处理冲减当期营业成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发生减值的,按存货可 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 45 备”科目。发出存货结转存货跌价准备的,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 “主营业务成本”、“生产成本”等科目。 综上所述,本期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系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在本期生 产领用、出售转销,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5)补充披露报告期末不同存货类别中有订单支持的金额及比例,是否存 在利用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调节利润情形。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 期末余额 订单支持金额 订单支持比例 原材料 16,391.03 3,268.80 19.94% 周转材料 134.52 0.00% 委托加工物资 295.83 0.00% 半成品 1,223.08 100.52 8.22% 在产品 283.62 0.00% 库存商品 16,597.21 561.09 3.38% 发出商品 2,861.19 2,861.19 100.00% 合计 37,786.48 6,791.60 17.97% 公司报告期期末有订单支持的存货金额及比例较低,主要是公司新接洽的客 户,如吉利、新德力、神华、临工等,目前只有小批量订单,目前洽谈情况较好, 已有大批量采购意向,由于客户采购流程及新能源车公示需要较长一段时间,因 此尚未能转化为大批量在手订单。 根据前述问题(2)和(4)的回复,公司存货跌价计提合理且充分;公司原 材料通过生产领用、加工制造等形成产成品实现对外销售,或者直接对外销售等; 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跌价准备转销主要是因本期实现对外销售而转销已计提的 减值,公司本期不存在跌价准备转回的情况。因此公司对存货跌价的会计处理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调节利润情形。 9.年报显示,2020 年你公司持续推进新能源氢燃料汽车动力总成的研发与 应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新能源氢燃料汽车动力总成研发 与应用具体进展,包括投入资金规模、研发人员数量、是否形成具体产品、是否 已实现批量销售,说明是否存在夸大宣传情形。 46 【公司回复】 目前,公司新能源氢燃料汽车动力总成相关研发项目包括“65kw/85kw 燃 料电池动力系统”和“电动二轮车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具体情况如下: 研发预算 已投入资金 研发人员 项目名称 已取得的研发成果 (万元) (万元) 数量 65kw/85kw燃料电池动 正处于功能样机制作阶 87.1 80.17 12 力系统 段 电动二轮车燃料电池 3.6 0.17 5 已完成功能样机的制作 动力系统 1、“65kw/85kw 燃料电池动力系统”研发项目目的是开发一款适用于客车 或重卡车型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平台,建立车用级燃料电池系统集成和控制 的独立开发能力。此项目着重于 65kw/85kw 平台燃料电池动力系统集成与控制 研究,独立研发燃料电池控制器软硬件、控制模型和控制算法,尝试自主开发 膜增湿器,研究、掌握和验证电堆积关键零部件的核心技术。 目前该项目正处于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平台功能样机制作阶段,下一阶段 将利用开发好的平台完成一台客车或重卡的样车改装。 2、“电动二轮车燃料电池动力系统”研究目的为从小功率燃料电池发动机 系统入手,进行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电堆、BOP 辅件系统、FC 控制系统的开 发。达到既节约成本,又完整验证燃料电磁系统开发逻辑,提升部门研发能 力。 该研发项目是为燃料电池公交及重卡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研发进行技术储 备,并非以商业化应用为主要目的,目前已完成 A 样功能样机的制作,达到研 发目的。 综上,公司新能源氢燃料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的研发是为建立自己的车用级 燃料电池系统集成和控制的独立开发能力,进行氢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技术储 备。“电动二轮车燃料电池动力系统”研发项目是“65kw/85kw 燃料电池动力 系统”研发项目的前期准备,目前已达到研发目的,为后续大功率燃料电池发 动机系统平台的集成研发积累相关经验和技术。目前,公司 65kw/85kw 平台燃 料电池动力系统平台研发已进入功能样机制作阶段。因此,公司新能源氢燃料 汽车动力总成的研发与应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具有合理依据,不存在夸 大宣传情形。 47 10.报告期内,你公司利润总额为-3,929.10 万元,所得税费用-4,435.28 万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01.96 万元。请你公司结合报告期内递延所 得税资产等科目变化情况,详细列示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计算过程并说明所得税 费用为负且绝对值高于利润总额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其中当期所得税 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在纳税调增调减后计算得出,递延所得税 费用的变化主要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本期变化情况确定。 报告期公司所得税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4,060,363.78 递延所得税费用 -48,413,131.29 合 计 -44,352,767.51 (1)当期所得税费用由子公司越博电驱动、陕西越博和深圳富博产生,母 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均处于亏损状态,未产生当期所得税费用。其中:①越博电 驱动 2020 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12,812,085.66 元,发生纳税调增 4,995,783.63 元(主要为信用减值损失、交际应酬费支出等),发生纳税调减 15,850,437.65 元(为研发加计扣除),根据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得出 当期所得税费用为 293,614.75 元;②陕西越博 2020 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24,659,440.57 元,发生纳税调增 33,500.00 元(为信用减值损失),根据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得出当期所得税费用为 3,703,941.09 元;③深圳富 博 2020 年度实现利润总额-612,348.81 元,发生纳税调增 863,580.57 元(为 信用减值损失),根据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得出当期所得税费用为 62,807.94 元; (2)递延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科目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67,663,465.96 19,810,751.47 递延所得税负债 5,325,441.20 5,885,858.00 48 递延所得税费用主要与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变化相关,由上表可知,公司 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较少,递延所得税费用为大额负数主要系递延所得税资产 变动所致。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变动主要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相关所得税税率 有关。公司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 下: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资 可抵扣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资 异 产 异 产 资产减值准备 129,007,577.38 19,437,494.66 610,783.90 152,695.98 可抵扣亏损 259,907,667.83 43,536,378.83 108,123,872.05 18,141,243.42 递延收益 9,622,886.82 1,443,433.02 6,000,000.00 1,500,000.00 预计负债 19,202,120.11 2,880,318.02 67,248.28 16,812.07 预提费用 2,438,942.84 365,841.43 合 计 420,179,194.98 67,663,465.96 114,801,904.23 19,810,751.47 公司 2019 年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少,主要是公司 2017 年开始业绩不断 下滑,随着新能源补提的退坡,行业进入重整期,公司作出的盈利预测较为悲 观,预计未来三年母公司盈利 88,897,245.93 元,重庆越博盈利 19,226,626.12 元,可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8,141,243.42 元,资产减值损 失、预计负债等其他可抵扣暂时性也仅确认了部分递延所得税;2020 年随着新 能源行业的向好,公司与中兴通讯、吉利汽车、北京航盛等公司建立合作关 系,成本费用得到控制,预计未来五年母公司盈利 367,948,646.51 元,重庆越 博盈利 60,134,326.87 元,母公司可抵扣亏损 214,405,381.22 可以确认递延所 得税资产 32,160,807.18 元,资产减值损失和预计负债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均 开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重庆越博可抵扣亏损 45,502,286.61 元可以确认递 延所得税资产 11,375,571.65 元。 综上所述,公司 2020 年度所得税费用为负且绝对值高于利润总额是合理 的。 (以下无正文) 49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之盖章页)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8 日 50 /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