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越博动力: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2023-04-28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目     录

1、关于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1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审亚太审字(2023)003272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博动力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3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审亚太审字(2023)003271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
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重要性选取基准为公司收入,从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使用者和监管机构的角度来看,关
注公司的利润和收入,2022 年度的报表用税前利润的指标会导致重要性水平过低,故采用
收入作为确定重要性水平的计量基础,鉴于公司 2022 年度的收入金额不大,若选用收入总
额的 0.5%,实际执行重要性水平为计划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的 50%计算,公司实际执
行重要性水平为 35 万元,明显与公司业务规模不匹配,故我们按照收入总额的 1%作为基
准,实际执行重要性水平为计划重要性水平的 50%,基准(金额)14,000.00 万元,经验百
分比为 1%,重要性为 140 万元。

    二、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

    (1) 在建工程项目

    如财务报表附注 5、5.13 在建工程所述,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22,063.07 万元,主要为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生产基地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
总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首发上市的募集资金。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募投项目未完工,工程施工已停滞 16 个月,在建工程出现减值迹象。公司管

                                           1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理层未能提供该等在建工程减值测试相关资料,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
认在建工程减值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2) 长期应收款项目

    如财务报表附注 5、5.8、5.9 所述,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河南畅行智能动力科
技有限公司逾期长期应收款 6,453.25 万元,此笔长期应收账款到期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
已逾期,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我们无法就该笔款项的可收回性及坏账准备的计提获
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金额及披露作出调整。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
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越博动力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
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2、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2、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2 持续经
营”所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有银行借款 6.49 亿元,均为一年内到期,其中
3.04 亿元银行借款已逾期。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13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55 亿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70 亿元,流动
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5.74 亿元,且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越博动力公司净资产为-0.90 亿元。
公司财务状况恶化,因债务逾期等事项,公司涉及多起诉讼且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实
际控制权存在纠纷。如财务报表附注 11 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 12.2、
12.3 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越博动力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
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1、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
条的规定,当存在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
的结论情形之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另根据第八条的规定,
当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
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的结论情形之时,注册会
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本说明“二、2、“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中所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影响重大,但仅限于
在建工程相关认定、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相关认定、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
                                           2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完整性等项目,该等错报不会影响越博动力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退市指标、风险警示指
标,因此不具有广泛性。由于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的影响,我们对越博动力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依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五、信息披露(三)”的要求,形成保留意
见不具有广泛性判断依据:
     1. 在建工程减值、长期应收款减值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仅对财务报表的个别项目在建工

程、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产生影响,不会对财务报表的
主要组成部分形成重大影响;
     2. 保留意见事项不会使“越博动力财务报表净资产为负”发生变化,不影响越博动力股

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越博动力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这些事项,能够帮助财务
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因此我们认为上述事项的影响不具有广泛性。

     2、发表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一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
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
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
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
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
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越博动力公司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但
存在如“二、2、“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中所述的重大不确定性,且越博动力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中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基于上述审计准则的要求,我们在发
表的审计报告中增加了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
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
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
该事项并不影响注册会计师所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具体影
响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落所述,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
们无法确定相关事项可能的影响金额。因此,无法判断其对越博动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述事项,不影响越博动力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

                                           3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五、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我们首次接受委托审计越博动力公司财务报表,前任注册会计师对越博动力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编号为“众环审字(2022)0310243 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以下简称“上期审计报告”)。
    1、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
    上期越博动力公司强调事项段中: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越博动力公司尚有银行借
款 583,467,317.37 元,均为一年内到期,且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越博动力公司流动负债
高于流动资产总额 360,187,529.65 元,其短期偿债压力较大。同时我们关注到越博动力公司
期后与芜湖市人民政府、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具体内容详
见财务报表附注十五、4 之说明。上述事项对越博动力公司的生产经营将产生重大影响。本
事项是否可以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段不影响已发
表的审计意见。
    2、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或变化情况
    越博动力公司与芜湖市人民政府、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已终
止,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尚有银行借款 6.49 亿元,均为一年内到期,其中 3.04 亿元银行借
款已逾期。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13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为-0.55 亿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70 亿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
产 5.74 亿元,且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越博动力公司净资产为-0.90 亿元,公司财务状况
恶化。由于公司发生涉诉事项,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部分账户被法院强制执行划拨,无法
支付到期债务及部分职工工资。
    上期强调事项未消除,本期存在可能导致对越博动力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
大不确定性。


    本专项说明仅供越博动力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2023 年 4 月 27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