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博动力: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越博动力 公告编号:2023-045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B 座 16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贺靖先生、沈菊琴女士及刘恒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
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贺靖先生召集并担任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在 2022
年度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内容,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
度生产经营活动。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 年度报告》中“第十节 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报告》《2022 年度报告摘要》。《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
见》,公司审计机构出具了《关于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证券监管
部门的要求。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142,296,936.34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045,206.02 元。母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121,447,160.27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 10%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 0 元。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719,981,446.73 元,合并报表可
供分配利润-1,069,774,575.32 元。
出于对公司发展长远考虑,2022 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现金分红规定,具备合
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2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 2023 年度薪酬
建议方案的议案》
2022 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2
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
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暨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同意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公
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暨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资金占用,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具体合作银行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
等综合因素选择。业务期限为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前一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在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审亚太”)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
的审计工作。因此,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
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亚太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审亚太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
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现阶段的状况。董事会及独
立董事对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出具了《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
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及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在 2022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核查,发现公
司车辆销售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更能严谨、审慎的体现
公司的收入情况,为深入执行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同意公司对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及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涉及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会计差错
更正。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及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
错更正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下午 2:00 在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B
座 16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 至议案 14 中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