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永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19-11-0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金力
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永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永磁”或“公司”)
2019 年 1-9 月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结合公司 2020 年业务发展的需要,
对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事项及比照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1)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0 年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56,259.00 万元;
(2)关联事项:预计与关联方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风科技”)签订 2020 年度框架合同不超过 120,000.00 万元;
(3)比照关联交易:金风科技指定采购模式下,在与金风科技签署的框架
协议范围内,公司向中国中车附属企业及南京汽轮的销售比照关联交易进行决策
及披露。预计 2020 年比照关联交易不超过 115,241.00 万元,且比照关联交易金
额包含在与金风科技框架合同范围内。
2、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曹志
刚先生、谢志宏先生及吕锋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
意见。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对 2020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
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 发生额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 关联交易定 合同签订金额 2019 年 1-9
关联人 占同 类业务
别 易内容 价原则 或预计金额 月发生金额
比例(%)
向关联人采 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原材料 参照市场价
48,000.00 10,871.11 17.24
购原材料 称“稀土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采购 格公允定价
向关联人采 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委托加 参照市场价
2,000.00 27.02 1.40
购原材料 称“稀土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工 格公允定价
向关联人采 委托加 参照市场价
四川江铜稀土磁材有限公司 1,000.00 125.99 6.52
购材料 工 格公允定价
向关联人销 销售磁 参照市场价
金风科技及其附属公司 4,759.00 2,465.74 2.19
售商品 钢 格公允定价
向关联人提 提供或
参照市场价
供或接受服 金风科技及其附属公司 接受服 500.00 - -
格公允定价
务 务
合计 56,259.00 13,489.86 -
(三)关联事项及比照关联交易
关联方金风科技与公司签订框架合同,由公司向金风科技及其附属企业供应
磁钢产品。框架合同约定了产品的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以及采购单价、采购数
量和采购总价等信息。金风科技根据其自身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中车”)下属企业和南京汽轮电机长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
京汽轮”)的风力发电机采购合同,将相应的磁钢采购总数量的部分划给中国中
车下属企业和南京汽轮采购。公司与金风科技签署 2020 年度框架合同预计如下:
年份 2019 年 1-9 月实际发生金额 2020 年预计发生金额
框架合同金额(万元) 70,888.50 120,000.00
金风科技指定采购模式下,在与金风科技签署的框架协议范围内,公司向中
国中车附属企业及南京汽轮的销售比照关联交易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年份 2019 年 1-9 月实际发生金额 2020 年预计发生金额
比照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43,916.15 115,241.00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2
(一)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0563848320W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 20 号
法人代表:谢志宏
注册资本:161,329.331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赣州范围内稀土行业的投资、管理及授权范围内稀土行业的国有
资产经营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019 年 1-9 月,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期末总资产(万元) 865,086.38
期末净资产(万元) 354,493.84
营业收入(万元) 356,547.31
净利润(万元) 46,682.15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
其持有公司股份 27,000,000 股,占总股本比例 6.53%。
4、关联方履约能力
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日常交
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二)四川江铜稀土磁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433MA62H9F61D
注册地址:凉山州冕宁县巨龙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廖华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钕铁硼磁性材料产品的生产、加工、研发、销售及售后服务相关
的咨询服务和业务,钕铁硼磁性材料生产和制造相关的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
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
2、2019 年 1-9 月,四川江铜稀土磁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磁材”)简
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期末总资产(万元) 4,910.05
期末净资产(万元) 2,404.56
营业收入(万元) 2,312.95
净利润(万元) -139.39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江铜磁材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 40%股权。
4、关联方履约能力
江铜磁材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
合同约定。
(三)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299937622W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107 号
法人代表:武钢
注册资本:422,506.76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生产销售及技术引进与开发、应用;建设及运
营中试型风力发电场;制造及销售风力发电机零部件;有关风机制造、风电场建
设运营方面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零部件与相关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
2、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金风科技披露的《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2019 年前三季度,金风科技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期末总资产(万元) 10,304,672.13
期末净资产(万元) 3,137,718.97
营业收入(万元) 2,473,498.60
净利润(万元) 160,636.70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4
金风科技之全资子公司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其持有公司股份 60,000,000 股,占总股本比例 14.51%。
4、关联方履约能力
金风科技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
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
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交易
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
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业务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与关联方发生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
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遵循平等互利、
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
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
响。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过
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依据公平的原则,价格公
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0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5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
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影响;我们一致认可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
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
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交易
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 俊 石 迪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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