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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越博动力: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2023-02-10  

                               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越博动力                      公告编号:2023-011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李占江先生所持有的
       本公司部分股票存在被司法再冻结的情况,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冻结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
股东    股东或第一                                                                         司法冻结执
                        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售股及限    起始日      到期日                  原因
名称    大股东及其                                                                           行人
                        (股)        比例   比例         售类型
        一致行动人
                                                                                2026                    司法
李占                                                               2023 年 2               南阳市宛城
              否      1,513,909     4.35%    1.07%         否                   年2月                   再冻
  江                                                                月8日                  区人民法院
                                                                                7日                       结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如
       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冻结股       合计占其所持         合计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股)           例      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李占江        34,838,277      24.66%        24,845,124        71.32%               17.58%



              三、其他说明
           1 公司收到中登公司下发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后,已及时告知
       李占江先生并问询其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具体原因。截至本公告日,李占江回复称
       因向杨宁借款,对方申请财产保全导致该部分股票被司法再冻结,目前暂未收到
                                                  1/2
相关法律文书。
   2、李占江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票被司法再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
权发生变更,未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将积极、持续关注上述股份冻结情况,并督促相关方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
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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