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永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17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我们对江西金力
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力永磁”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
见
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决策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尤建新 陈占恒 袁太芳
2018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