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博动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15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我们作为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湖北润钿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武汉汇
璞汽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主要用于公司经营需要,解决公司业务
和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助于公司经营发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
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菊琴、王显会
2023 年 2 月 15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沈菊琴 王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