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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越博动力: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越博动力2020年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的核查意见2021-05-3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博动力”或“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南京越博动力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135 号)(以下
简称“问询函”)。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越博动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就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了核
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1.你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
于新能源客车、新能源专用车以及新能源乘用车。你公司于 2018 年 5 月上市,
上市以来营业收入持续下滑,2017 年至 2020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9.00 亿元、4.93
亿元、3.87 亿元、3.34 亿元,其中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产品营业收入分别为
8.67 亿元、4.28 亿元、1.89 亿元、1.20 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96.36%、
86.75%、48.82%、35.97%。报告期末,你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28 亿元。
    (1)请你公司结合行业发展、产业政策、产销量、市场份额变化等说明上
市以来营业收入及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收入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
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及行业发展趋势一致,如否,请充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2)补充披露截至回函日 2017 年至 2020 年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业务
相关客户销售、回款情况,包括相关客户 2017 年至 2020 年合计销售金额、回款
方式、回款金额及占比、是否存在逾期情形及逾期未支付款项金额、是否存在
第三方支付及第三方支付金额、是否存在期后退回情形及退回金额,结合上述
情况及逾期客户经营情况、账龄、相关收入确认时点、未回款原因、你公司已
采取的催款措施及效果等核实逾期未支付款项的相关销售是否真实存在,是否
存在虚增收入情形,并报备相关证明文件。
                                   1 / 60
       (3)2017 年至 2020 年,你公司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销售量分别为
29,479 套、14,319 套、6,802 套、4,465 套。请结合市场价格、运输单价、补贴政
策等说明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销售收入与销量、运输费用、获得的政府补
助金额等是否匹配,核实相关产品是否已真实实现销售,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
件。
       (4)报告期内,你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毛利率提升 9.08 个百分点
至 26.93%。请你公司结合行业发展、市场需求、产品售价、成本变化等情况,
说明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毛利率大幅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
可比公司一致,如否,请充分说明原因。
       (5)2019 年、2020 年公司控制类相关产品营业收入分别为 1.77 亿元、1.47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205.49%、-16.72%,毛利率分别为 5.16%、10.13%。请补
充披露控制类相关产品 2018 年至 2020 年产量、销量、库存等信息,截至回函日
相关销售回款情况等,说明控制类相关产品 2019 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及 2020
年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 2020 年营业收入下滑但毛利率大幅提升的原因及
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6)2019 年、2020 年,公司车辆运营及其他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 383.80
万元、2,057.91 万元,其中 2020 年同比增长 436.18%,毛利率分别为-429.65%、
-14.56%。请你公司补充披露车辆运营及其他业务基本情况,包括经营主体、运
营模式、资产规模、主要运营资产明细、来源及其定价依据、公允性、资产减
值及折旧情况、盈利情况等,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报告期内车辆运营及其他业务
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毛利率持续为负的原因,核实车辆运
营及其他业务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是否需要上市公司持续投入资金维持运
营,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回复】

(1)请你公司结合行业发展、产业政策、产销量、市场份额变化等说明上市以
来营业收入及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收入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
同行业可比公司及行业发展趋势一致,如否,请充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1、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趋势


                                     2 / 60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我国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2020 年以来,
国家出台多项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包括延长了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提高
了产品要求,完善了强制性标准,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等,相关政策情况如下:

       2020 年 4 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四部委联合发布《关
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
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2 年底,提高了整车耗能和纯电车行驶里程门槛。

       2020 年 6 月,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
局五部委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
理办法〉的决定》,通过完善乘用车企业按照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与新能
源汽车积分的考核办法,进一步加速汽车产业的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

       2020 年 10 月 ,国 务 院常 委会 会议 通 过了 《新 能源 汽 车产 业发 展规 划
(2021-2035 年)》,指出到 2025 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
量的 20%。到 2035 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
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

       2021 年 3 月 31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商务部办
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 2021 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鼓励各
地出台更多新能源汽车下乡支持政策,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推动农村充换
电基础设施建设。

       随着国内疫情得到稳定控制、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支持以及市场认可度提升,
2020 年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量逐渐回暖,全年产销量分别为 136.6 万辆、136.7
万辆,同比增长 7.5%、10.9%。根据中汽协预测,2021 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进
一步增至 180 万辆,较 2020 年增长 31.7%。

       2、公司纯电动动力总成系统产销量及市场份额变化

       2018 年-2020 年,公司纯电动动力总成系统产销量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套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数量        同比变动      数量          同比变动   数量        同比变动
产量                 13,661      122.89%            6,129    -66.02%   18,037       -36.89%
                                           3 / 60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数量        同比变动           数量          同比变动          数量        同比变动
销量                  4,465          -34.36%             6,802     -52.50%         14,319           -51.43%

       目前,公司纯电动动力总成系统主要应用于新能源商用车领域,一般情况下,
一台新能源汽车使用一套动力总成系统。2018 年-2020 年国内新能源商用车销量
分别为 20.3 万辆、15 万辆和 12 万辆,公司纯电动动力总成系统销量占新能源商
用车销量的比例分别为 7.04%、4.53%和 3.72%。

       受新能源汽车补贴大幅退坡等因素影响,2018-2020 年国内新能源商用车销
量同比变动比率分别为 2.6%、-28.3%和-17.2%,增速明显放缓,并出现下降,
进而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及纯电动动力总成系统收入下降。公司纯电动动力总成系
统市场占有率下降主要因为部分下游客户对政府补贴的依赖程度较大,受补贴退
坡政策影响,减少了新能源商用车采购。

       3、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变动趋势比较情况

       2018 年-2020 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变动趋势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蓝海华腾(300484)                         25.18%                     -20.34%                   -30.60%
英威腾(002334)                               1.98%                       0.63%                     4.98%
英搏尔(300681)                           32.18%                     -51.35%                       22.09%
大洋电机(002249)                         -4.54%                      -5.69%                        0.38%
越博动力(300742)                        -13.80%                     -21.56%                   -45.19%

       2018 年-2020 年,公司主要产品为应用于新能源商用车领域的动力总成系统,
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尚不存在与公司产品完全一致的可比公司。上述可比公司新能
源汽车电机驱动系统应用领域包括新能源乘用车和商用车,且相关产品销售收入
占比相对较低。2018 年-2020 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变动比率分别为 61.7%、
4.0%和 10.9%,而同期新能源商用车销量同比变动比率分别为 2.6%、-28.3%和
-17.2%,新能源汽车整体市场表现要好于新能源商用车。

       2018 年,公司收入下降 45.19%,与蓝海华腾同期收入变动趋势一致,主要
因为市场等宏观环境发生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导致
产品订单减少,新能源商用车市场受到的影响更加显著;2019 年,公司收入下

                                                4 / 60
降 21.56%,与可比公司整体收入变动趋势一致,主要因为新能源汽车销售增速
明显放缓,新能源商用车销售出现下滑;2020 年,公司收入下降 13.80%,可比
公司整体收入上升,主要因为新能源商用车销售恢复相对较慢,全年销量继续下
降,而同期新能源乘用车销量增长速度变快。

    整体来看,公司最近三年收入变动趋势与新能源商用车市场变动趋势基本一
致,因具体产品及应用细分领域差异,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变动趋势存在一定
差异。2021 年一季度,公司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21.52%,同期国内新能源商用
车销量增长 96.80%,继续保持基本一致。

    综上所述,2018-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及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收入持续
下滑、市场占有率出现下降主要系新能源汽车补贴大幅退坡、国内新能源商用车
销量增速明显放缓,并出现下降等因素所致。公司营业收入变化情况符合新能源
汽车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存在一定差异,但具有合
理性。

(2)补充披露截至回函日 2017 年至 2020 年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业务相关
客户销售、回款情况,包括相关客户 2017 年至 2020 年合计销售金额、回款方式、
回款金额及占比、是否存在逾期情形及逾期未支付款项金额、是否存在第三方
支付及第三方支付金额、是否存在期后退回情形及退回金额,结合上述情况及
逾期客户经营情况、账龄、相关收入确认时点、未回款原因、你公司已采取的
催款措施及效果等核实逾期未支付款项的相关销售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存在虚
增收入情形,并报备相关证明文件。

    截至回函日 2017 年至 2020 年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业务相关客户销售、
回款情况见附表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逾期金额 11,292.20 万元,主要逾
期客户具体情况见附表 2,除附表 2 中客户 2 和客户 6 已破产清算,公司对其单
项计提坏账,其他客户均正常经营,但回款较慢。2018 年开始随着新能源行业
补贴的退坡,下游整车厂客户存在一定的资金压力,因此存在较多逾期情况,但
也在缓慢回款。公司销售纯电动动力总成系统及控制系统相关产品的业务通常仅
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在商品已经发出并收到客户的签收单(或领用结算单)
时,商品的控制权转移,公司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公司确认收入时,销售合

                                   5 / 60
同、物流发运信息、出库单、签收单(或领用结算单)、发票等收入确认要件齐全,且在销售时客户并未出现未能履约的迹象,因此
公司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逾期未支付款项的相关销售真实存在,不存在虚增收入情形。

       附表 1:

                                                                                                                                          单位:万元

                                                                 回款金额                                                   截至回函日      期后退回
  年度      销售金额
                         银行收款    银承收款     商承收款    资产抵债        第三方支付    应收账款转让        合计         逾期情况         情况

2017         86,734.09    8,287.14    17,950.92    7,450.00       228.70                -                  -    33,916.76      7,103.73        不存在

2018         42,793.90    1,002.86    12,028.40      20.00      6,340.37          308.74                   -    19,700.37      1,857.41        不存在

2019         18,893.54    4,335.83     9,123.53           -    30,747.12         5,069.00                  -    49,275.48      1,956.22        不存在

2020         11,998.40    9,192.55     3,285.71    3,186.39     1,151.41          238.76         80,695.65      97,750.47        374.84        不存在

  合计      160,419.93   22,818.38    42,388.56   10,656.39    38,467.60         5,616.50        80,695.65     200,643.08     11,292.20              —

注:2019 年第三方支付金额 5069.00 万元为母子公司代付。




                                                                     6 / 60
    附表 2:

                                                                                                                       单位:万元

    逾期客户    逾期金额       经营情况            账龄            收入确认时点    信用期   未回款原因   催款措施     催款效果

客户 1             2,009.99 经营正常      3 年以上            2017 年             90 天     回款延迟     电话催收   同意延迟回款

客户 2             1,847.55 破产清算      3 年以上            2017 年             90 天     无履约能力   诉讼       无法回款

                                          2-3 年 487.01;3 2017 年 、 2018
客户 3             1,368.91 经营正常                                              90 天     回款延迟     电话催收   同意延迟回款
                                          年以上 881.90       年

                                          2-3 年 274.92;3 2017 年 、 2018
客户 4              757.70 经营正常                                               6 个月    回款延迟     电话催收   同意延迟回款
                                          年以上 482.78       年

客户 5              753.72 经营正常       1-2 年              2019 年             3 个月    回款延迟     电话催收   同意延迟回款

                                          2-3 年 488.31;3 2017 年 、 2018
客户 6              650.99 破产清算                                               6 个月    无履约能力   电话催收   无法回款
                                          年以上 162.68       年

                                          2-3 年 160.00;3 2017 年 、 2018
客户 7              500.00 经营正常                                               3 个月    回款延迟     诉讼       同意延迟回款
                                          年以上 340.00       年

客户 8              434.09 经营正常       3 年以上            2017 年             6 个月    回款延迟     电话催收   同意延迟回款

客户 9              100.03 经营正常       1 年以内            2020 年 6 月        90 天     回款延迟     电话催收   同意延迟回款

         合计      8,422.98



                                                          7 / 60
(3)2017 年至 2020 年,你公司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销售量分别为 29,479
套、14,319 套、6,802 套、4,465 套。请结合市场价格、运输单价、补贴政策等说
明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销售收入与销量、运输费用、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
等是否匹配,核实相关产品是否已真实实现销售,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2017 年至 2020 年,公司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销售量分别为 29,479 套、
14,319 套、6,802 套、4,465 套,销售收入分别为 867,340,923.67 元、427,939,027.61
元、188,935,403.09 元、105,879,500.49 元,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 29,422.33 元/
套、29,886.10 元/套、27,776.45 元/套、23,713.21 元/套,因 2018 年开始随着新能
源汽车行业补贴政策的退坡,市场竞争加剧,新能源汽车的主要零部件销量均出
现逐年下滑趋势,所以销售单价下降符合行业变化趋势。

    2017 年至 2020 年,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运输费用分别为 2,151,127.20
元、1,184,491.00 元、684,629.00 元、414,162.00 元,运输费用单价分别为 72.97
元/套、82.72 元/套、100.65 元/套、92.76 元/套,2018 年至 2020 年纯电动汽车动
力总成系统销量同比下降 51.43%、52.50%、34.36%,运费同比下降 44.94%,
42.20%,39.51%,销量与运费同比下降具有合理性。运输单价有小幅度的上升,
主要原因系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政策的退坡导致公司由之前的少品种大订
单逐渐演变为多品种小订单,发货运输方式由单车多量变为多车少量,导致单台
运输单价有一定上涨。

    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并非针对公司产品进行的补贴,主要是与新能源相关的
技术和专利补助、研发补助、企业发展资金,以及贷款贴息、上市补贴等,不与
产品销售情况挂钩,因此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与销售收入无法匹配。

    公司销售纯电动动力总成系统的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在商
品已经发出并收到客户的签收单或结算单时,商品的控制权转移(2020 年以前
在商品已经发出并收到客户的签收单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买方),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公司所有产品销售都有销售合同、物流发运信息、
出库单、签收单或结算单、发票等单据支撑,相关产品销售收入真实,符合收入
确认条件。



                                     8 / 60
(4)报告期内,你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毛利率提升 9.08 个百分点至
26.93%。请你公司结合行业发展、市场需求、产品售价、成本变化等情况,说
明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毛利率大幅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一致,如否,请充分说明原因。

    2020 年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毛利率提升 9.08 个百分点至 26.93%,
主要系 2020 年销售给新能源物流车运营公司的动力总成系统用于售后维修,毛
利率较高,该部分产品 2020 年销售收入为 6,900.06 万元,销售成本为 4,723.45
万元,毛利率 31.54%,剔除这部分收入后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销售收
入 5,098.35 万元,销售成本 4,043.90 万元,毛利率为 20.68%,较上年的 17.85%
变动较小。

    2018 年开始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政策的退坡,市场竞争加剧,新能源
汽车的主要零部件销量均出现逐年下滑趋势,2019 年、2020 年公司纯电动汽车
动力总成系统单套平均销售和单套平均成本均有所下降,且成本下降幅度超过售
价下降幅度,同时叠加上段等因素,公司总体毛利率由 17.85%上升至 26.93%,

    最近两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越博动力   蓝海华腾   英威腾     英搏尔    大洋电机   平均值

2020 年        26.93%     32.41%    20.94%     19.23%     17.93%    23.49%
2019 年        17.85%     32.65%     11.68%    14.65%     23.92%    20.15%

    由上表,公司最近两年毛利率变化趋势与英威腾和英搏尔相同,与蓝海华腾
和大洋电机相反。公司主要产品为应用于新能源商用车领域的动力总成系统,同
行业上市公司中尚不存在与公司产品完全一致的可比公司,公司毛利率变化趋势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但具有合理性。




                                    9 / 60
(5)2019 年、2020 年公司控制类相关产品营业收入分别为 1.77 亿元、1.47 亿
元,同比分别增长 205.49%、-16.72%,毛利率分别为 5.16%、10.13%。请补充
披露控制类相关产品 2018 年至 2020 年产量、销量、库存等信息,截至回函日相
关销售回款情况等,说明控制类相关产品 2019 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及 2020 年下
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 2020 年营业收入下滑但毛利率大幅提升的原因及合理
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公司控制类相关产品 2018 年至 2020 年产量分别为 4,414.00 套、23,497.00
套和 24,949.00 套,采购量分别为 13,898.00 套、6,112.00 套和 15,921.00 套,销
售量分别为 14,039.00 套、28,930.00 套和 31,236.00 套,结存量分别为 5,706.00
套、6,266.00 套和 15,881.00 套。

    截至回函日,公司控制类相关产品客户回款 36,192.14 万元,2018-2020 年合
计销售收入金额 38,254.71 万元,回款不存在重大异常。

    公司控制类相关产品 2019 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主要系 2019 年开始公司增
加辅助驾驶控制系统、辅控套件控制系统等其他控制类相关产品的销售;公司控
制类相关产品 2020 年收入下滑,主要系 2020 年存在电机控制器与纯电动汽车动
力总成系统配套销售的情况,该部分销售收入归类为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
因此销售量增加但销售收入却下降。2020 年毛利率上升,主要系公司其他控制
类相关产品结构变化所致。

(6)2019 年、2020 年,公司车辆运营及其他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 383.80 万元、
2,057.91 万元,其中 2020 年同比增长 436.18%,毛利率分别为-429.65%、-14.56%。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车辆运营及其他业务基本情况,包括经营主体、运营模式、
资产规模、主要运营资产明细、来源及其定价依据、公允性、资产减值及折旧
情况、盈利情况等,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报告期内车辆运营及其他业务营业收入
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毛利率持续为负的原因,核实车辆运营及其他
业务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是否需要上市公司持续投入资金维持运营,如是,
请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 2020 年车辆运营及其他业务营业收入 2,057.91 万元主要为车辆运营收
入 1,207.19 万元,受托加工收入 803.56 万元,技术服务收入 47.16 万元,车辆
                                   10 / 60
    运营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运营资产                                                                         经营活动

经营主体   经营模式   资产规模                                                                    来源     定价依据    公允性    净利润       现金净流
                                  资产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量

                                  新能源汽
河南畅行   委托运营   31,825.91               6,952.11      1,911.45     2,713.25    2,327.41   客户抵债   评估报告   定价公允    -754.47 -17,128.45
                                    车

                                  新能源汽
成都畅行   委托运营    5,860.51              10,667.01      2,964.08     3,919.75    3,783.18   客户抵债   评估报告   定价公允   -1,507.50       -66.20
                                    车

                                  新能源汽
西安畅行   委托运营    3,452.95               7,608.18      1,570.66     4,115.36    1,922.16   客户抵债   评估报告   定价公允    -759.73         -2.99
                                    车

    报告期内公司车辆运营及其他业务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主要系三家运营公司都是 2018 年 12 月成立,抵债车辆主要在 2019 年 6 月
及以后取得,2019 年 3 月份开始陆续有少量车辆出租,下半年开始出租车辆有所增加,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共有车辆 2,009 辆,
对外出租 721 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外出租 1,142 辆;

    报告期内公司车辆运营及其他业务毛利率持续为负,主要系公司为了提高车辆出租率、抢占市场份额,前期车辆月租金较低,实
际月折旧额高于月租金,同时公司还有车辆保险、维修保养等运营成本;运营主体大额亏损主要是闲置车辆折旧导致,运营主体对维
持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现金要求较低(除河南畅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大额负数,但期末已处置),主要成本费用为车辆保

                                                                         11 / 60
险、过户、维修保养等支出,租金收入可以满足其日常经营活动,因此具备持续
经营能力,不需要上市公司持续投入资金维持运营。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过程

    就题述事项,保荐机构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工作:

    (1)访谈公司管理层,查阅相关行业研究报告、可比公司定期报告等,了
解行业发展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发展情况以及公司上市以来营业收入及纯电动
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收入下滑的原因;

    (2)取得第三方回款统计表,复核年报会计师销售回款相关底稿,了解第
三方回款的原因、回款方与公司的关系,取得大额第三方回款对应支持性文件;

    (3)针对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收入的真实性,保荐机构执行如下核查
程序:①检查了公司 2017-2020 年大额销售合同、送货单、签收单等原始单据;
②对公司 2019 年、2020 年主要客户进行现场走访,向客户了解双方交易的背景、
合理性、终端销售情况等,走访涵盖收入的 33.20%、62.52%;③取得 2020 年主
要客户出具的关于与公司交易情况的说明;④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信息,了解客
户股东、董监高是否与公司及相关方存在关联关系,向公司采购产品是否与经营
范围相符;⑤复核年报会计师审计底稿,对于未能实地走访主要客户,查看会计
师走访记录及函证资料;

    (4)访谈公司管理层,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了解公司新能源汽
车动力总成系统 2020 年毛利率提升,控制类相关产品 2019 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
及 2020 年下滑的原因;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上市以来营业收入及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收入持续下滑,新
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 2020 年毛利率提升,控制类相关产品 2019 年营业收入大
幅增长及 2020 年下滑未见异常;

                                   12 / 60
       (2)公司 2017 年至 2020 年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业务未见虚增收入的
情形;

       (3)公司 2020 年车辆运营及其他业务营业收入大幅增长、毛利率持续为负
具有合理性,公司车辆运营及其他业务无需持续投入资金维持运营。

2.年报显示,你公司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产能为 40,000 套,2020 年共生产
13,661 套、实现销售 4,465 套。你公司 IPO 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
生产基地建设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3 亿元(以下简称“IPO 募投项目”),截至
报告期末已投入 1.61 亿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 1 年至 2021 年末。
2020 年 7 月,你公司公告与陕西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渭南管委会”)签订协议,计划在渭南高新区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基
地(以下简称“渭南项目”),规划总投资 12.78 亿元,其中渭南管委会指定平
台向公司分批投入 4 亿元产业基金,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及动力系统业
务。

       (1)请补充披露渭南项目投资的具体情况,包括拟建设产能、投资进度计
划、投资可行性、资金来源、当前进展等,结合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业务
的市场容量、当前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现有竞争格局、IPO 募投项目建设
规划等说明渭南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是否有能力消化新增产能。
       (2)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总额为 2.29 亿
元,其中 2.16 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请你公司结合渭南项目发展规划、
项目投资资金来源、市场需求等说明 IPO 募投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变化。如是,
请你公司说明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结合公司业务模式、在手订单、产品市场价格、供需关系等说明 2020
年公司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实际产量远高于销量的原因,未实现销售相关
产品是否有订单支持,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及其是否充分、合理。

       【公司回复】




                                    13 / 60
(1)请补充披露渭南项目投资的具体情况,包括拟建设产能、投资进度计划、
投资可行性、资金来源、当前进展等,结合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业务的市
场容量、当前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现有竞争格局、IPO 募投项目建设规划
等说明渭南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是否有能力消化新增产能。

    1、渭南项目投资具体情况

    (1)项目拟建设产能及投资进度计划

    渭南高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渭南项目”)规划总投
资 127,800 万元,建成后预计年产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 15 万套。项目分两期建
成,一期项目规划产能 5 万套,拟投资 50,000 万元,于 2020 年 7 月启动,计划
于 2021 年 10 月建成。二期项目规划产能 10 万套,拟投资 77,800 万元,计划于
2022 年 1 月启动,2024 年 6 月建成。

    (2)项目投资可行性

    ①国家政策支持、市场前景广阔

    新能源汽车是国家大力支持的战略新兴产业,国家推出了一列政策支持新能
源汽车产业发展,市场前景广阔。2020 年以来,国家出台了包括延长了新能源
汽车财政补贴、完善强制性标准、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等多项政策。根据国务院
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到 2025 年新能源汽车新
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20%。到 2035 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
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

    国家一系列政策支持、市场认可度提升等影响因素下,2020 年下半年,新
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回暖,2020 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为 136.7 万辆,同比增长
10.9%,2021 年一季度新能源汽车增长 279.60%,保持了快速增长的趋势。中汽
协预测,2021 年度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 180 万辆,同比增长超过 30%。

    ②技术可行性

    公司致力于新能源汽车动总成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拥有较成熟的电动
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相关技术。公司设立了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工程技术研


                                   14 / 60
究中心、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企业研究所工作站等多个技术研发部
门,与吉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知名高校开展产学研项目
合作。截至 2020 年底,公司累计取得 264 项专利权,其中发明专利 29 项。

    公司产品所采用的永磁同步电机集成自动变速器一体化技术方案,可大幅拓
宽动力总成的高效区域,使动力系统既满足纯电动汽车在低档位下的动力需求,
同时在高档位下降低电机过载造成的能量损耗,增加续航里程,产品不仅可适用
于中小型车辆,还可运用于电动客车、电动物流车等在全路况下的起步、加速及
爬坡时需要较大电机牵引力的车型。优良的技术水平及良好的产品品质,使得公
司产品在新能源汽车中实现了规模化应用。

    ③具有产业化基础

    公司拥有先进的研发、生产设备以及一流的生产车间,对产品工艺技术要求
严格,产品质量性能稳定,建立了完备的研发激励管理制度及配套的人事、财务
以及质量管理等制度。目前已形成完善的研发、生产、质量、供应链、销售等体
系,现拥有现代化的生产基地,建有 5 条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装配线,以及电机、
电机控制器、自动变速器、选换挡执行机构、整车控制器等 10 余条一体化总成
全系列零部件生产线。公司引入智能制造生产模式,“高性能一体化电驱动系统
数字化车间新模式”列入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

    ④优秀的人才及管理团队

    公司管理团队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积累了丰富的市场、生产、管理、技术经验,
能够快速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并制定相应经营规划,以适应行业环境和政策的变
化,增强公司整体经营能力。

    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占江博士,毕业于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动力机械及工
程专业,国家万人计划、北京理工大学博士后,高级工程师,国家科技专家库专
家,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南京市人大代表,具有良好的专业理论知识和
产品工程化经验。李占江博士获得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江
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江苏省产业教授、江苏省“333”工程高层次人才、江
苏制造突出贡献奖、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江苏省科学技术二等奖、


                                  15 / 60
南京市科技顶尖专家等多项殊荣,是国内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领域的高层次
复合型人才。

    副总经理兼新能源汽车研究院院长蒋元广博士,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动力
机械及工程专业,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专家,主持并实施过多项国家 863 科研课

题,申请专利 212 余项(发明专利 123 余项),发表论文 30 余篇。

    副总经理兼智能制造研究院院长张茂勋高级工程师,毕业于清华大学,汽车
工程系内燃机工程专业。曾主要任职于跃进汽车集团南京汽车研究所、新加坡
Univac precision engineering、Flextronics Mould Co., Ltd、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技术官罗本进先生,德国斯图加特大学博士,国家特聘专家,曾就职全
球第一大汽车技术供应商德国博世集团,担任高级系统专家(教授级),现任南
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同时兼任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首席
科学家。

    (3)项目资金来源

    渭南项目计划总投资 127,800 万元,由企业自筹 87,800 万元和政府政策配套
支持 40,000 万元组成。公司自筹资金来源包括股权融资 30,000 万元、银行借款
27,800 万元,项目运营后应收账款回笼资金 30,000 万元。对于渭南项目一期投
资 50,000 万元,主要使用政府提供的配套支持 30,000 万元,以及公司以现有生
产设备投入的 2,000 万元,一期项目后续投入及二期项目建设资金,公司计划使
用政府政策配套支持 10,000 万元,以及股权融资、项目融资、银行贷款以及项
目运营收益滚动投资等多种方式筹措。

    此外,渭南项目符合《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1
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0〕307 号)
支持的范围和方向。公司将积极向当地政府申请项目投资补助、研发补贴、人才
补贴等补助,用于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截至本回函日,公司已累计收到相关政
府补助 3,556 万元。

    (4)项目进展情况

    渭南项目一期厂房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当地政府提供租金减免政策支持。一
                                     16 / 60
期项目已取得了项目立项备案和环评批复文件,于 2020 年 7 月开工,现已完成
了 5,000 平方米厂房基础设施改造装修,车间 2 条总成装配测试线、1 条电机控
制装配测试线、1 条执行机构装配线及 5 套实验台架安装,产品试生产等工作。
一期项目已于 2020 年 12 月实现首台动力总成系统投产下线。

    2、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业务市场容量、当前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
现有竞争格局

    (1)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业务市场容量大、发展速度快

    2020 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为 136.7 万辆,其中新能源商用车销量为 12.1
万辆,中汽协预计 2021 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 180 万辆,同比增长超过 30%。
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到 2025 年新能源汽车新车
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20%。新能源汽车市场空间广阔。

    (2)受外部市场环境影响,公司销售未达预期,现有产能利用率较低

    2020 年,公司新能源动力总成系统现有产能为 40,000 套,产量为 13,661 套,
产能利用率为 34.15%。目前动力总成系统产能利用率较低主要因为公司基于项
目规划、产线建设当时的市场状况规划产能,但在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政策等因
素影响下,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整体放缓,新能源商用车销售出现下滑,
公司订单低于预期。

    (3)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尚未产生行业龙头,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对技术要求高、专业性强,整车制造商对汽车总成
系统供应商要求严格,需具备良好的研发基础、持续的技术创新以及良好的业内
口碑。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行业进入门槛较高,生产企业相对集中,但
国内尚未形成以新能源动力总成系统为主要产品的龙头企业。随着新能源汽车行
业的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业务将迎来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吸引竞争
者进入,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

    3、IPO 募投项目规划及渭南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渭南项目建成后公司产能将大幅增加


                                  17 / 60
    IPO 募投项目规划产能为 8 万套新能源动力总成系统,渭南项目规划总产能
15 万套新能源动力总成系统,其中项目一期规划产能 5 万套,将尽快建设完成。

    IPO 募投项目、渭南项目一期建设完成后,新能源动力总成系统产能预计增
加 8 万套(渭南项目 5 万套产能为公司现有产能转移形成)。由于新能源汽车市
场开拓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面临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2)渭南项目前期不会占用公司大额资金,有利于公司开拓当地市场

    渭南项目一期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投资平台配套资金、公司现有生
产设备投入、当地政府提供的补助及项目经营积累等,不会占用公司大额资金。
渭南项目符合国家和当地产业政策,有利于公司获取当地政府资金和政策支持,
完善生产布局,开拓当地市场。

    (3)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乘用车市场,拓展公司发展空间

    目前,公司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主要应用于新能源商业车领域。2020 年国内
新能源汽车市场开始回暖,预计将保持快速增长的趋势。公司根据新能源汽车市
场发展趋势,确立了“立足商用车、布局乘用车”的发展思路,深耕新能源重卡、
专用车市场,积极布局新能源乘用车市场,公司已成功研发出电机功率从 40KW
到 150KW 不等的多种新能源动力总成乘用车方案,可以适配众多 A00/A0/A 级
(或:微型、小型、中型)乘用车型。公司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未来将面向包括新
能源商用车、新能源乘用车、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等领
域,市场空间不断拓展。

    整体来看,公司通过实施渭南项目有利于获取当地政府的政策支持,完善生
产和市场布局,提升市场竞争力,并且渭南项目前期主要使用地方政府投资平台
配套资金,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资金压力。IPO 募投项目、渭南项目建成后将大
幅增加公司新能源动力总成系统产能,短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下降。目前,新能
源汽车行业发展速度很快,公司未来将通过深耕新能源商用车、布局乘用车的发
展战略,扩大公司产品市场空间,消化产能。




                                 18 / 60
(2)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总额为 2.29 亿元,
其中 2.16 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请你公司结合渭南项目发展规划、项目
投资资金来源、市场需求等说明 IPO 募投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变化。如是,请
你公司说明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等因素影响,新能源汽车行业增速放缓,最近两年
新能源商用车销量出现下滑,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销售收入下降幅度较
大。IPO 募投项目将大幅提升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产能,公司根据新能源汽
车市场环境变化、业务开拓和资金情况,经谨慎研究,决定对 IPO 募投项目进行
了延期,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研发及部件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
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 IPO 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 2020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出具同意意
见,保荐机构无异议。

    随着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边际影响减弱、国内疫情得到控制以及市场需求变
化,2020 年下半年新能源汽车增速加快,2020 年公司新能源汽车整体销量同比
增长 10.9%,其中新能源乘用车增长 14.6%,新能源商用车下降 17.2%,降幅收
窄。2021 年一季度,新能源汽车整体同比增长 279.60%,增速加快,其中新能源
乘用车增长 298.40%,新能源商用车增长 96.80%,中汽协预计 2021 年新能源汽
车整体销量增速超过 30%。新能源汽车行业市场空间广阔,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良好外部环境。公司立足新能源商用车基础上,积极布
局新能源乘用车市场,公司产品未来将面向包括新能源商用车、新能源乘用车、
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氢能源汽车等细分市场,拓展公司产品市场空间。

    目前,公司正在建设渭南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基地项目,渭南项目规划总投
资 127,800 万元,建成后预计年产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 15 万套,其中一期总投
资 50,000 万元,规划产能 5 万套,项目一期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支持、公司现有生产设备投入、项目经营积累等。

    虽然新能源汽车行业增速加快、市场空间大,但综合考虑渭南项目建设需要
资金、设备投入,建成后将大幅提升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产能,短期内公司
产能利用率将出现进一步下降。公司 IPO 募投项目的紧迫性下降,公司将根据未

                                   19 / 60
来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市场发展情况、公司业务开拓和资金情况,审慎评估募投项
目可行性,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充分披露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3)结合公司业务模式、在手订单、产品市场价格、供需关系等说明 2020 年公
司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实际产量远高于销量的原因,未实现销售相关产品
是否有订单支持,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及其是否充分、合理。

    公司业务模式为以销定产,同时结合市场需求、原材料价格波动等情况,以
及公司产品和原材料具有较强的通用性,公司会进行适当的备货。2020 年随着
新能源行业的回暖以及原材料价格的不断上涨,同时结合公司对市场增长和客户
需求(包括新客户的开拓)的预期,公司存在一定的备货情况。公司已有在手订
单 3,400 多套,2021 年采购意向在 13,000 套以上。公司产成品跌价测算和计提
过程如下:以在手订单或最近一期销售订单的单价为基础,考虑销售费用和税费
后计算出可变现净值,账面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的金额计提跌价准备,2020 年
产成品中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期末余额 9,178.45 万元,跌价准备 377.66 万
元,随着新能源行业的整合,补贴退坡影响的减小,新能源行业的回暖,结合原
材料价格的不断上涨,未来产品存在涨价的可能,公司认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
分、合理。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过程

    就题述事项,保荐机构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工作:

    (1)访谈公司管理层、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公司定期报告,取得渭南项目、
IPO 募投项目可研报告、投资协议,了解渭南项目、IPO 募投项目发展规划、资
金来源、市场需求及实施情况等;

    (2)检查渭南项目、IPO 募投项目相关事项的内部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文
件,查阅公司 IPO 募集资金专户、募投项目台账;

    (3)访谈公司管理层、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公司定期报告,了解公司业务
模式、主要产品市场价格、供需关系、产销情况等,抽查公司在手订单,复核年
报会计师存货跌价准备测试底稿,核查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过程的合理性。
                                 20 / 60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渭南项目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批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研发及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因新能源汽车市场
环境变化、公司业务开拓和资金情况,进行了延期,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并进行信息披露,相关审批程序、信息披
露合法合规;

    (3)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相关存货跌价准备测试过程及存货跌价
准备计提未发现异常情况。

3.2014 年以来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其中 2018 年至
2020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6 亿元、-4.20 亿元、-1.59 亿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 0.77 亿元、0.53 亿元、1.07 亿元,占当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362.91%、-6.34%、1336.11%。

    (1)请你公司结合信用政策、收付款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大额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核实以前年度是否
存在虚增收入及利润情形。
    (2)以列表情形分别披露 2018 年至 2020 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以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对应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利润表项目
勾稽。
    (3)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是否会持续及其对公司生产经
营的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4)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各项政府补助的内容、金额、取得依据和到账时间,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划分依据,相应的会计处理,
说明你公司经营成果对政府补助是否存在严重依赖,大额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而未递延的原因,以及政府补助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并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回复】

                                   21 / 60
(1)请你公司结合信用政策、收付款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大额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核实以前年度是否存在
虚增收入及利润情形。

    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因为
受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等外部因素影响,新能源商用车领域受到较大影响,公司
销售收入下降,下游销售回款较慢,并且出现部分客户经营困难而未能履约的情
况,同时对于采购款,公司持续在进行支付。

    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情
况见针对问题(2)的回复,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持续小于购买
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越博动力     蓝海华腾              英威腾      英搏尔      大洋电机

2018 年      -11,554.60     -597.23            -13,549.55    2,331.17   74,708.26

2019 年      -42,034.28   -4,361.99            35,677.71    19,971.75   46,033.84

2020 年      -15,896.57   13,979.72            36,493.46     5,872.84   67,956.53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的蓝海华腾、英威腾、英搏尔 2018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均较差,2019 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开始工业控制器的生产和销售,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所好转;其中大洋电机本身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销售占比较
高,因此受新能源行业环境变化影响较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一直保持相
对较好的情况。公司以前年度收入确认均有销售合同、物流发运信息、出库单、
签收单(或领用结算单)、发票等收入确认要件作为支撑依据,发生销售时客户
不存在经营异常或无法履约的迹象,以前年度不存在虚增收入及利润情形。

(2)以列表情形分别披露 2018 年至 2020 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
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对应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利润表项目勾稽。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对应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22 / 60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主营业务收入                    490,656,069.91     369,869,933.36     327,739,024.64

其他业务收入-材料销售             2,657,138.77      16,584,741.49       2,713,978.24

销项税                          119,697,725.17      62,725,545.63      80,995,821.96

预收账款(或合同负债)期末余
                                    272,859.29       2,438,500.35       2,624,555.10
额

预收账款(或合同负债)期初余
                                     53,170.05         272,859.29       2,438,500.35
额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1,255,283,798.55   1,255,969,769.54    326,331,504.72

应收账款期初余额                962,366,501.97    1,255,283,798.55   1,255,969,769.54

应收票据(或应收款项融资)期
                                109,410,482.86       3,557,860.00      40,903,717.16
末余额

应收票据(或应收款项融资)期
                                198,136,402.00     109,410,482.86       3,557,860.00
初余额

应收票据背书支付                 -80,516,864.00     -57,629,919.82     -42,578,117.08

支付经营性票据贴现                -2,916,320.11       -943,326.58        -733,149.48

现金折扣                           -205,000.00                           -508,775.50

往来款抵债、车辆抵债、应付账
                                 -52,113,793.10   -316,713,896.65      -51,838,782.05
款抵债等非收现调整

期末处置河南畅行应收账款减
                                                                     -817,607,832.41
少调整

按勾稽关系计算得出:销售商
                                273,287,268.44     182,597,312.34     390,610,605.73
品、提供劳务支付的现金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对应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利润表项目
的勾稽关系: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主营业务成本                   318,252,932.62      343,510,503.92     282,908,888.50

主营业务成本中职工薪酬、折      -28,384,780.63     -38,563,219.42      -26,177,931.87

                                      23 / 60
旧摊销等调整

其他业务成本-材料成本           542,646.49        13,566,766.87     2,549,855.96

直接材料进项税               123,876,607.31       35,600,411.15    87,161,545.53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40,826,853.73       54,032,451.04    35,532,019.09

预付款项期初余额               6,425,866.47       40,826,853.73    54,032,451.04

存货期末余额                 202,541,611.62      254,413,370.90   377,864,759.30

存货期初余额                  96,962,428.77      202,541,611.62   254,413,370.90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             435,633,897.70      126,610,000.00      134,689.34

应付票据期初余额             136,976,130.00      435,633,897.70   126,610,000.00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             358,158,275.96      355,506,417.32   320,194,418.54

应付账款期初余额             404,658,393.02      358,158,275.96   355,506,417.32

应收票据背书支付材料采购     -80,516,864.00      -57,629,919.82   -42,578,117.08

预付款项核算非材料采购款项
                                -337,997.46       -6,473,591.70     2,572,124.76
净增加

应付账款核算非材料采购款项
                              34,493,699.65       18,636,035.47    17,718,643.45
净增加

存货跌价准备转销                             -                -    35,116,306.66

销售维修、研发等领用存货      17,762,072.77       11,749,882.30     4,896,558.92

往来款、实物抵债等非付现调
                                             -   -91,218,951.71    -9,248,191.12
整

票据保证金调整                 4,371,028.18      -94,978,885.81

新准则运费计入营业成本调整                   -                -    -3,979,592.31

按勾稽关系计算得出:购买商
                             277,881,864.40      523,899,327.58   617,678,357.29
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是否会持续及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
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2018 年-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因为受
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等外部因素影响,新能源商用车领域受到较大影响,公司销
售收入下降,下游销售回款较慢。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持续净流出给公司带来较大
                                   24 / 60
资金压力,利息负担较重,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在 2019 年达到低谷后,2020 年已经开始回暖,预计 2021
年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未来公司将在
提升主营业务收入基础上,加强对应收账款、原材料采购和供应商货款的管理,
尽快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平衡。

     针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情况,公司补充披露相关风险如下: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的风险

     2018 年-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554.60 万元、
-42,034.28 万元和-15,896.57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持续流出。未来若公司不能实
现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则可能导致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进而对公司的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各项政府补助的内容、金额、取得依据和到账时间,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划分依据,相应的会计处理,
说明你公司经营成果对政府补助是否存在严重依赖,大额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而未递延的原因,以及政府补助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并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各项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如下:

                                                                     列报项   取得依
     项目          金额(元)        取得依据          到账时间
                                                                       目       据

                                建邺区科学技术局      2020 年 3 月
                                                                     其他收
知识产权补助         199,300.00 关于科技奖励扶持      13 日 /2020
                                                                     益
                                经费申请的回复        年8月4日

                                建邺区委关于做好
建邺区科技局                    2019 年“创业建邺”
                                                      2020 年 3 月其他收 银行回
创业建邺英才         200,000.00 英才计划配套扶持
                                                         24 日    益       单及相
计划补助                        资金拨付工作的通
                                知                                         关政府
                                                                           文件
市财政局科学                    宁 科 【 2020】 140 2020 年 11 月 其 他 收
                     300,000.00
技术奖励经费                    号                     18 日      益

南京市建邺区                    建邺区委关于做好 2020 年 12 月 其 他 收
财政局区科技         200,000.00 2020 年“创业建邺”
                                                     2日       益
局 2020 年“创业                英才计划配套扶持
                                        25 / 60
                                                                   列报项    取得依
     项目         金额(元)         取得依据        到账时间
                                                                     目        据
建邺”补助资金                   资金拨付工作的通
                                 知

建邺区财政局                    关 于申报 “建邺 合
                                                    2020 年 12 月 财 务 费
区金融监管局       1,452,511.11 伙 人”贷 款贴息 的
                                                       21 日      用
贷款贴息                        通知

                               南京浦口开发区管
2020 年 开发 区                理委员会关于组织
                                                    2020 年 3 月   其他收
工业骨干大企        800,000.00 申报 2020 年开发
                                                       26 日       益
业专项补助                     区工业骨干大企业
                               专项补助的通知

共建联合创新                   共 建 JITRI—— 越
                                                    2020 年 7 月   其他收
中心建设运营        250,000.00 博动力联合创新中
                                                       25 日       益
经费                           信合作协议

                               南京市浦口区工业
浦口区 2020 年                 和信息化局关于组
市落实促进中                   织申报疫情防控期
                                                2020 年 8 月 5 其 他 收
小微企业稳定         20,000.00 间中小微企业技改
                                                     日        益
发展措施专项                   设备购置补助和防
资金补助                       疫物资生产奖补项
                               目的通知

                                关于在重大疫情下
研发、防疫、复                  给予南京越博电驱
                                                    2020 年 3 月   其他收
工复产的资金      30,000,000.00 动系统有限公司资
                                                       27 日       益
补助                            金补助支持发展的
                                协议

南京市科技局
                                                    2020 年 12 月 其 他 收
年度省高企培         50,000.00 宁科【2021】38 号
                                                       22 日      益
育库入库奖励

                               关于开展浦口区
南京市工信局
                               2019 年度省、市级 2020 年 12 月 其 他 收
企业技术中心        300,000.00
                               企业技术中心奖励     22 日      益
奖励
                               申报的通知

                                关于支持南京越博
商用车研发项                                     2020 年 12 月 其 他 收
                  38,000,000.00 电驱动系统有限公
目资金补助                                          30 日      益
                                司的发展协议

重庆市渝北区
                                 渝北科局【2020】 2020 年 12 月 其 他 收
科技委员会补        300,800.00
                                 102 号               4日       益
助


                                       26 / 60
                                                                     列报项   取得依
       项目        金额(元)          取得依据         到账时间
                                                                       目       据

重庆市渝北区
                                   渝北财产业【2020】 2020 年 3 月   其他收
贷款专项贴息           69,000.00
                                   18 号                 31 日       益
资金

越博动力年产
15 万套新能 源
                                                      2020 年 9 月
汽车动力系统                       渭高发改发【2020】                其他收
                   25,560,000.00                      29 日 /2020
研发及生产基                       96 号                             益
                                                      年 12 月 29 日
地项目一次性
落地补助

                                 渭南高新区管委会
渭南高新区经                                      2020 年 12 月 其 他 收
                   10,000,000.00 办公室第 46 次会
营资金补助                                           30 日      益
                                 议纪要

                                                                     其他收
                       19,860.00 银行回单
                                                                     益
其他
                                                                     营业外
                        8,607.65 银行回单
                                                                     收入

       合计       107,730,078.76


       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
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
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
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 2)
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
府补助。

       公 司 本期 收 到的 政府 补助 均 为与 收益 相 关的 政府 补助 , 除贷 款贴 息
1,452,511.11 元冲减财务费用、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8,607.65 元计入
营业外收入,其他均为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公司 2019 年亏损、2020 年小幅盈利,主要是受新能源行业补贴退坡影响,
随着下游客户的企稳以及新能源行业的向好,公司未来业绩也将有较大的突破,


                                         27 / 60
与是否收到政府补助关系不大,公司 2021 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69.67 万元,因此,公司对政府补助不存在严重依赖。

    根据政府补助文件内容判断,公司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且
为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所获取的补贴需要经过申请、审核、拨付等多层程序,补贴的拨付受国
家政府部门审核进度、实际拨付时间影响,公司不能控制或左右,因此政府补助
的持续性无法确定。

    针对政府补助持续性存在无法确定的情况,公司补充披露如下:

    “8、政府补助不可持续的风险

    2020 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019,626.33 元,其中计入当
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 107,730,078.76 元,因公司所获取的补贴需要经过申请、
审核、拨付等多层程序,补贴的拨付受国家政府部门审核进度、实际拨付时间影
响,公司不能控制或左右,因此政府补助的持续性无法确定,可能对公司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过程

    就题述事项,保荐机构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工作:

    (1)访谈公司管理层,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了解公司信用政策、
收付款情况,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2)复核公司 2018 年-2020 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购买商
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对应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利润表项目勾稽表;

    (3)取得报告期内政府补助明细,了解补助的内容、金额、取得依据和到
账时间,复核政府补助类型的划分依据,以及相应的会计处理。

    2、核查结论


                                  28 / 60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 2014 年以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具有合理性,
未发现存在虚增收入及利润的情形;

    (2)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持续流出增加了公司经营风险,公司已经补充披露
相关风险;

    (3)公司报告期内取得的政府补助对经营成果影响较大,大额政府补助直
接计入当期损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 2020 年 4 月,你公司将账面原值 83,633.65 万元、账面价值 27,610.35 万元的
应收账款债权转入全资子公司河南畅行智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
南畅行”),由河南畅行承担对上市公司应付账款 27,610.35 万元,并约定河南
畅行在 18 个月内分 6 期向上市公司支付上述应付账款。2020 年 12 月 13 日,你
公司披露《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拟向武汉汇创蓝天新能源车辆
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创蓝天”)转让河南畅行 100%股权,转让价格为
14,000 万元,转让款项分三期支付。本次处置河南畅行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为
2,171.37 万元。

    (1)请你公司说明截至回函日汇创蓝天是否按照协议约定向你公司支付股
权转让款,报备相关原始凭证,补充披露本次转让河南畅行相关会计处理及核
算过程,结合河南畅行过户时间、公司收到相关款项时间等说明转让河南畅行
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你公司将上述应收河南畅行款项计入长期应收款,报告期末应收河南
畅行款项余额为 17,134.92 万元,本期未计提坏账准备。请补充披露截至回函日
河南畅行向你公司支付应付账款情况,核实是否严格按照协议约定进度支付相
关款项、是否存在第三方支付情形,并报备相关原始凭证,说明将应收河南畅
行款项计入长期应收款的依据及其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结合河南畅行财务状况等说明应收河南畅行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合理。
    (3)2021 年一季度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4,859.66 万元,较 2020 年末
减少 5,093.33 万元。请结合你公司收到的汇创蓝天股转转让款及河南畅行支付给
                                   29 / 60
公司的款项等说明货币资金余额减少的原因,以及上述款项的具体流向、用途,
核实汇创蓝天向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及河南畅行支付给公司的款项的资金来
源,是否来源于上市公司自有资金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
及其关联企业。

    【公司回复】

(1)请你公司说明截至回函日汇创蓝天是否按照协议约定向你公司支付股权转
让款,报备相关原始凭证,补充披露本次转让河南畅行相关会计处理及核算过
程,结合河南畅行过户时间、公司收到相关款项时间等说明转让河南畅行相关
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和 2021 年 1 月收到汇创蓝天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8,400 万元和 5,600 万元,截至回函日股权转让款已全部收到。

    公司出售河南畅行的事项于 2020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与汇创蓝
天签订出售河南畅行的相关协议,河南畅行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公司退出河南畅行经营管理,并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收到处置对价 14,000
万元中的 8,400 万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
相关规定,公司认为自 2020 年 12 月 30 日已不再控制河南畅行,因此以 2020 年
12 月 30 日作为处置时点,不再将河南畅行纳入合并范围。因此公司与 2020 年
12 月 30 日作如下会计处理:母公司单体层面,对河南畅行的长期股权投资 15,000
万元终止确认,与交易对价 14,000 万元之间的差额 1,000 万元确认为投资损失,
计入投资收益,已经收到的 8,400 万元处置价款增加银行存款,尚未收到的处置
价款 5,600 万元确认为其他应收款;在集团合并层面,河南畅行资产负债表不再
纳入合并范围,利润表继续进行合并,同时对母公司单体层面确认的投资收益进
行调整,调整金额为河南畅行未分配利润余额-3,171.47 万元,借记未分配利润
3,171.47 万元,贷记投资收益 3,171.47 万元。




                                   30 / 60
(2)你公司将上述应收河南畅行款项计入长期应收款,报告期末应收河南畅行
款项余额为 17,134.92 万元,本期未计提坏账准备。请补充披露截至回函日河南
畅行向你公司支付应付账款情况,核实是否严格按照协议约定进度支付相关款
项、是否存在第三方支付情形,并报备相关原始凭证,说明将应收河南畅行款
项计入长期应收款的依据及其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结合
河南畅行财务状况等说明应收河南畅行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
理。

       截至回函日河南畅行向公司支付债权转让款金额 2,830 万元,协议约定进度
为签订后每季度支付一期债权转让款,共 6 期,第一期 1,400 万元,第二期 1,400
万元,第三期 2,800 万元,第四期 4,000 万元,第五期 4,000 万元,第六期 5,341.11
万元,公司已收到由河南畅行支付的第一、二期款项,不存在第三方支付的情况。

       协议约定河南畅行在 18 个月内分 6 期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由于款项支
付时间超过 1 年,且涉及金额重大,公司认为该协议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因此将
应收债权转让款确认为长期应收款,该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截至处置日,河南畅行账面资产总额 31,825.91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29,385.70
万元),负债总额 19,726.39 万元(其中包含对公司应付账款 18,940.67 万元,其
他负债合计 785.72 万元),河南畅行财务状况良好,在分期付款的情况下,债
务违约风险较低,公司对河南畅行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3)2021 年一季度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4,859.66 万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5,093.33 万元。请结合你公司收到的汇创蓝天股转转让款及河南畅行支付给公司
的款项等说明货币资金余额减少的原因,以及上述款项的具体流向、用途,核
实汇创蓝天向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及河南畅行支付给公司的款项的资金来源,
是否来源于上市公司自有资金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
关联企业。

       1、2021 年一季度末货币资金减少原因分析

       2021 年一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末减少 5,093.33 万元,主要系
原材料采购款支付金额较大,当期销售回款金额较低所致。


                                      31 / 60
       2020 年 3 月 31 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将新
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 2 年。后续国家和地方政府陆续多项政
策鼓励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2020 年下半年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复苏。公司预
计新能源汽车行业将保持快速增长的趋势,于是 2020 年增加了原材料采购和产
品储备,公司 2020 年及 2021 年一季度原材料采购款支付金额增加。同时,相对
于新能源乘用车,国内新能源商用车市场需求恢复相对缓慢,下游订单实现销售
收入时间相对较晚,公司 2021 年一季度销售回款金额较低,从而导致经营活动
现金净流出金额较大,2021 年 3 月末货币资金余额大幅减少。

       2、公司收到的汇创蓝天、河南畅行资金来源及用途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收到汇创蓝天股权转让款
5,600 万元,河南畅行支付的款项 2,858 万元,共计 8,458 万元。上述款项主要流
向情况如下:

            性质                  金额(万元)                  用途
材料款及设备款                                 4,580.60   原材料材料及设备
日常经营费用                                   1,105.37      日常费用
利息支出                                         995.99      贷款利息
工程款                                           793.64         工程
工资                                             764.59      员工薪酬
税费                                             217.81      各项税费

       由上表,公司收到汇创蓝天、河南畅行相关款项后主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
日常经营费用、利息支出、工程款、工资及税费等经营活动。汇创蓝天向公司支
付的股权转让款及河南畅行支付给公司的款项的资金来自其自有或自筹资金,没
有来源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联企业。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过程

       就题述事项,保荐机构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工作:

       (1)访谈公司财务总监,查阅会计凭证、银行回单、工商信息、审计报告
等资料,了解公司转让河南畅行相关会计处理及核算过程,过户时间及股权转让

                                     32 / 60
款收取情况;

    (2)取得河南畅行还款计划协议、向公司还款的银行回单,检查还款金额、
时间、还款方是否符合协议约定,是否存在第三方支付;

    (3)访谈公司财务总监、年报会计师,了解公司将应收河南畅行款项计入
长期应收款的依据及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4)访谈管理层,查阅公司银行日记账,了解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减少的原
因,汇创蓝天股权转让款及河南畅行支付给公司款项的流向、用途;

    (5)取得汇创蓝天、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汇创蓝天、河南畅行支
付股权转让款及其他往来款项资金来源的相关说明。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汇创蓝天已按照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公司转让河南畅行
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河南畅行按照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应付账款相关款项,不存在第三方
支付情况,公司将应收河南畅行款项计入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规定;

    (3)汇创蓝天向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及河南畅行支付给公司的款项的资
金没有来源自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联企业。

5. 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3.26 亿元,坏账准备余额 0.89 亿元,
其中本期新增计提 0.18 亿元,计提比例为 27.15%,较期初减少 23.11 个百分点。
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0.25 亿元,较期初减少 7.67 亿
元,主要系将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河南畅行所致;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账面余额 3.01 亿元,其中 1 年以内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98 亿元,占比为
65.63%。

    (1)请你公司补充披露 2019 年度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基本情况,
包括对应客户名称,相关客户与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关联关系,相关客户
                                  33 / 60
未结算原因、履约能力、经营状况,对应收入的确认依据及金额,对应的信用
期及回款安排,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及理由等,结合上述情况核查你公
司确认上述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及对应收入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虚增收入情形。
    (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信用政策等说明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较
低的原因及合理性,核实各账龄应收账款是否存在高比例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如是,请说明逾期的具体情况,包括逾期客户名称、逾期金额、期限、对应的
应收账款金额、回款情况等,结合上述情况及你公司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测算
过程、减值测试的关键假设、参数选取等,说明本年度针对应收账款计提减值
的充分性及合理性。
    (3)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
39.26%;报告期末,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账面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
款总额比重为 28.15%。请你公司结合前五名客户及其他客户信用政策、回款情
况等说明按欠款方归集前五名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比远低于前五名客户销售占
比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给予其他客户更加宽松的信用政策以促进销售情
形,核实其他客户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1)请你公司补充披露 2019 年度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基本情况,包
括对应客户名称,相关客户与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关联关系,相关客户未
结算原因、履约能力、经营状况,对应收入的确认依据及金额,对应的信用期
及回款安排,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及理由等,结合上述情况核查你公司
确认上述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及对应收入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虚增收入情形。

    2018 年开始,受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等外部因素影响,新能源商用车领域
受到较大影响,对下游整车厂造成一定的冲击,客户 1-9 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经
营困难,履约能力不足,应收款项均已超出正常信用期,基于律师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及合理的估计,公司认为对其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较为合理。
    公司销售纯电动动力总成系统及控制系统相关产品的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


                                 34 / 60
商品的履约义务,在商品已经发出并收到客户的签收单(或领用结算单)时,商
品的控制权转移,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上述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及
对应收入的确认,均有销售合同、物流发运信息、出库单、客户签收单(或领用
结算单)、发票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在收入确认时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
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后续客户经营恶化导致应收账款无法全部收回的事实不影
响前期收入的确认,因此公司认为确认上述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及对应
收入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虚增收
入情形。
    2019 年度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基本情况如下(下页表格,单位:
元):




                                 35 / 60
                                                                                                                                与上市公司持
                                                                                       收入确认                    信用期及回
 客户名称       原值           坏账金额       未结算原因    履约能力        经营状况              收入确认金额                  股 5%以上股
                                                                                         依据                       款安排
                                                                                                                                 东关联关系

客户 1      191,099,400.00    76,439,760.00 经营异常       无履约能力       经营困难   签收确认   164,740,862.07     6个月        无关联关系

客户 2      148,658,000.00   133,792,200.00 经营异常       无履约能力       经营困难   签收确认   127,058,119.66     6个月        无关联关系

客户 3      147,577,500.00   140,198,625.00 经营异常       无履约能力       经营困难   领用结算   126,134,615.38     3个月        无关联关系

客户 4      120,592,560.00    36,177,768.00 经营异常       无履约能力       经营困难   签收确认   103,830,830.10   4个月95%       无关联关系

                                                                                                                   质保金5%

                                                                                                                     一年内

客户 5       76,785,160.00    72,945,902.00 破产重组       无履约能力       经营困难   签收确认    65,628,341.88     3个月        无关联关系

客户 6       50,771,300.00    48,232,735.00 经营异常       无履约能力       经营困难   领用结算    43,394,273.50     60天         无关联关系

客户 7       29,380,000.00    27,911,000.00 经营异常       无履约能力       经营困难   签收确认    25,327,586.21     6个月        无关联关系

客户 8       18,565,000.00    17,636,750.00 经营异常       无履约能力       经营困难   签收确认    15,867,521.37     90天         无关联关系

客户 9        8,332,463.00     7,915,839.85 破产重组       无履约能力       经营困难   签收确认     7,121,763.25     6个月        无关联关系

客户 10         11,000.00        11,000.00 质量售后问题    正常             正常       签收确认         9,401.71     3个月        无关联关系

合计        791,772,383.00   561,261,579.85                                                       679,113,315.12




                                                                  36 / 60
   (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信用政策等说明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较低的
   原因及合理性,核实各账龄应收账款是否存在高比例逾期未收回的情形,如是,
   请说明逾期的具体情况,包括逾期客户名称、逾期金额、期限、对应的应收账
   款金额、回款情况等,结合上述情况及你公司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测算过程、
   减值测试的关键假设、参数选取等,说明本年度针对应收账款计提减值的充分
   性及合理性。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越博动力      蓝海华腾       英威腾       英搏尔     大洋电机         合计

1 年以内          19,775.89    12,002.41     49,395.80   14,953.06   185,318.97     281,446.13

1-2 年             4,813.60     1,693.11      4,390.94      592.35     6,656.44      18,146.44

2-3 年             1,370.39     4,359.03      7,273.33    2,751.36    14,218.04      29,972.16

3 年以上           6,673.26     5,404.64      3,029.10      909.71    32,911.52      48,928.23

    合计          32,633.15    23,459.19     64,089.16   19,206.49   239,104.97     378,492.97

1 年以内占比        60.60%       51.16%        77.07%      77.85%       77.51%         74.36%

         公司 1 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是整车厂,随着 2018 年开始新能源汽车补贴的
   退坡,对于整车厂来说产生一定的资金压力,因此回款较慢。英威腾、英搏尔和
   大洋电机等企业 2019 年开始逐步转向工业控制器的生产和销售,2020 年工业控
   制器销售占比较高,客户中整车厂占比减少,因此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相对
   较高。

         公司各账龄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如下:1 年以上均已逾期,金额 12,857.26 万
   元;1 年以内逾期金额 8,030.95 万元。主要逾期客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                                                          期后回款
    客户名称                   账龄        逾期金额      信用期限    逾期时间
                   余额                                                              情况

   客户 1            893.06   1 年以内        893.06        6 个月      3 个月

   客户 2          1,290.99   1 年以内      1,290.99        6 个月      1 个月

                                             37
客户 3           634.00    1 年以内     634.00        6 个月    1 个月

客户 4          2,402.53   1 年以内    2,197.53       6 个月    1 个月

客户 5          1,057.39   1 年以内    1,057.39       6 个月    1 个月    595.00

客户 6          1,297.19   1 年以内    1,297.19   开票后付款    1 个月

客户 7          1,368.91   1 年以上    1,368.91        90 天   36 个月     11.00

客户 8           753.72    1 年以上     753.72    开票后第四   12 个月

                                                   个月付款

客户 9           671.00    1 年以上     671.00        6 个月    7 个月    326.00

客户 10          616.00    1 年以上     616.00    补贴到位后   18 个月

                                                      3 日内

客户 11          598.00    1 年以上     598.00        6 个月   18 个月

客户 12          650.99    1 年以上     650.99        6 个月   24 个月

客户 13         2,009.99   1 年以上    2,009.99        90 天   33 个月

客户 14         1,847.55   1 年以上    1,847.55        90 天   39 个月

客户 15          757.70    1 年以上     757.70        6 个月   27 个月    120.00
合计           16,849.02              16,644.02                          1,052.00

       公司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分为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和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以账
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计算各账龄预期损失率作为坏账计提比例的标
准,与原坏账计提比例(1 年以内 5%,1-2 年 10%,2-3 年 40%,3 年以上 100%)
进行比较,各账龄预期损失率均低于原坏账计提比例,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
原坏账计提比例计提坏账;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结合客户经营状况、
回款情况等因素,单独评估坏账计提比例,2020 年安徽融智天骏和南京特汽由
于存在被强制执行情况,款项全部收回的可能性较低,按 95%的比例计提坏账。
公司本年度针对应收账款计提减值的充分且合理。




                                        38
(3)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 39.26%;
报告期末,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账面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总额比
重为 28.15%。请你公司结合前五名客户及其他客户信用政策、回款情况等说明
按欠款方归集前五名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比远低于前五名客户销售占比的原因
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给予其他客户更加宽松的信用政策以促进销售情形,核实
其他客户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前五名与其他客户信用政策相同,均为 1-6 个月,不存在给予其他客户
更加宽松的信用政策以促进销售情形。由于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均为逾期,且该
部分占应收账款余额 40%左右,因此应收账款前五名占比远低于销售收入前五名
占比。若仅考虑 1 年以内部分应收账款,前五名合计金额 8,773.72 万元,占比
44.37%,与销售前五名占比 39.26%较为接近。其他客户信用政策不存在更加宽
松的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回复(2)中描述,计提充分且合理。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过程

  就题述事项,保荐机构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工作:

  (1)取得公司 2019 年度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清单,访谈公司管理层,
了解公司与相关客户的关联关系、相关客户未结算原因、履约能力、经营状况,
对应的信用期及回款安排等;

  (2)查阅公司 2019 年度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对应的大额销售合同、收入确认凭
证、应收账款函证,以及主要客户的工商信息;

  (3)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了解可比公司经营情况、信用
政策、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情况;

  (4)取得公司年末逾期账款清单,了解逾期账款形成的原因和期后回款情况,
获取年报会计师应收账款相关底稿,复核坏账准备计提的测算过程,以及减值测
试的关键假设、参数。



                                   39
  (5)访谈公司管理层,查阅大额销售合同,了解公司对主要客户及其他客户
的信用政策及期后回款情况;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确认 2019 年度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及对应收入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存在虚增收入的情形;

  (2)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未见异常情形;

  (3)公司给予主要客户及其他客户信用政策未见明显差异,相关客户坏账准
备计提未见异常情形。

6. 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1.00 亿元,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合计 6.94 亿元,长期借款余额为 0。报告期内,你公司发生利息支出 4,938.64
万元、实现利息收入 61.69 万元。

    (1)请结合日均货币资金余额、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货币资金存储及使用
情况、具体核算过程等,说明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
    (2)说明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水平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是否会显著增加你公司财务负担,并结合现金流状况、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
还款安排等分析你公司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及拟采取的解决措施,并充分提
示风险。
    (3)列示你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董监高等人员资金往来情况,
说明截至回函日公司与上述人员债权债务关系,核实是否存在资金占用、违规
担保情形。

    【公司回复】

(1)请结合日均货币资金余额、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货币资金存储及使用情况、
具体核算过程等,说明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

    针对问题(1):公司利息收入 61.69 万元,主要为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12.24
万元、银行理财利息 13.38 万元、定期存款利息 12.38 万元、票据保证金利息 21.10
                                    40
 万元和其他往来款利息 2.58 万元,公司于实际收到利息时确认财务费用-利息收
 入。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匹配性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利息收入金      货币资金日        实际测算利   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利息收入类别                                                                     是否合理
                  额            均余额              率              标准

银行活期存款           12.24      3,975.93            0.31%         0.3%-0.35%           是

银行理财               13.38        319.44            4.19%         一年期 4%            是

定期存款               12.38      1,022.22            1.21%   三个月年化 1.24%           是

票据保证金             21.10      1,582.60            1.33%       定期存款利率           是

      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基本匹配。

 (2)说明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水平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
 会显著增加你公司财务负担,并结合现金流状况、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还
 款安排等分析你公司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及拟采取的解决措施,并充分提示
 风险。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
 69,387.24 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 43.07%,2020 年,公司利息支出为 4,938.65
 万元,公司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和财务负担。

      2020 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 39,061.06 万元,购买商品、
 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5,037.75 万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964.66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896.57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 35,913.94 万元,存货储备较
 为充足,可以满足短期生产经营的需要,短期内必需的日常经营支出主要为支付
 职工薪酬、房屋租金等固定成本。未来公司将与银行协商后续贷款事宜,并通过
 股权融资、项目融资、争取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补充运营资金的需求。目前,公
 司主营业务开始好转,已实现扭亏为盈,但短期内仍需银行贷款、控股股东借款
 等资金的支持,如果后续无法继续获得银行贷款或者股权融资、项目融资进展不
 顺利,公司将面临流动性风险。

                                            41
       针对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水平较高的情况,公司补充披露相
关风险如下:

       “9、短期偿债风险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
69,387.24 万元,2020 年利息支出为 4,938.65 万元,公司面临较大资金压力和财
务负担。如果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无法得到有效改善或者银行贷款到期后无法继
续通过债权方法或股权方式融资的话,公司将面临短期偿债风险”。

(3)列示你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董监高等人员资金往来情况,说
明截至回函日公司与上述人员债权债务关系,核实是否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
保情形。

       2021 年 1-3 月,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联方资金往
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与公司关联
  名称                     期初余额    收到资金     支出资金   期末余额     往来性质
                关系
李占江       实际控制人       155.88         2059     914.93    1,299.95        借款
陈林         副总经理            10             -          -         10       备用金
蒋元广       副总经理          -0.51            -          -       -0.51      报销款
孙玲玲       监事              -0.77            -          -       -0.77      报销款

注:陈林上述 2020 年借支的 10 万元备用金现已报销;蒋元广、孙玲玲为待付员工报销款

       截至回函日,除与实际控制人李占江向公司提供借款、公司偿付李占江借款
本金利息,以及部分董监高备用金借款、报销款外,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监高等人员不存在其他债权债务关系,不存在公司资金被占用、进行
违规担保的情形。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过程

        就题述事项,保荐机构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工作:


                                        42
    (1)访谈公司管理层,查阅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函证,了解货币资
金存储、使用情况及核算过程;

    (2)访谈公司财务总监,了解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水平较
高的原因,降低负债水平的经营计划;

    (3)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
关联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和担保情况,取得公司与相关人员的资金往来清单,核查
是否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形。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匹配,具有合理性。

    (2)公司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水平较高,面临财务负担,
公司已补充披露短期偿债风险。

    (3)公司不存在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联方资金占用
和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7.2020 年 4 月,你公司子公司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
越博电驱动系统”)注册资本由 10,000.00 万元增加至 12,048.19 万元,南京浦口
开发区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浦口投资”)以
10,000.00 万元的交易对价受让新增的 2,048.19 万元注册资本,增资后你公司对
南京越博电驱动持股比例从 100%下降至 83%,该交易导致你公司资本公积增
加 5,966.54 万元。

    (1)请你公司进行自查并说明上述增资事项是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务。
    (2)请补充披露上述增资事项的相关会计处理、依据及其对公司财务数据
的影响,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3)2020 年,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实现收入 35,073.42 万元、净利润 1,413.69
万元。请你公司结合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业务模式、与上市公司业务往来情况
                                    43
等说明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营业收入高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营业收入的原
因及合理性。
    (4)你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京
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二)》表示,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4 月审议通过将河南畅行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15,000 万元,增资资
金主要来源为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增资扩股收到投资者的投资款 10,000.00 万元。
而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南京越博动力系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并未显示上市公司与南京越博电驱
动系统上述资金往来情况。请你公司进行自查并说明原因,补充披露对河南畅
行增资的资金来源,核实前期披露是否准确。

    【公司回复】

(1)请你公司进行自查并说明上述增资事项是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

    2020 年 4 月,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增资后,公司对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的
持股比例由 100%下降至 83%,公司在该子公司权益变动比例为 17%。

    公司及子公司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 2019 年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按子公司权益变动比     占公司相
                                  南京越博电驱动
    项目           越博动力                          例计算的财务指标与     应指标比
                                      系统
                                                       本次交易金额孰高       例
资产总额             165,117.29        33,250.89               10,000.00       6.06%
营业收入              38,696.64          7,838.55               1,332.55       3.44%
净利润               -84,064.22             879.97                149.59       -0.18%

    由上表,公司按子公司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的相关财务指
标(与本次交易金额较高者)占公司相应财务指标的比例均低于 10%,且本次交
易金额占公司 2019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29,046.58 万元)的比例为 34.43%,未超
过 50%,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情形。同时,公司与浦口产业基金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

                                       44
交易,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
事项为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同意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议案》,同意就产业基金向越博电驱动
增资事项,放弃优先认缴权。同日,公司披露本次交易信息,详见《南京越博动
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05)。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进一步披露了本次交易进展信息,
详见《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
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综上,公司已就上述增资事项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

(2)请补充披露上述增资事项的相关会计处理、依据及其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
响,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020 年 4 月初,南京浦口投资以 10,000.00 万元的交易对价,受让南京越
博电驱动系统新增的 2,048.19 万元注册资本,在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单体账面,
交易对价与对应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 7,951.81 万元,确认为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2020 年 3 月 31 日,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账面净资产 13,726.22 万元,按照公司
持股比例 100%计算公司享有净资产份额 13,726.22 万元,南京浦口投资受让南京
越博电驱动系统 17%的股权后,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账面净资产增加到 23,726.22
万元,按照公司持股比例 83%计算公司享有净资产份额 19,692.76 万元,因此在
合并层面,以股权转让前后公司享有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
5,966.54 万元,确认为资本公积,同时将南京浦口投资按照持股比例 17%计算享
有的净资产份额 4,033.46 万元确认为少数股东权益。公司对该事项的处理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45
(3)2020 年,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实现收入 35,073.42 万元、净利润 1,413.69
万元。请你公司结合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业务模式、与上市公司业务往来情况
等说明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营业收入高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营业收入的原
因及合理性。

    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主营控制类系统,其中电机控制器和驱动电机主要销售
给母公司(主营纯电动动力总成,主要原材料包括电机控制器和驱动电机),2020
年度对母公司的销售金额为 18,192.09 万元,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营业收入已
抵消该部分收入,因此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营业收入高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营业收入。

(4)你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京越博
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二)》表示,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4
月审议通过将河南畅行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15,000 万元,增资资金主
要来源为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增资扩股收到投资者的投资款 10,000.00 万元。而
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南京越博动力系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并未显示上市公司与南京越博电驱动
系统上述资金往来情况。请你公司进行自查并说明原因,补充披露对河南畅行
增资的资金来源,核实前期披露是否准确。

    公司对河南畅行增资款主要来源为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增资扩股收到投资
者的投资款,公司对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产生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于上市公
司占用子公司资金在《关于南京越博动力系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中不作披露,公司前期关于对河南
畅行增资的资金来源的事项披露准确。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过程

    就题述事项,保荐机构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工作:

    (1)查阅公司对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增资的董事会决议等审批文件和信息
披露文件;
                                   46
    (2)访谈公司财务总监,查阅越博电驱动系统增资事项相关会计分录,了
解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及其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

    (3)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业务模式、与上市公司业
务往来情况,以及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营业收入高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营业收入
的原因及合理性。

    (4)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对河南畅行增资资金的来源,以及公司与
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资金往来情况。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对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增资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

    (2)公司对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增资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相关规定,对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无重大影响;

    (3)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营业收入高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营业收入具有合
理性;

    (4)公司已如实补充披露对河南畅行增资的资金来源,信息披露准确。

8. 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 3.78 亿元,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
值准备余额 0.19 亿元,计提比例为 4.96%,本期新增计提 0.12 亿元,转回或转
销 0.32 亿元。2018 年至 2020 年你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2.13、1.71、1.00。

    (1)请结合业务模式、产品特点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你公司存
货周转率是否处于合理水平,近三年存货周转率持续下滑的原因。
    (2)请结合存货具体类别、库龄和成新率、市场需求、主要产品市场价格、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测试过程、可变现净值等说明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
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3)补充披露公司各类产品的生产周期和销售周期,各类原材料的备货标
准,说明存货库存水平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库存商品滞销情形。
                                    47
    (4)请结合已计提跌价准备存货实现销售情况、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
因素是否消除等说明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判断标准及合理性,相关
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5)补充披露报告期末不同存货类别中有订单支持的金额及比例,是否存
在利用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调节利润情形。

    【公司回复】

(1)请结合业务模式、产品特点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你公司存货周
转率是否处于合理水平,近三年存货周转率持续下滑的原因。

    公司为新能源汽车整制造厂商提供整体动力系统解决方案,主要产品为新能
源汽车力总成系统、控制器等,原材料主要为电机及其控制器、机械变速器、电
子元器件及其他电动附件,公司产品和原材料具有较强的通用性。公司主要采用
备货式的采购、生产模式,公司销售部门根据在手或意向订单、销售计划、市场
预测确定产品需求,采购部门制定采购计划并进行物料的采购。公司对于原材料、
产成品为保留一定的安全库存和策略性储备。

    2018 年-2020 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蓝海华腾(300484)                         1.37             1.35             1.65
英威腾(002334)                           3.50             2.91             2.55
英搏尔(300681)                           1.62             1.51             2.88
大洋电机(002249)                         2.62             3.03             3.76
       可比公司平均值                      2.28             2.20             2.71
          越博动力                         1.00             1.71             2.13

    由上表,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均呈下降趋势,2018 年、2019
年存货周转率下降幅度接近,主要因为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等外部因素影响,新
能源汽车行业整体增速有所下降。

    2020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因为随着补贴退坡政策边际
影响减弱、国家产业政策的推动以及新能源汽车市场认可度提升等因素,新能源
汽车行业于 2020 年下半年开始快速回暖。公司预计新能源汽车行业将保持较快
                                     48
增长趋势,增加了动力总成系统、控制器等产品的原材料储备及产成品库存。但
由于公司产品面向的新能源商用车市场恢复相对较慢,从而导致公司 2020 年销
售收入及存货周转率下降。

     2021 年一季度,新能源汽车行业保持较快增长速度,新能源商用车销量也
实现同比增长 96.80%,2021 年全年新能源汽车销量预计增长超过 30%,伴随着
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的原材料储备及产成品库存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有利于
锁定成本,把握市场机遇。

(2)请结合存货具体类别、库龄和成新率、市场需求、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存
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测试过程、可变现净值等说明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1、存货的类别和库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小计

             账面余额   10,430.95    2,043.64   2,781.52     1,134.92     16,391.03

 原材料      跌价准备      186.26      143.21     341.19       184.41       855.07

             账面价值   10,244.69    1,900.43   2,440.33       950.51     15,535.96

             账面余额      498.07      699.98      19.76         5.26      1,223.07

 半成品      跌价准备       22.90       89.12                               112.02

             账面价值      475.17      610.86      19.76         5.26      1,111.05

             账面余额   12,434.25    3,654.91     447.45        60.60     16,597.21

库存商品     跌价准备      128.48      329.18     193.66        29.76       681.08

             账面价值   12,305.77    3,325.73     253.79        30.84     15,916.13

             账面余额     1,892.54     227.93     269.37       471.34      2,861.18

发出商品     跌价准备       88.42       56.21      15.41        64.33       224.37

             账面价值     1,804.12     171.72     253.96       407.01      2,636.81

委托加工     账面余额      295.83                                           295.83
物资         跌价准备


                                         49
                 账面价值          295.83                                                              295.83

                 账面余额          283.62                                                              283.62

      在产品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283.62                                                              283.62

                 账面余额          134.52                                                              134.52

      周转材料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134.52                                                              134.52

                 账面余额       25,969.78      6,626.46        3,518.10            1,672.12          37,786.46

         合计    跌价准备          426.06        617.72           550.26               278.50         1,872.54

                 账面价值       25,543.72      6,008.74        2,967.84            1,393.62          35,913.92

            2、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和价格分析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入变      毛利率
     项目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动          变动

纯电动汽车动力
                 11,998.40     8,767.35      26.93%       18,893.54     15,521.74        17.85%       -36.49%     9.08%
总成系统

控制类相关产品   14,748.01    13,253.87      10.13%       17,709.64     16,796.45         5.16%       -16.72%     4.97%

通信类相关产品    3,969.58     3,912.06       1.45%                -               -             -   100.00% 100.00%

车辆运营及其他    2,057.91     2,357.61     -14.56%         383.81         2,032.87 -429.65% 436.18% 415.09%


            公司主要产品为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和控制类相关产品,其中控制类相
       关产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常规电机控制器等,主要为自用生产纯电动汽车动
       力总成系统,另一部分是辅助驾驶控制系统、辅控套件控制系统等,期末存货不
       存在余额。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近两年毛利率均在
       17%以上,因此,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总体上高于主要产品期末结存的成本,
       公司主要存货基本不存在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况,期末存货计提比例较低。

            3、存货跌价的计提情况

            每期末,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
       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0
       (1)公司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①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
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
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其可变现净值;

       (2)各类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计提方法

       ①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在产品及半成品等,检查是否以所生产的产成品
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存货账面价值高于该可变现净值,则以其差额计提跌价准
备;

       ②库存商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
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如存货账面价值高于该可变现净值,则
以其差额计提跌价准备。

       ③对经技术部门鉴定的残次品、或经鉴定无经济价值的长期未领用或滞销的
存货,全额或者保留一定的残值回收比例后计提跌价准备。

       (3)2020 年末,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计提跌价政策对各类存货计提跌价,各
类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跌价准备占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金额       账面价值
                                                                          比例(%)

原材料                  16,391.03           855.07        15,535.96             5.22

周转材料                  134.52                   -        134.52                 -

委托加工物资              295.83                   -        295.83                 -

自制半成品               1,223.08           112.02         1,111.06             9.16

在产品                    283.62                   -        283.62                 -


                                       51
库存商品             16,597.21             681.08    15,916.13               4.10

发出商品              2,861.19             224.37     2,636.82               7.84

         合计        37,786.48            1,872.54   35,913.94               4.96

    (4)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项 目                     2020 年度

                      存货跌价准备                                       2,479.71

蓝海华腾              期末存货余额                                      27,935.77

                      比例                                                 8.88%

                      存货跌价准备                                       4,883.12

英威腾                期末存货余额                                      49,800.79

                      比例                                                 9.81%

                      存货跌价准备                                       1,255.24

英搏尔                期末存货余额                                      25,565.38

                      比例                                                 4.91%

                      存货跌价准备                                      36,806.33

大洋电机              期末存货余额                                     266,787.17

                      比例                                                13.80%


    从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比例分析,公司计提的存货跌
价准备比例低于蓝海华腾、英威腾和大洋电机,略高于英搏尔,公司存货跌价准
备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处于较低水平。公司存货余额较上年大幅增加,主要是本
年备货增加的电机控制器和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对于备货部分已实现的销
售情况来看,不存在跌价,同时随着新能源行业的回暖及原材料价格的不断上涨,
销售价格有望进一步上涨,因此公司计提的跌价准备比例较低。

    综上,公司认为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且充分。




                                     52
(3)补充披露公司各类产品的生产周期和销售周期,各类原材料的备货标准,
说明存货库存水平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库存商品滞销情形。

    销售周期半年到一年,主要是车型的匹配,车型公告的申报工作,生产周期
为原材料入库检测后 3-5 天,采购周期不同材料不同,驱动电机的采购周期为
40-60 天,变速箱的采购周期为 30-50 天,执行机构配件的采购周期为 30-50 天,
马达的采购周期为 30-45 天,辅助及其他周转材料采购周期为 10-30 天,控制器
相关配件视使用芯片为国产或进口不同,国产采购周期为 40-60 天,进口采购周
期为 60-90 天。原材料的备货标准根据采购周期和不同车型而定,采购周期长的
多备货,采购周期短的少备货,同时备货数量根据车型公告以及整车厂年度生产
计划和原材料市场供求状况综合分析确定。

    随着国内疫情得到稳定控制、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支持以及市场认可度提升,
2020 年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量逐渐回暖,全年产销量分别为 136.6 万辆、136.7
万辆,同比增长 7.5%、10.9%。根据中汽协预测,2021 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进
一步增至 180 万辆,较 2020 年增长 31.7%。2021 年一季度,公司收入较上年同
期增长 121.52%,同期国内新能源商用车销量增长 96.80%,继续保持基本一致。
新能源商用车市场需求的大量增长,

    综上所述,公司存货的备货数量根据新能源市场的整体需求确定,存货的库
存水平合理,不存在库存商品滞销的情况。

(4)请结合已计提跌价准备存货实现销售情况、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
是否消除等说明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判断标准及合理性,相关会计
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转销主要是因为相关计提跌价准备的原材料通过生产领
用、加工制造等形成产成品实现对外销售,或者直接对外销售等;库存商品和发
出商品跌价准备转销主要是因本期实现对外销售而转销已计提的减值,公司本期
不存在跌价准备转回的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直接出售转销        生产领用转销        合计

                                      53
原材料                                -               455.81            455.81

库存商品                        2,698.76                   -        2,698.76

发出商品                           72.13                   -             72.13

           合计                 2,770.89              455.31        3,226.70


    2020 年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转销金额为 3,226.20 万元,主要系已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的存货于本期生产领用、出售转销。在会计处理上,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的存货本期发出实现销售的,将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进行转销,冲减当期营
业成本;结合公司以销定产、合理备货的生产原则,公司本期生产领用的已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存货生产的产成品大部分已实现销售,但因原材料存在通用性,同
一原材料可能生产多种产成品,具体销售情况较难统计,因此将对应的存货跌价
准备金额进行转销时,简易处理冲减当期营业成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发生减值的,按存货可变
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
发出存货结转存货跌价准备的,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
“生产成本”等科目。

    综上所述,本期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系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在本期生
产领用、出售转销,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5)补充披露报告期末不同存货类别中有订单支持的金额及比例,是否存在利
用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调节利润情形。

    报告期末,公司不同存货类别对应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          订单对应存货金额     期末存货账面余额     比例
半成品                             100.52             1,223.08        8.22%
库存商品                           561.09            16,597.21        3.38%
原材料                           3,268.80            16,391.03       19.94%
发出商品                         2,488.24             2,861.19       86.97%
委托加工物资                            -               295.83             -
在产品                                  -               283.62             -
周转材料                                -               134.52             -
         合计                    6,418.65            37,786.48      16.99%
                                      54
    公司报告期期末有订单支持的存货金额及比例较低,主要是公司新接洽的客
户,如吉利、新德力、神华、临工等,目前只有小批量订单,目前洽谈情况较好,
已有大批量采购意向,由于客户采购流程及新能源车公示需要较长一段时间,因
此尚未能转化为大批量在手订单。

    根据前述问题(2)和(4)的回复,公司存货跌价计提合理且充分;公司原
材料通过生产领用、加工制造等形成产成品实现对外销售,或者直接对外销售等;
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跌价准备转销主要是因本期实现对外销售而转销已计提的
减值,公司本期不存在跌价准备转回的情况。因此公司对存货跌价的会计处理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调节利润情形。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过程

    就题述事项,保荐机构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工作:

    (1)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产品的生产周期、销售周期、原材料备货
标准以及各类存货余额变动的原因;

    (2)查阅可比公司的年度报告,比较存货周转率、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3)获取年末存货明细表和存货库龄明细表,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分析存货
结构与业务模式、产品结构和生产特点的相符性;

    (4)了解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复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和
测试过程,结合存货具体类别、库龄、市场需求、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存货可变
现净值,分析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存货周转率及变动未见异常情形;

    (2)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未见异常情形;

    (3)公司存货库存未见异常情形;
                                   55
    (4)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转回、转销具有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
准则》的规定,未发现公司利用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调节利润情形。

9.年报显示,2020 年你公司持续推进新能源氢燃料汽车动力总成的研发与应用,
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新能源氢燃料汽车动力总成研发与应
用具体进展,包括投入资金规模、研发人员数量、是否形成具体产品、是否已
实现批量销售,说明是否存在夸大宣传情形。

    【公司回复】

    目前,公司新能源氢燃料汽车动力总成相关研发项目包括“65kw/85kw 燃料
电池动力系统”和“电动二轮车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具体情况如下:

                       研发预算    已投入资金      研发人员数
     项目名称                                                    已取得的研发成果
                       (万元)    (万元)            量
65kw/85kw燃料电池动                                             正处于 功能样机制 作
                            87.1           80.17           12
力系统                                                          阶段
电动二轮车燃料电池动                                            已完成 功能样机的 制
                             3.6            0.17            5
力系统                                                          作

    1、“65kw/85kw 燃料电池动力系统”研发项目目的是开发一款适用于客车或
重卡车型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平台,建立车用级燃料电池系统集成和控制的独
立开发能力。此项目着重于 65kw/85kw 平台燃料电池动力系统集成与控制研究,
独立研发燃料电池控制器软硬件、控制模型和控制算法,尝试自主开发膜增湿器,
研究、掌握和验证电堆积关键零部件的核心技术。

    目前该项目正处于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平台功能样机制作阶段,下一阶段将
利用开发好的平台完成一台客车或重卡的样车改装。

    2、“电动二轮车燃料电池动力系统”研究目的为从小功率燃料电池发动机系
统入手,进行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电堆、BOP 辅件系统、FC 控制系统的开发。
达到既节约成本,又完整验证燃料电磁系统开发逻辑,提升部门研发能力。

    该研发项目是为燃料电池公交及重卡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研发进行技术储
备,并非以商业化应用为主要目的,目前已完成 A 样功能样机的制作,达到研
发目的。

                                      56
    综上,公司新能源氢燃料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的研发是为建立自己的车用级燃
料电池系统集成和控制的独立开发能力,进行氢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技术储备。“电
动二轮车燃料电池动力系统”研发项目是“65kw/85kw 燃料电池动力系统”研发项
目的前期准备,目前已达到研发目的,为后续大功率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平台的
集成研发积累相关经验和技术。目前,公司 65kw/85kw 平台燃料电池动力系统
平台研发已进入功能样机制作阶段。因此,公司新能源氢燃料汽车动力总成的研
发与应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具有合理依据,不存在夸大宣传情形。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过程

    就题述事项,保荐机构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工作:

    访谈公司管理层,取得新能源氢燃料汽车动力总成相关研发项目立项文件、
研发支出台账等,了解相关研发项目的投入资金、研发人员组成、研发成果等研
发与应用进展情况。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对新能源氢燃料汽车动力总成的研发进展达到
公司研发目的。

    10.报告期内,你公司利润总额为-3,929.10 万元,所得税费用-4,435.2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01.96 万元。请你公司结合报告期内递延
所得税资产等科目变化情况,详细列示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计算过程并说明所得
税费用为负且绝对值高于利润总额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其中当期所得税费
用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在纳税调增调减后计算得出,递延所得税费用
的变化主要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本期变化情况确定。

    报告期公司所得税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元
                                   57
                      项   目                                     2020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4,060,363.78

递延所得税费用                                                             -48,413,131.29

                      合   计                                              -44,352,767.51

    (1)当期所得税费用由子公司越博电驱动、陕西越博和深圳富博产生,母
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均处于亏损状态,未产生当期所得税费用。其中:①越博电驱
动 2020 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12,812,085.66 元,发生纳税调增 4,995,783.63 元(主
要为信用减值损失、交际应酬费支出等),发生纳税调减 15,850,437.65 元(为
研 发 加计 扣除 ), 根据 15% 的企 业所 得税 税率 计算 得出 当期 所得 税费 用 为
293,614.75 元;②陕西越博 2020 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24,659,440.57 元,发生纳税
调增 33,500.00 元(为信用减值损失),根据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得出当
期所得税费用为 3,703,941.09 元;③深圳富博 2020 年度实现利润总额-612,348.81
元,发生纳税调增 863,580.57 元(为信用减值损失),根据 15%的企业所得税
税率计算得出当期所得税费用为 62,807.94 元;

    (2)递延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科目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67,663,465.96               19,810,751.47
递延所得税负债                                  5,325,441.20                  5,885,858.00

    递延所得税费用主要与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变化相关,由上表可知,公司
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较少,递延所得税费用为大额负数主要系递延所得税资产变
动所致。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变动主要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相关所得税税率有关。
公司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资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资

                                          58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差异                 产          差异               产
资产减值准备         129,007,577.38   19,437,494.66      610,783.90       152,695.98
可抵扣亏损           259,907,667.83   43,536,378.83   108,123,872.05   18,141,243.42
递延收益               9,622,886.82    1,443,433.02     6,000,000.00     1,500,000.00
预计负债              19,202,120.11    2,880,318.02       67,248.28        16,812.07
预提费用               2,438,942.84      365,841.43
     合    计        420,179,194.98   67,663,465.96   114,801,904.23   19,810,751.47


    公司 2019 年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少,主要是公司 2017 年开始业绩不断下
滑,随着新能源补提的退坡,行业进入重整期,公司作出的盈利预测较为悲观,
预计未来三年母公司盈利 88,897,245.93 元,重庆越博盈利 19,226,626.12 元,可
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8,141,243.42 元,资产减值损失、预计负债等其他可抵
扣暂时性也仅确认了部分递延所得税;2020 年随着新能源行业的向好,公司与
中兴通讯、吉利汽车、北京航盛等公司建立合作关系,成本费用得到控制,预计
未来五年母公司盈利 367,948,646.51 元,重庆越博盈利 60,134,326.87 元,母公司
可抵扣亏损 214,405,381.22 元,可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2,160,807.18 元,资产
减值损失和预计负债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均开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重庆越博
可抵扣亏损 45,502,286.61 元,可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1,375,571.65 元。

    综上所述,公司 2020 年度所得税费用为负且绝对值高于利润总额是合理的。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过程

    就题述事项,保荐机构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工作:

    访谈公司管理层、年报会计师,了解所得税费用为负且绝对值高于利润总额
的原因及合理性,取得公司盈利预测,复核公司 2020 年度所得税费用的计算过

程及年报会计师递延所得税相关底稿。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所得税费用及递延所得税计算过程

合理,未发现异常情况。

    (以下无正文)

                                        59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的核查意见》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姜南雪                颜丙涛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