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博动力: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1-06-07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由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百四十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5 名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
七条 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名,由 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名,由
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 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
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 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
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
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 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
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 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
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 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
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 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 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
选举产生。 式民主选举产生。
除上述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