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 年修订) 第六条的规定,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指 导意见》的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并根据《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 规定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上市 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 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 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承诺参加 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 承诺人:冯增铭 2021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