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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力永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06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金力永磁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力永磁” )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
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确认 2019 年 1-9 月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1-9月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等价、
有偿的原则,在公平、互利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进行,关联交易的各
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公司2019年1-9月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数额与预
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等原因所致,

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未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二、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
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影响;我们一致认可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三、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
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运用金融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
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
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本次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
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尤建新            陈占恒             袁太芳




                                               2019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