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博动力:关于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专项审核报告2022-04-27
关于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
营业收入金额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2)0310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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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核报告
专项说明
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专项说明 1
关于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
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2)0310013号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博动力公司”)
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
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南京越博动力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以下简称“营业
收入相关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相关说明,提供
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越博动力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
基础上对营业收入相关说明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
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相关说明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
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基于我们的审核,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的《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
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与我们在审计越博动力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
所检查的会计资料,以及2021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
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越博动力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情况,
后附营业收入相关说明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永波
中国注册会计师:
钱星一
中国武汉 2022年4月26日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
的专项说明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
表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报告编号:众环审字(2022)0310053号)。
由于本公司经审计的 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就本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
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说明如下:
项 目 本年度(万元) 上年度(万元) 备注
营业收入 30,673.59 33,354.57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其中:
租赁收入 534.35 1,225.45
材料销售收入 31.69 16.74
整车销售收入 121.86 259.20
维修保养收入 1,455.49 168.05
测试开发收入 117.32 153.02
其他 12.56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2,260.71 1,835.02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28,412.88 31,519.55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