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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越博动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23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
求是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占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蒋元广先
生、刘恒先生、钟孟光先生、周婧女士、张茂勋先生、席慧军先生、陈林先生为
公司副总经理。同时,聘任徐方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钟孟光先生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经审查,我们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钟孟光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
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审议、表决程序规范合法,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沈菊琴                       冯增铭




                                                      2021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