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越博动力: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部分回复暨延期回复的公告2022-05-13  

                        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越博动力          公告编号:2022-038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 年年报问询函部分回复
                           暨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2021年年报问询函》(创
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17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所列
示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16日前报送相关资料并履行对外披露义务。
    公司对于问询函内容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就问询函涉及的问题逐项核实,
并安排落实回复工作。本次问询函涉及15个问题,公司本次回复第15个问题,因问询函
中部分问题需要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截至目前尚未完成相关的全部工作,为保证
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问询函剩余问题
的回复截止时间延期至2022年5月23日。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经公司认真分析和核查,现就公司对第15个问题的回复公告如下:
    15.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请结合
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最近两年收入及净利润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等进一步
说明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考虑、确定依据及合理性,与公司业绩成长性是否匹配,是
否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答: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
“汽车制造业”。公司主要从事于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新
能源增车制造厂商提供整体动力系统解决方案。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包括整车
控制系统、驱动电机系统及自动变速系统,以上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纯电动汽车。
    近几年,受宏观经济增速回落、中美贸易摩擦以及汽车环保标准提高等多重因素的
叠加影响,我国汽车行业产销量前两年呈现下滑趋势。2019年-2021年期间政府多次出
台了利好政策,刺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和拉动新能源汽车消费。2021年我国汽
车产销均呈上升趋势,结束了自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的下降局面,进一步说明了新能源
汽车市场已经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拉动,也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空间。
但同时新冠疫情反复、芯片短缺、物流不畅通导致产品及原材料无法及时输送、原材料
价格上涨等对公司当期业绩也产生了一定影响。
    公司最近三年的收入及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营业收入                      306,735,859.03      333,545,725.89        386,966,433.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29,737,352.73     8,019,626.33 -840,642,154.97
净利润
    通过公司近三年的净利润对比分析,公司2020年和2021年的净利润同比2019年的盈
利情况均已显著缩小亏损规模。公司2021年的净利润亏损主要是以下原因:主要有以下
原因,(1)2021年,原材料价格上涨及原材料供应影响,导致营业收入下降8.04%以及
毛利率下降4.64%;(2)公司围绕业务发展方向,研发投入不断加大,报告期投入研发
费用4,963.71万元,同比增长48.99%;(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的
相关要求,公司结合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未来业务发展方向等因素综合考虑,并根据
审 慎 性原 则, 公司 对资 产进 行减 值 测试 ,信 用资 产减 值损 失及 资产 减 值金 额合 计
12,283.21万元。
    随着对新冠疫情的有效管控、国际形势的好转及国内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提升及政策
支持,未来,公司将适应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趋势,始终坚持以主业为核心发展,继续
巩固和提高现有主营产品的市场份额,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同时积极顺应新能源汽车
网联化、电动化、智能化、共享化的发展趋势,深入挖掘市场机会,积极布局相关领域,
推进公司电子通讯领域业务。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形势,抓住机遇,充分发挥公司深耕
新能源汽车行业多年的行业资源、丰富的经验及售后服务,进入新能源乘用车供应链,
拓展新能源乘用车市场,深化公司立足商用车,发展乘用车的产业布局,培育新的收入
增长点。
    经 中 审 众环 会 计师 事 务 所( 特 殊普 通 合伙 ) 审计 , 公司 2021 年实 现 营业 收 入
306,735,859.03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9,737,352.73元。母公司2021
年实现净利润-18,474,441.99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
元。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599,566,939.46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
-857,762,022.30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总股本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公司名称                          股本总额
    1           蓝海华腾(300484)                               208,000,000
    2             英博尔(300681)                                75,600,000
    3           大洋电机(002249)                            2,365,530,164
    4           越博动力(300742)                                78,498,570
    根据《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一
百五十七条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
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
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及对中小投资者的回报相关情况进行了
分析,并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长远考虑,
2021 年 度公 司不 派 发现 金红 利 、不 送红 股, 公 司以 截至 本公 告 披露 日的 股 本总 额
78,498,570股为基数(公司无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8股,合
计转增62,798,856股(注: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
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增加至141,297,426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办理结果为准)。
    截至目前,公司股本总额为78,498,570股,股本规模相对同行业其他公司较小。目
前,新能源乘用车行业持续向好,且受到疫情反复及国际形势复杂的情况下,我国新能
源乘用车的产销同比呈上升趋势。公司计划顺应新能源汽车的行业发展趋势,抓住机遇,
立足于新能源商用车的发展,结合公司在新能源商用车行业多年的技术研发和丰富的行
业经验,参与进入新能源乘用车产业链,进一步拓展新能源乘用车市场。因此,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是充分考虑了公司现有股本状况,并结合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和发展战
略而提出的,兼顾了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公司目前资本公积余额相对较高,根
据公司2021年年报披露,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886,642,123.43元,具备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的条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8,498,5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
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62,798,856股,共计转增资本公积金62,798,856元,
占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的7.08%,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1,297,426股(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办理结果为准)。符合《公司章程》对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的规定。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
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
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
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
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在表决
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出席董事、监事全部表决通过,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
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时中小
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
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