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博动力:越博动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2-22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
为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本
次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人民币 21,6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
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
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沈菊琴 王显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