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博动力: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侯福深)2022-04-27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侯福深)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侯福深作为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就其中部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本人 2021 年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在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亲自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每
次召开会议前,本人都预先对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对关联
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在每次会议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个议案,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及时了解公
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1 年度,本人
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和相关人员保持沟通,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均投出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积极了解公司运作情况,认真审阅各次董事会
的议案内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
事项共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内容 意见类型
2021 年 2 月 第二届第二十八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同意
24 日 次会议 资金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融资提供
同意
免费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
同意
见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同意
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的独立意见
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
同意
占用的独立意见
6.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7.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8.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薪酬的独立意
同意
见
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融资提供
同意
免费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10.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 年 4 月 第二届第二十九
12.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26 日 次会议 同意
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1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同意
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1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同意
象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1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 同意
意见
1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同意
独立意见
1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
同意
立意见
18. 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 同意
承诺的独立意见
1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
同意
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
同意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6 月 第二届第三十次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
6日 会议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按照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2021
年,本人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如下:
2021 年参加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暨提名第三届非独立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第三届独立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 年参加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确认 2020 年
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 2021 年度薪酬建议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
2020 年度监事薪酬及 2021 年度薪酬建议方案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
会及监事会审议。
2021 年参加了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暨合并报表范围
内母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等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现场检查情况
在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通过审
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汇报、现场考察等多种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实施、三会运作的情况等进行监督,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
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资料
进行审阅、对重大事项进行了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
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
布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
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
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
员均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侯福深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