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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力永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9-02-0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金力永磁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俊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石迪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保荐代表人根据相关规定,审阅公司发布的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三会公告、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公告等在内
                                            的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是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列席 0 次,公司在持续督导期内未召开股东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大会
                                            列席 2 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
                                            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程序、
                                            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列席 1 次,公司在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了
                                            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程序、表
                                            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8 年12 月7 日
                                          全面介绍了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
                                          点,重点梳理了上市公司治理及内控相关的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法律法规,包括三会运作体系、关联交易的
                                          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无                   不适用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无                   不适用
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无                   不适用
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是否履行承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解
                                                                 诺
                                                                                 决措施
1、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1)控股股东瑞德创投承诺;
(2)实际控制人蔡报贵、胡志滨、李忻农承诺;(3)其他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吕
锋、毛华云、黄长元、鹿明、于涵、谢辉、储银河承诺;(4)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苏权、刘路军、孙益霞承诺;(5)持
有公司股份的刘秋君、赖训珑、岳崇斌、詹益街、周铁夫、王
英海、邓承志、江映青、李秀国、马衍奎、曾广玉、黄照明、
王甫、郭春兰、李为、叶平玉、池福俊、刘永、黄鑫承诺;(6)
                                                                 是              不适用
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疆虔石股权投
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远致富海
九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等 24 家机构股东和唐映权、王瑛、
余柏文、章月华、李兴建、詹超等 34 位个人股东承诺;(7)持
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吴培生、辇伟恒、翟仁龙、屠永钢、吴秀绵、
谢悦钦、王馨铭、孙维、董玉琴、徐浩、秦向阳、陆青、江宏
彬、杨轩、骆俊、葛俣、曾雪辉、翟峰、孙立田、张爱武、王
幼华、陈裕芬、李锦文、史曙光未出具股份锁定承诺。
2、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3、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是              不适用
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5、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是              不适用
及承诺
6、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
                                                                 是              不适用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7、发行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
                                                                          无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 俊                            石 迪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