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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越博动力: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23-04-28  

                           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越博动力         公告编号:2023-054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对南京越博动
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审亚太字(2023)
003271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董事会对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1)在建工程项目
    如财务报表附注 5、5.13 在建工程所述,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建工程账面价
值 22,063.07 万元,主要为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生产基地项目、新能源汽
车动力总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首发上市的募集资金。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投项目未完工,工程施工已停滞 16 个月,在建工程出
现减值迹象。公司管理层未能提供该等在建工程减值测试相关资料,我们无法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在建工程减值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2)长期应收款项目
    如财务报表附注 5、5.8、5.9 所述,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河南畅行智能
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逾期长期应收款 6,453.25 万元,此笔长期应收账款到期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已逾期,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我们无法就该笔款项的可收回性
及坏账准备的计提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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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及披露作出调整。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越博动力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2、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2、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2 持续经营”所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有银行借款 6.49 亿元,均为一年内到期,其中 3.04 亿元银行借款已
逾期。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13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为-0.55 亿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70 亿元,流动负债高
于流动资产 5.74 亿元,且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越博动力公司净资产为-0.90 亿元。
公司财务状况恶化,因债务逾期等事项,公司涉及多起诉讼且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公
司实际控制权存在纠纷。如财务报表附注 11 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
注 12.2、12.3 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越博动力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3、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1)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第七条的规定,当存在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
重大错报的结论情形之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另根据第
八条的规定,当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的结
论情形之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本说明“二、2、“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中所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影响重大,
但仅限于在建工程相关认定、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相关认定、资产减值损失、信用
减值损失的完整性等项目,该等错报不会影响越博动力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退市指
标、风险警示指标,因此不具有广泛性。由于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的影响,我们对越
博动力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依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五、信息披露(三)”的要求,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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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留意见不具有广泛性判断依据:
       1.在建工程减值、长期应收款减值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仅对财务报表的个别项目在建
工程、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产生影响,不会对财务
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形成重大影响;
       2.保留意见事项不会使“越博动力财务报表净资产为负”发生变化,不影响越博动
力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越博动力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这些事项,能够
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因此我们认为上述事项的影响不具有广泛性。
       (2)发表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一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
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
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
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
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
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越博动力公司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
但存在如“二、2、“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中所述的重大不确定性,且越
博动力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中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基于上述审计准则的
要求,我们在发表的审计报告中增加了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
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事
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
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注册会计师所发表的审计意见。
       4、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具体
影响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落所述,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我们无法确定相关事项可能的影响金额。因此,无法判断其对越博动力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述事项,不影响越博动力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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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我们首次接受委托审计越博动力公司财务报表,前任注册会计师对越博动力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编号为“众环审字(2022)0310243 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下简称“上期审计报告”)。
    1、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
    上期越博动力公司强调事项段中: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越博动力公司尚有银
行借款 583,467,317.37 元,均为一年内到期,且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越博动力公司
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总额 360,187,529.65 元,其短期偿债压力较大。同时我们关注
到越博动力公司期后与芜湖市人民政府、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
议,协议具体内容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十五、4 之说明。上述事项对越博动力公司的生产
经营将产生重大影响。本事项是否可以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
生重大影响。本段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或变化情况
    越博动力公司与芜湖市人民政府、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已终止,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尚有银行借款 6.49 亿元,均为一年内到期,其中 3.04
亿元银行借款已逾期。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13 亿元,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55 亿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70 亿
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5.74 亿元,且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越博动力公司净资产
为-0.90 亿元,公司财务状况恶化。由于公司发生涉诉事项,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部
分账户被法院强制执行划拨,无法支付到期债务及部分职工工资。
    上期强调事项未消除,本期存在可能导致对越博动力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
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二、公司关于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可能性及措施
    董事会将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争取尽快消除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对公
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已采取及将要采
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董事会将继续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坚持依法依规、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
作。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竭力做好投资者、员工、债权人的沟通协调工作。努力维持公


                                      4/5
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转、积极探索并寻求化解公司债务风险的
有效路径、全面整改内控体系三大方面同时推进,力争尽快改善公司现状,并为后续经
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对该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审亚太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经营情况。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不属
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中规定
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董事会将切实推进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的具体措施,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监事会意见
    中审亚太会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现阶段的状况,同意董事会
《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
会和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中审亚太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对审计
报告无异议。同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
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促进
公司更好地发展,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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